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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岳乡2017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7-04-20 15:27:00 作者: 来源:

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政检查办法》(湘安监[2017]14号)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参照《南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结合我乡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寿岳乡2017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有计划、全对接、规范化”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突出责任落实、监督执法和源头治理,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深入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总体任务及目标

(一)指导和协调综治办、国土所、文化站、建管站、林业站等部门开展本行业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年不少于4次。

(二)监督检查(含复查)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全年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家(次)以上。

(三)监督检查复查率:到期复查和处罚后的复查率要达到100%。

(四)监督检查频率:辖区一般生产纳入重点监管的企业每季度不少于5家,烟花爆竹临时经营摊点,会同安监局、公安局、消防队联合检查不少于7次;事故举报、媒体曝光、部门移交、领导批示案件等特殊案件要立即查处。

(五)监督检查覆盖率: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覆盖率达到100%,辖区一般生产、纳入重点监管的企业检查覆盖率达到100%;烟花爆竹零售摊点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单位覆盖率达到100%。

(六)违法、非法案件查处率:凡发现或接到举报的违法、非法案件查处率要达到100%。

(七)案件差错率:在执法监察违法行为、实施执法检查程序、适用法律标准等方面的案件差错率为零,无败诉案件。

(八)按期结案率:凡立案处罚的案件要按照规定时限进行办理,按期结案率要达到100%。

(九)监督检查工作日总天数:60天

三、检查重点

对乡辖区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零售摊点、重点安全行业重点执法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查阅被检查单位遵照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预防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本单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规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下列相关资料:

1、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记录,检查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的决策部署、工作制度、安全管理活动以及投资人安全投入的记录等。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专(兼)职人员配备及其履行法定职责形成的记录或文书、台账和有关档案等。

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配套制度、操作规程建立以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制定、考核组织建立、定期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公开与奖惩等。

4、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措施,检查企业遵守法律规定建立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应急组织或配备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培训,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与区政府应急救援预案衔接、演练,应急设备、物资准备及维护保养,事故报告和救援,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情况形成的记录、文件、台帐、档案等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领导带队检查要坚持。党政一把手每季度至少一次,分管领导和其他副职领导每月至少一次。

(二)明确责任和分工。各站所必须坚持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各片和各村也参考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安全管理和责任划分。

(三)加强各村安全信息员的管理。在配合各项,实行安全信息员和联村干部共同签字制度。

(四)加强保障措施。在检查用车、工作经费、必须准备等保障方面,严格按相关文件落实,保证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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