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街道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人事信息

关于解除与周文聘用合同及人事关系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03-27 15:57:00 作者: 来源: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

  兹有我单位工作人员周文,于2018年2月16日至2018年3月27日连续旷工40天,期间我局多次催促周文返回单位上班无果。鉴于周文的旷工问题严重,且不服从管理安排,根据《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经单位研究,并向区派驻纪检组和人社部门报备,决定于2018年3月27日解除与周文的聘用合同及人事关系,若周文不服,可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单位提出异议,或依法提起人事争议仲裁。

  特此公示。

  南岳区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8年3月27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