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镇创建全省禁毒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积极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禁毒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区委、区政府决定,把我区创建成为全省禁毒示范城市。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努力推动禁毒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发展,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依据全省禁毒工作示范城市创建标准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减少毒品社会危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总目标,以提高毒品治理能力为总要求,坚持党政领导、社会参与,坚持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坚持重点整治、严格管理,切实提高我镇治理毒品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全力助推南岳区成为最稳定、最安全、最有序的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
二、创建目标
在一年的创建期中,全镇要继续做到“五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制造毒品案件或者制造制毒物品案件、不发生大规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不发生影响较为恶劣的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不发生脱管失控吸毒人员引起的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不发生在校中小学生吸毒案(事)件。在此基础上,实现“四升四降”,即群众禁毒知晓率上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上升、戒断三年以上未复吸人员增幅上升、群众对禁毒工作满意率上升和新滋生吸毒人员增幅下降、未成年人员占涉毒人员数量比例下降、无外地抓获本地籍贩毒人员、吸毒人员引发的刑事和治安案件下降。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成立南岳镇创建全省禁毒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谭庆年
副组长:旷光辉 李 鹏(常务)
成 员:周崇武 杨鹏蔚 陈向华 王国平
易仕梅 戴卓竞 蹇卓轩 凌新春
王 洁 高 飞 刘庆辉 罗义军
贺 峰 谭 自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创建办”),由李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高飞(常务)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四、创建任务
(一)构建全覆盖毒品预防体系(10月底前)
1.毒品预防教育常态化。建立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指导,各村(社区)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体系。全民禁毒知识知晓率超过95%,禁毒工作群众满意度超过95%。新吸毒人员滋生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1)健全禁毒工作单位自治机制。各村(社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看好、管好、教育好自己的人。镇机关、各村(社区)的永久性禁毒警示标牌、标语、专题墙(板)报、禁毒知识培训、禁毒知识考试和国家、省、市禁毒微信公众号关注率要达到创建无毒单位、无毒乡镇、无毒村(社区)标准。(责任单位:镇机关、各村社区)
(2)加强宣传橱窗、宣传栏、宣传标牌建设。各村(社区)设立禁毒宣传橱窗;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在镇辖范围内选择合适场所设立大型禁毒宣传栏;各村(社区)要在车站、商场、公园门口等人群集中地方设置或利用LED大型电子屏幕开展禁毒宣传; 各村(社区)要协调公共娱乐场所及宾馆设置禁毒宣传标牌。(镇机关、各村社区)
(3)组织全民禁毒知识竞赛活动。镇机关、村(社区)要组织开展禁毒知识竞赛活动,让禁毒知识入脑入心,识毒、防毒、拒毒意识显著提高。(镇机关、各村社区)
2.依托禁毒教育基地、禁毒文化广场开展丰富多彩的禁毒宣传活动。分批次、轮流组织全镇机关工作人员、村(社区)工作人员参观禁毒教育基地和禁毒文化广场,提升全民毒品防范能力。(镇机关、各村社区)
3.打造南岳特色禁毒宣传品牌。立足“无毒(害)南岳”,面向广大来岳游客,推动禁毒宣传进乡村旅游景点,打造“天下南岳、绿色无毒”特色禁毒宣传教育品牌;组织开展“禁毒宣传六进活动”“不让毒品进我家”“职工拒毒零计划”活动,弘扬禁毒文化,传播禁毒正能量。(镇机关、各村社区)
4.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南岳区禁毒志愿者协会,壮大禁毒志愿者协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各村社区)
(二)构建全网络戒毒管控体系(10月底前)
着力构建全网络戒毒管控体系,确保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不断上升,戒断三年以上未复吸人员不断增多。不发生影响较为恶劣的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不发生脱管失控吸毒人员引起的重大违法犯罪案件。
5. 健全吸毒人员立体化查控机制。不断强化对吸毒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大力查处吸毒人员;设立涉毒违法犯罪有奖举报办法,严格落实“逢嫌必检措施”,对公职人员进行毒品检测,最大限度发现隐性吸毒人员。(责任单位:镇机关、镇派出所)
6.开展吸毒人员摸底核查管控专项行动。摸清我镇吸毒人员底数和现状,将在册吸毒人员全部纳入管控视线。深入推进吸毒人员网络化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管控措施,按照高、中、低不同的风险类别,确定管控责任人,实施不同管控措施。建立吸毒人员出所接回机制。凡从强制隔离戒毒所、行政拘留所、看守所出所的涉毒人员,接回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帮教措施。(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司法所、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各村社区)
7.大力推进禁毒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大辖区内在册吸毒人员信息采集力度,将吸毒人员作为重点人员纳入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开展率达到100%。(责任单位:镇派出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8.加强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继续做好艾滋病感染者等病残吸毒人员的送戒工作,对社会面上影响较坏、群众反应强烈的病残吸毒成瘾人员,努力做到“应戒尽戒”。(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镇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9.深入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进一步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和工作站建设,达到创建无毒乡镇标准。深入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帮助戒毒康复人员戒断毒瘾、融入社会。社戒社康执行率达到95%以上,社戒社康人员脱失率低于5%。(责任单位:镇机关、镇司法所)
(三)构建全链条缉毒打击体系(10月底前)
10.积极开展“禁毒2020两打两控”“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推进病残吸毒人员收戒收治工作。(责任单位: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镇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镇派出所)
(四)建立禁毒重点整治机制(10月底前)
1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禁毒委员会、省禁毒委员会、市禁毒委员会、区禁毒委员会禁毒重点整治部署要求,采取强力措施进行整治,确保不被纳入国家、省、市、区禁毒委员会重点整治名单。(责任单位:镇机关、各村社区、镇派出所)
12.禁毒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镇、村(社区)要将禁毒工作纳入工作规划,台帐资料齐全。(责任单位:镇机关、各村社区)
13.将禁毒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禁毒工作稳步推进。(责任单位:镇财政所)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1日至5月31日)
制定下发《南岳镇创建全省禁毒示范城市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安排专门工作人员,部署启动创建全省禁毒示范城市工作。
(二)集中创建(2020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明确责任,合理安排,有序推进,按照区禁毒委员会要求和创建方案,集中开展禁毒示范乡镇、禁毒示范单位、禁毒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查找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突出重点,完善机制。
(三)考核验收(2020年11月)
在巩固前两个阶段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开展创建无毒单位总结,完善档案资料,查找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做好整改,接受区禁毒委的考核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创建全省禁毒示范城市对遏制毒品危害、服务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由村(社区)书记要担负起禁毒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认真制订实施方案,将创建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任务完成时间表、路线图;各联点党政成员、联村干部要经常性调度、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开展创建工作。
(二)营造浓厚氛围。要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工作,通过村村响、微信等各类新型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在全社会营造创建禁毒示范城市的浓厚氛围。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勇于同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举报电话:0734-5665171。
(三)严格督导问责。镇纪委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要组成督查工作组,对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村(社区)创建工作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定期下发督查通报;将创建全省禁毒示范区工作纳入2020年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严格奖惩,对因责任履行不到位、工作措施不落实而影响创建工作成效的,严格追究责任。
附件:1.无毒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创建标准
2.无毒乡镇创建标准
3.无毒社区(村)创建标准
附件1:
无毒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创建标准
1.成立禁毒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分管禁毒工作副职为副组长,明确禁毒工作部门,明确禁毒联络员(或专干2人以上),单位内部按照10:1的比例成立禁毒志愿者队伍。
2.制定”创建禁毒示范单位”工作方案,召开4次以上的禁毒工作(包含创建工作)会议,将“三个一”活动(即:观看一场禁毒电影、参观一次强戒所或禁毒教育基地、帮扶一名社区戒毒人员)与禁毒宣传“进单位”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全年不少于4次。
3.全年禁毒工作经费投入不低于5万元。
4.建设单位毒品宣传阵地(含毒品预防教育宣教室、阅览室、园地、橱窗、长廊、图书角等)。
5.将毒品毛发检测列入单位干部职工年度体检必检项目;近两年来,本单位干部职工无新增吸毒人员、无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6.关注中国禁毒、湖南禁毒、衡阳禁毒公众微信号达到100%,干部、职工及家属接受毒品预防教育达到100%。
7.认真履行禁毒工作职责,完成禁毒委交办的其他禁毒工作任务,参加国家、省、市禁毒部门组织的各项禁毒活动取得突出成绩。
附件2:
无毒乡镇(街道)创建标准
(一)组织领导
1.成立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禁毒工作副职为副组长,各站所、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有禁毒专干2名以上,各社区(村)明确禁毒专干或者联络员。成立禁毒协会分会,有禁毒社工、志愿者队伍。
2.制定“创建禁毒示范乡镇(街道)”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年内召开四次以上党委会专题研究解决禁毒创建工作实际问题,每月召开禁毒工作例会调度禁毒创建工作。
3.全年禁毒工作经费投入不低于5万元。
(二)毒品预防教育
1.在主要道路醒目位置分别建设2块以“创建禁毒示范乡镇(街道)”为主题的不低于10㎡的宣传标语牌。
2.辖区内所有社区(村)在群众聚集区域建设1个以识毒、防毒、拒毒常识为主要内容的禁毒知识宣传栏,在主要道路醒目位置建设1块不低于4㎡的禁毒宣传标语牌。
3.向辖区内每户居民发放1份含有《创建禁毒示范乡镇(街道)倡仪书》和识毒、防毒、拒毒知识的禁毒宣传单。
4.创建一所以上的市、区级禁毒示范学校;
5.在辖区内积极开展禁毒宣传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农村活动,群众禁毒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
(三)吸毒人员管控
1.严格落实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管控。对吸毒人员逐一进行见面排查、登记建档,认真核对吸毒人员信息,掌握吸毒人员的生活、工作、戒毒和现实表现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因外出打工、求学、就医等原因不在本地的,与其本人和其亲属取得电话联系明确其下落,严防脱管漏管现象。
2.建成二级以上(含二级)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并通过检查验收。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担任站长,按照戒毒康复人员20:1的比例配齐工作力量(指专职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生除外)。
3.加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监管。落实出所衔接、人员报到、签订协议、吸毒检测、走访谈话、戒毒医疗、帮扶救助、定期评估、信息录入、违规行为查处、建立档案等工作措施,辖区内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执行率达到95%以上,脱失率低于5%。
4.将吸毒人员作为重点人员纳入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开展率达到100%。
(四)打击涉毒违法犯罪
1.本地病残特殊人群吸毒人员应收尽收,收治率达到100%。
2.无外流贩毒人员。
3.辖区内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管理规范、制度健全,不发生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案件。
4.辖区内精麻药品生产、经销单位及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不发生精麻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案件。
5.辖区内宾馆、公共娱乐场所等经营服务性场所禁毒管理严格,不因涉毒问题被媒体作负面报道或者被上级发现通报。
(五)效果明显
1.辖区内做到“五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制造毒品案件或者制造制毒物品案件;不发生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不发生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不发生脱管失控吸毒人员引起的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不发生在校中小学生吸毒案(事)件。
2.被市禁毒委挂牌的毒品问题重点乡镇(街道)年内按期摘帽。
3.辖区内涉毒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4.参加国家、省、市禁毒部门组织的禁毒活动取得突出成绩。
附件3:
无毒社区(村)创建标准
一、无毒社区(村)创建标准
1.社区(村)成立禁毒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禁毒工作专干。
2.制定“创建禁毒示范社区(村)”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
3.在群众聚集区域建设1个以识毒、防毒、拒毒为主要内容的禁毒知识宣传栏,在主要道路醒目位置建设1块不低于10㎡的禁毒宣传标语牌。
4.向辖区内每户居民发放1份含有《创建禁毒示范社区(村)倡议书》和识毒、防毒、拒毒知识的禁毒宣传单。
5.在辖区内积极开展禁毒宣传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农村活动,群众禁毒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
6.全面清理核查登记在册吸毒人员。对吸毒人员逐一进行见面排查、登记建档,认真核对吸毒人员信息,掌握吸毒人员的生活、工作、戒毒和现实表现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因外出打工、求学、就医等原因不在本地的,与其本人和其亲属取得电话联系明确其下落,严防脱管漏管现象。
7.配合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加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监管,辖区内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执行率达到100%以上,没有脱失人员。
8.将吸毒人员作为重点人员纳入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做好信息采集、定期走访、困难求助等服务管理工作。
9.辖区内做到“五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制造毒品案件或者制造制毒物品案件;不发生大规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不发生影响较为恶劣的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不发生脱管失控吸毒人员引起的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不发生在校中小学生吸毒案(事)件。
10.近两年来,辖区内公职人员无涉毒违法犯罪行为。
11.社区(村)干部和禁毒专职工作人员关注衡阳禁毒公众微信号达到100%,接受毒品预防教育达到100%。
12.积极参加国家、省、市禁毒部门组织的各项禁毒活动,取得突出成绩。
13.经核实,辖区内无吸毒史人员,或者近五年未发生涉毒违法犯罪案件的,授予全市“无毒社区(村)”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