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接到举报,锦绣南山一业主在装修房屋时私自拆改燃气计量装置,接到报案后,我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经询问,系装修工人成某为图方便,擅自拆改燃气设施。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做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擅自拆装燃气设施,既容易造成燃气泄漏,也容易在日后使用过程中产生巨大安全隐患,同时违反燃气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温馨提示:燃气管道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城市安全稳定,在此提醒广大居民用户,严格遵守用气规则,切不可任性更改、拆除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