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标准:具体发放标准按各地相关文件执行
发放范围: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城市居民
发放部门:县、市、区民政局
政策限期:按相关文件规定
二、城镇孤儿基本生活费
补贴标准:分散供养600元/人/月、集中供养1000元/人/月。
发放范围:城镇孤儿
发放部门:县、市、区民政局
政策限期:按相关文件规定
三、城市医疗救助
补助标准:按标准资助城镇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因患病经医疗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城镇居民再给予医疗救助。具体发放标准按各地相关文件执行。
发放范围:发放部门:县、市、区民政局
政策限期:长期
四、城镇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助
补助标准:目前按260元/车/年进行补贴
发放范围:有购车凭证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下肢残疾的城镇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须符合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GB12995-2006)的相关规定。
发放部门:县、市、区残联
政策限期:按相关文件规定
五、城镇义务兵家属优抚
补助标准:城镇义务兵在服役期间补助1.2-1.5万/人/年(此标准从2012年开始执行,具体发放金额按各地在此范围内确定的标准执行)
发放范围:城镇义务兵家属
发放部门:县、市、区民政局
政策限期:长期
六、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补助标准:55元/人/月(有条件的试点县可适当提高,标准如有变化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发放范围:60周岁以上符合领取条件的城镇居民
发放部门:试点县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具体由代理金融机构代发。
政策限制:长期
七、百岁老人生活补贴
补贴标准:不低于200元/人/月(标准如有变化,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发放范围:年满百岁的老人
发放部门:县、市、区民政局
政策限期: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