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南岳区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环境卫生、市政、规划、工商行政、交通管理、土地管理、交通运输管理、价格管理、风景名胜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办法。
2、承担城市市容、市政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户外广告、招牌、标语牌、画廊、橱柜设置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大型户外广告设置有效使用权的审批;负责街道俩侧和公共场地临时性堆放材料、占道宣传促销、建材占道、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审批和管理;负责临街建设施工工地占用人行道设置护栏或者围挡的审批、监督和管理。
3、以全区旅游环境综合治理为主要职能职责,依托相对集中的行政权,规范管理全区部分行政管理。
二、单位基本情况
区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工会主席1名:正股级领导职数3名。内设3个机构:办公室、综合管理股、法规股。下设南岳区城乡执法大队,为区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管理的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0名,其中: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2名。全局现有在编人员68人,临聘协管人员90人,执法执勤车辆11台。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四、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本年收入合计1506.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9.95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年支出合计152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2.75万元,占48.64%;项目支出784.25万元,占51.36%。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06.9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7.38万元,增长23.56%。主要是调整工资标准及重点项目建设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6.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9%。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87.38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2.75万元,占48.64%;项目支出784.25万元,占51.3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2.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6.52万元,占93.78%,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6.23万元,占6.22%,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6.23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17年底,我单位名下固定资产185.57万元,其中:执法执勤车 11 台,价值117.64万元,办公设备67.93 万元。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我单位没有重点项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