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乡政发〔2015〕4号
关于印发《岳林乡关于深化损害涉农利益行为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上下联动深化损害涉农利益行为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岳农负监〔2015〕1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岳林乡关于深化损害涉农利益行为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经乡人民政府审查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岳林乡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7日
岳林乡党政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印发
(共印8份)
关于深化损害涉农利益行为整改
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岳农负监〔2015〕1号文件《关于上下联动深化损害涉农利益行为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由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牵头,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深化损害涉农利益行为整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2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2〕69号)精神,以落实惠农补贴政策、规范涉农收费行为为重点,确保不巧立名目收费、不搭车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加重农民、村级组织和农民合作社负担。落实各项惠农富民政策,确保惠农补贴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位,确保不滞留,抵扣、截留、挪用和套取。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操作程序,堵塞各种损害农民利益的漏洞,从源头上防止损害涉农利益的问题发生。确保不加重农民、村级组织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担,强化维权和监管手段,创新方式,提高水平,确保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任务分工
乡党政办:落实村级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村级报刊订阅不超过限额标准。积极推行党报党刊由地方财政统一征订,非党报党刊征订实行“谁订阅谁出钱、谁摊派谁赠阅”的做法。(责任人:熊荣 刘凡)
乡经管站:①治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向群众集资摊派。开展村内公益事业建设向农民集资摊派、一事一议项目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新增村级负债等违规问题的治理工作,规范一事一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②加大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创新惠农政策的宣传形式,确保惠农政策家喻户晓。继续向农民免费发放《农民负担监督与惠农补贴卡》等政策宣传资料。
③加大对各种惠农补贴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抵扣、挪用、套取惠农补贴等违纪违规行为。加强对惠农补贴发放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各项惠农补贴资金进行审计。对各种违纪违规案件进行查处。对各部门惠农补贴基础数据监督核实到位,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④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坚持长久不变,土地流转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不得搞强迫命令。继续关注诸如“出嫁女”、“入赘郎”、外迁户、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土地承包权益维护。
⑤维护好集体收益分配权。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确认,完善村级民主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确保农村集体收益权益的合理分配。
⑥落实农民负担监管制度,包括惠农补贴和涉农收费公开公示制、收费文件审核制、惠农补贴发放备案制、农民负担工作“一票否决”制、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制、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制等。
⑦抓好涉农利益信访工作。对农民群众反映的侵害涉农利益问题,做到认真受理,及时交办,重点督办,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责任人:王学祥 刘斌)
岳林学区:治理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向学生收取补课费、校服费、试卷费、教育基金,向学生超标准收取伙食费、强制学生搭餐,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学生期刊、学生保险等违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责任人:熊荣 刘美莲)
乡纪委:①加大对各种惠农补贴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抵扣、挪用、套取惠农补贴等违纪违规行为。加强对惠农补贴发放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各种违纪违规案件进行查处。
②落实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反减负惠农政策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领导的责任。
③落实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制。配合区减负办,对农民负担问题较多、减负惠农政策落实不够好的部门抓好整改工作。(责任人:何婷)
乡民政和社会保障站:①做好民政类补贴基础数据的采集和核实,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②落实惠农补贴发放“一卡通”制。进一步扩大惠农补贴“一卡通”制,除了灾情补助、紧急事件救助和节假日慰问等临时性补贴外,其它经常性、固定性的惠农补贴项目尽量纳入“一卡通”发放。
③做好农民工培训补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等资金的发放和管理。(责任人:喻正毅 王侦青 康亮)
乡财政所:①做好惠农补贴资金的账户和拨付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发放的及时、安全、高效。
②落实惠农补贴和涉农收费公开公示制。及时更新公示内容、创新公示形式,提高收费透明度,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③落实惠农补贴发放“一卡通”制。进一步扩大惠农补贴“一卡通”制,除了灾情补助、紧急事件救助和节假日慰问等临时性补贴外,其它经常性、固定性的惠农补贴项目尽量纳入“一卡通”发放。(责任人:罗宏福)
乡国土所、村镇建设和规划站:①治理农民建房乱收费。开展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住房农民收取耕地开垦费、测绘费和超标准收取办证费、代办服务费、罚款等违规问题的治理工作。
②维护好土地征收中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分配好土地城镇化产生的增值收益。
③维护好集体收益分配权。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确认,完善村级民主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确保农村集体收益权益的合理分配。
④做好危房改造补助基础数据的采集和核实,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责任人:邹清岳 杨洪沧 旷君军)
乡农业综合服务站:①做好种粮补贴基础数据的采集和核实,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②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中收取管理费的治理。
③做好阳光培训工程等补贴及时足额发放。
④落实惠农补贴发放“一卡通”制。进一步扩大惠农补贴“一卡通”制,除了灾情补助、紧急事件救助和节假日慰问等临时性补贴外,其它经常性、固定性的惠农补贴项目尽量纳入“一卡通”发放。(责任人:王学祥 周世明 李来军)
乡林业站:①做好退耕还林和生态公益林补贴等林业类补贴基础数据的采集和核实,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②落实惠农补贴发放“一卡通”制。进一步扩大惠农补贴“一卡通”制,除了灾情补助、紧急事件救助和节假日慰问等临时性补贴外,其它经常性、固定性的惠农补贴项目尽量纳入“一卡通”发放。(责任人:王学祥 廖谷初)
乡卫生院:做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贴、乡村医生劳务补助等资金的发放和管理。(责任人:熊荣 旷艳清)
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治理计划生育乱收费。开展以各种名义收取计生调查费、赞助费、孕检罚款,以及借办理证件搭车收费、强制推销计生保险和药品等违规问题的治理工作。(责任人:喻正毅 刘雪莲)
三、总体安排和实施步骤
从2015年4月下旬开始到2015年6中旬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5年4月30日前)
1、明确责任分工。在乡长王建林、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何婷、副乡长王学祥及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并组织具体实施,协调、督促各村、乡各站所开展整改工作,以及整改情况和数据的汇总上报等工作。明确各村、责任站办所负责人为本次整改工作的责任人。
2、落实工作方案。依据本方案内容,召开专题会议,周密安排部署,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要求,做好宣传发动等。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5月1日—5月31日)
1、查找问题。乡属各站所要在本系统全乡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各村要开展全面排查,自查面要达到 100%。乡农民负担监管办会同乡纪委对各站所、各村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查。
2、认真整改。乡属各站所、各村要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凡违规收费文件一律撤销,违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违规收取的费用一律退还;没有发放的惠农补贴一律补发,虚报套取的惠农补贴一律上缴财政,并于5月31日前将自查报告和有关台账一并上报区农民负担监督办。
(三)检查评估阶段(2015年6月1日---6月20日)
乡属各站所、各村要对专项整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乡农民负担监管办对专项整改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对整改效果不好、群众不满意的,要责成“回炉”、“补火”,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深化侵害涉农利益专项整改工作,涉及多部门多领域,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乡属各站所、各村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乡纪委负责各种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农民负担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
2、严明纪律,严格问责。要严格按照整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严明工作纪律,认真组织实施。对于整改中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推诿拖延,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整改不落实的,要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3、认真总结,完善制度。坚持把建章立制工作贯穿专项整治工作的始终,对整改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切实加强总结,进行推广。对整改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深入研究分析,从制度上查找原因,属于制度不完善的,要有针对性地加以健全,属于没有明确制度的,要加以研究制定,形成一套科学完善、规范合理、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