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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湖南乡镇简志》衡阳分卷编纂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1 16:57:50 作者: 来源:WWW.NANYUE.GOV.CN
衡志编[2015]1号 关于做好《湖南乡镇简志》衡阳分卷编纂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地方志(史志)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湖南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以及全国第五次地方志工作会议和全省第七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秉承李克强总理对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批示,全面、系统、准确地反映和记述湖南乡镇(街道)的自然、历史与现实的发展变化,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各乡镇(街道)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取得的辉煌成就,根据湘志编[2015] 2号文件要求,我委决定全面启动《湖南乡镇简志》衡阳分卷的编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湖南乡镇简志》衡阳分卷编修工作的重要意义 编修《湖南乡镇简志》衡阳分卷是全市地方志系统文化建设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以及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大大加快,一部分乡镇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消逝。留住历史、留住乡情、留住乡愁,抢救和发掘乡土历史文化已成为地方志系统的当务之急。全面真实地记述全市各乡镇(街道)的历史与现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它既可以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又可以为各方面专家学者研究地情和开发项目提供最基础、最可靠的地情信息和文献资料,还可以为当地发展经济文化旅游产业提供新的思路和丰富的资源,给后人留下一部宝贵的乡情信史。各县市区地方志(史志)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并精心组织好《湖南乡镇简志》衡阳分卷的编修工作,确保该书编纂工作按时如质地完成。 二、体例及编写要求 (一)书名:《湖南乡镇简志》衡阳分卷,各县市区地方志(史志)办公室负责编纂该辖区内的乡镇(街道)志稿内容。 (二)断限:内容上溯有文字记载以来,下限至2014年底,详近略远,重点记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内容。 (三)体裁:该志采用条目体结构,分别按县市区排列。每个县市区撰写县市区情总条目一条;主体结构为各乡镇(街道)条目。乡镇条目以各乡镇(街道)行政管辖范围分界,撰写概况性条目一条。同时,记录各县市区行政区划图一份及乡镇(街道)地方风物图片(即随文配图),力求图文并茂。 (四)内容:1. 县市区情总条目。概要记述各县市区的地理位置、土地面积、行政区划、人口民族及经济发展主要指标等基本情况;2. 各乡镇(街道)概况性条目。主要记述各乡镇区域概况(建置沿革、行政区划、位置面积、自然环境、人口民族)、经济发展(经济综述、农业、工业、商贸服务业、其他产业)基础设施(交通运输、邮政通信、供电饮水、水利建设、村镇建设)、社会事业(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特色地情(历史人文、名优特产、风景名胜、民俗风情)等,以突出地域特色为要,无需面面俱到,择要记述即可。 (五)篇幅:力求文字精练,记述得当。各县市区情总条目篇幅在500字以内;各乡镇条目篇幅5000~8000字,各城区街道条目3000~5000字。《湖南乡镇简志》衡阳分卷总篇幅约150万字。 (六)质量要求:观点鲜明正确、体例科学严谨、资料翔实可靠、内容客观全面、特色鲜明突出、文字朴实规范、结构科学合理;权威性、可读情、适用性俱佳。 (七)时间要求: 第一阶段:2015年1~3月组织发动、4~12月完成资料收集和初稿编写工作; 第二阶段:2 016年1~6月进行初稿评审,7~12月修改志稿、验收合格后交衡阳市志办。 第三阶段:2017年,《湖南乡镇简志》衡阳分卷总纂、定稿、出版。 三、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为确保《湖南乡镇简志》衡阳分卷编纂工作全面、扎实开展,如期完成,成立《湖南乡镇简志》衡阳分卷编纂委员会。 顾 问:李亿龙 中共衡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周海兵 中共衡阳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邓群策 中共衡阳市委副书记 段志刚 中共衡阳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邓 柯 中共衡阳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康 强 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刘日煊 政协衡阳市委员会副主席 主 任:杨伟东 衡阳市地方志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副主任:肖 泓 衡阳市地方志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胡朝伟 衡阳市地方志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蒋大英 衡阳市地方志办公室副调研员 委 员:蒋东山 衡南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志办主任 周海波 衡阳县志办主任 熊仲荣 衡山县委办副主任、史志办主任 陈华良 衡东县委办副主任、史志办主任 高志军 祁东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志办主任 廖爱国 常宁市委办副主任、史志办主任 郑久芳 耒阳市志办主任 眭利平 南岳区委办副主任、史志办主任 李云志 雁峰区史志办主任 蒋传汉 石鼓区政府办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曾林华 珠晖区政府办副主任 周龙武 蒸湘区史志办主任 张艳辉 衡阳市地方志办公室政秘科科长 《湖南乡镇简志》衡阳分卷总编室,设在衡阳市地方志办公室方志科。具体负责该志的组织、统筹和评审验收等有关工作。各县市区地方志办公室(史志办公室)成立编辑部,负责辖区内的乡镇、街道志稿的组稿、联络、编辑、评审修改等工作。 (二)编修经费。《湖南乡镇简志》衡阳分卷编纂工作经费实行分级负责,各县市区担负的乡镇(街道)志稿的编纂工作经费、印刷经费、稿费、编审费由各县市区财政负责解决。 (三)编辑出版。《湖南乡镇简志》由各市州分卷编辑部负责组稿、编纂,《湖南乡镇简志》总编室负责定稿,经《湖南乡镇简志》编纂委员会终审验收合格后,由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按照丛书出版要求,统一出版社、统一开本、统一封面版式后,再由各市州印刷出版。 根据上述总体设计和工作安排,各县市区地方志办公室(史志办公室)要扎实做好组织工作,并按照要求切实担负起所辖各乡镇、街道组稿和编纂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 衡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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