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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镇2018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8-05-03 09:52:00 作者: 来源:百姓生活网

南岳镇2018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

百日行动方案

 

    为深刻汲取我镇岳东安置区事故教训和有关消防火警等安全示警,始终保持安全生产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确保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确保春节和全省、全国两会期间全安全稳定,根据省、市及区安委会统一部署,自2018年26日至4月30日,在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坚决维护安全生产法律尊严,维护政府监管权威,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权益,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推动各村(社区)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对象和重点内容

    在16个村(社区)、所有行业域全面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工业商贸、粉尘涉爆、人员密集场所和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一)共性问题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2.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3.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4.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5.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

    6.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7.未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

    (二)专项问题  

    1.烟花爆竹方面  

    (1)分包、转包经营场所和出租、转让经营许可证的;

    (2)违法经营礼花弹的;

    (3)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

    2.危险化学品方面  

    (1)未经许可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

    (3)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

    (4)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3.交通运输方面  

    (1)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酒后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辆的;

    (2)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的;

    (3)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4)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跨区域营运的;

    (5)中心景区私家车辆非法营运的;

    (6)校车未取得校车标牌、驾驶员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车辆安全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的;

    4.建筑施工方面  

    (1)无资质、无许可非法施工的;

    (2)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或违法转包、分包工程的;

    (3)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的。

    5.消防方面  

    (1)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2)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3)辖区内企业、建筑工地、居民集居区以及车站、超市、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违章动火作业的。  

    (4)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5)在景区林区有擅自野外用火行为或主要单位森林防火责任制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的。

    6.工贸方面  

    (1)违法违规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作业的;

    (2)违法违规在有限空间进行作业的;

    (3)粉尘涉爆企业非法违法生产、违规动火用电、通风除尘防静电措施不落实的;

    (4)商贸行业(餐饮住宿、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美容美发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

    7.特种设备方面  

    (1)无证、超范围或者许可证过期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的;

    (2)使用非法特种设备、超期不检、无证上岗的;

    (3)非法生产使用简易升降机、拼装电梯、非法锅炉、报废气瓶的;

    (4)露天使用的特种设备(包括起重机械、公共场所电梯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未消除仍在使用的)。

    8.旅游方面  

    (1)各类涉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破坏旅游环境,带客买香、追车赶车不等不安全行为的

    (3)景区内的运动项目安全防护不到位、培训管理不落实的。(如水濂洞的游乐项目)

    9.应急管理方面

    (1)未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且未按规定进行备案、培训和演练的;

    (2)未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封闭应急救援通道的;

    (3)未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

    各村(社区)要对各自辖区内存在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同步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将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坚决堵塞监管漏洞和盲区。

    三、实施步骤

    本次行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检阶段(2月6至4月20日)  

    各村(社区)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做出安排部署,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并适时组织对本辖区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督查。有关检查综合情况应及时报告镇安监站

    (二)督促检查阶段(4月20至4月30日)。  

    镇安监站结合第一季度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对各村(社区)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的情况进行督查。主要督查各村(社区)打非治违的台账资料,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南岳镇实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迅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将这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联合执法,提高效率。我镇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打击非法违法合力。对政府决定关闭取缔的生产经营单位,我镇将密切配合。对抗拒执法的,要从重从快予以打击。

    (三)突出关键,点面结合。此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覆盖所有行业领域,各村(社区)要抓好关键行业领域,特别是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打非违工作。

    (四)广泛宣传,充分发动。要利用广播、电子屏等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非治违百日行动”,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鼓励人民群众举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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