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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和证照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5 17:29:59 作者: 来源:WWW.NANYUE.GOV.CN

岳组通〔2015〕6号

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和证照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中共衡阳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关于加强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证照管理及相关工作的通知》(衡反腐发〔2015〕4号)、中共衡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对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批管理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衡组通〔2014〕18号)精神,为加强我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和证照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出国(境)人员规模和出国(境)时间,原则上一个月内只统一办理两次因私出国(境)备案审批(每月上旬、下旬),每一位申请人原则上一年内只允许申请办理一次出国(境)审批。对涉及管理人、财、物、机要档案和其他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以及配偶已移居国(境)外和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领导干部,要从严把关。发现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准出国(境)的人员,以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人员,一律不得办理出国(境)手续。申请因私出国(境)的领导干部应主动提交《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备案审批表》(见附件1)、个人申请报告、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在个人申请报告中签署具体意见。区委组织部对报送的申请出国(境)材料将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资料齐全。按照干部管理相关规定,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因私出国(境)的证照办理报区委组织部门审批,科级以下干部(不含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出国(境)手续。
二、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证照管理。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要实行严格的监管制度,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对领导干部申领、办理出国(境)证照情况及时掌握,建立台账,并指定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出国(境)证照。负责管理单位出国(境)证照的专门人员应由政治立场坚定、原则性强的同志担任,并报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备案(见附件3)。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回国(境)后10天内须将所持出国(境)证照交至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各单位科级以下干部(不含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也应在回国(境)后10天内交由各单位指定专人统一保管。严禁出国(境)证照由本人私自留存。对违反出国(境)证照管理规定,拒不交出所持有出国(境)证照的领导干部要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并停办本单位因私出国(境)证照申请办理业务。对领导干部本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并在其回国(境)30天内,通知发证部门注销其出国(境)证照,五年内不再办理其出国(境)审批业务,区委组织部将定期向全区通报证照注销情况。
三、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收缴工作。2015年5月20日之前,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将本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持有的因私出国(境)证照及台帐(见附件2)一并上报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科级以下干部(不含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也必须于5月20日前全部交由本单位指定部门统一管理。
区委组织部将联合区纪委、区公安分局出入境部门对出国(境)审批和证照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结果。对严重违反政策规定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联系人:张祺,联系电话:0734—5663961、5663962;
电子邮箱:199353251@qq.com

附件:1.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备案审批表
2.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情况统计表
          3.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证照管理员备案表


中共南岳区委组织部     
2015年5月13日  


附件1
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备案审批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籍 贯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及职务 
前往国家
(地区)  申请出国境事由  停 留
天 数 
所在单位
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党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
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党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批准机关
审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需填写本表一式四份,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党风廉政室、区公安局、申请人所在单位指定管理部门各存一份;
2、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党政正职,必须经区委或区政府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其他科级领导干部必须经区委组织部负责人签署意见。
3、本表格有效期三个月,从批准机关签署意见时计算。
 
附件2
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性别 身 份 证 号 码 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情况 配偶在
国(境)外情况 子女在
国(境)外情况
    护照 港澳
通行证 台湾
通行证  
        
        
        
        
        
        
        
填报说明:1. 填报对象为本单位所有在职科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党群系统一般工作人员。
2. 如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则写清楚证件编号、有效期限。如未办理,则填写“无”。
3. 配偶和子女在国(境)外情况指获得外国国籍,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留学,陪读,长期探亲情况。如无上述情况,则填写“无”。
4.所有栏目都必须填写,不能留白。
5. 若表格不够请自行附纸填写。
 
附件3
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证照管理员备案表
  填报单位(盖章):岳林乡政府                                           填报时间:2015年5月18日
姓 名 性别 年龄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身 份 证 号 码 联系方式 备注
刘  凡 女 26 中共党员 岳林乡政府党政办主任 430122********0346 188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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