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委干〔2022)34 号
中共南岳区委
关于李治达等同志试用期满按期转正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 区直各单位党组织:
下列同志试用期已满,经考核胜任现职,区委同意按期转正:
祝融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李治达同志。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