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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镇《关于开展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30 11:17:50 作者: 来源:NYZ

南岳镇《关于开展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根据省、市、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为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森林火灾风险,切实做好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现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以及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国、省、市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切实扛起责任、落实责任,坚决防范化解重特大森林火灾风险,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二、行动时间

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为期4个月。镇纪委、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将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组织领导

为落实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南岳镇成立全镇打击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长:彭金海  旷光辉

副组长:王国平

 员:杨鹏蔚  陈向华  易仕梅  戴卓竞 蹇卓轩

   凌新春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阳建勇兼任,具体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全镇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四、行动内容

(一)秋收冬种农事用火。重点治理高火险天气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治理源头管控不到位,对必须的农事用火无管理措施和无措施落实保障机制,对违规农事用火不劝阻、不报告,治理脱离群众路线,对各村(社区)不宣传、不发动,治理对违规用火管理“宽松软”问题。

(二)条祀用火。重点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不力,随意在林内、林缘烧纸钱、烧香点烛等违法用火问题。治理墓区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火灾隐患突出问题。治理宣传引导、综合管控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疏堵结合的问题。

(三)林业生产用火。重点治理违规炼山造林和计划烧除、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林区用火无有效管控措施等问题。治理落实法律法规不到位,未实施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或用火审批制度不严格等。治理生产性用火不遵照在合适的天气条件下实施、开设符合技术要求的隔离带、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等规程操作问题。治理各村(社区)对违规生产性用火监管缺位、处罚不严问题。加强对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断线、短路、绝缘子脱落等引发森林火灾隐患问题的治理。

(四)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巡查监控。加强对野外吸烟人群教育不到位、不监管问题的治理。加强对智力障碍、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玩火弄火引发森林火灾问题的治理。加强对进入林区游玩人员吸烟、野炊等管控不到位问题的治理,加强对林区民居、村寨和重要设施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造成家火上山、山火进家问题的治理。

五、行动措施

(一)抓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创新工作方法,坚持群防群治,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置警示牌、印发宣传册、播放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深入田间地头、广泛营造舆论,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防火氛围,构筑全民思想防线。注重普法宣传,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让知法、懂法、守法成为日常习惯,提升群众法治观念。

(二)抓重点管控,严查野外用火。积极倡导绿色祭扫、生态祭祀,引导群众以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等方式缅怀故人。对秋收冬种重点时间段加强巡逻劝导,及时制止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行为,村干部要督促鸣锣巡山员对农事用火重点时间段进行宣传巡逻,对不听劝阻冥顽不灵的要及时上报,坚决依法处置。

(三)抓火案查处,坚持依法治火。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打击人为纵火。火灾发生后要迅速查明原因,依法依规严惩肇事者。公开违规野外用火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

(四)抓监测预警,科学处置火情。加强形势研判,根据气象条件及时发布高火险信息;高火险时段及时发布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做到因险设防、因险施策。强化日常巡护,完善应急预案,备足物资装备。一旦发生火情,确保快速出动,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牢固树立安全扑打、科学施救理念,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

六、强化督查力度

镇纪委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将对各村(社区)开展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联村干部要指导督促所联村(社区)落实各项工作,确保此次行动落到实处。村干部要研究分析本村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村的行动方案,分片包干责任人、巡山护林员在重点时间段、重点区域必须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对严重失职或工作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并按照相关纪律进行严肃问责。

每半个月为1个督查期,对督查发现巡山护林员未在岗1次,单次发现火点1个的罚款并通报;未在岗2次,单次发现火点2个及以上的问责包干责任人;未在岗3次,单次发现火点3个及上或累计8个的解除护林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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