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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区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2016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7-03-24 08:55:00 作者: 来源:

南岳区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6年工作总结暨2017年工作计划

 

 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全域旅游目的地”战略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求实效”为着眼点,不断创新理模式,全体人员上下一心,团结一致,扎实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局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6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开展旅游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旅游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是我局重要工作之一;一直以来,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恪尽职守,克服困难,加班加点,全面加大了对有损我区旅游形象经营秩序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处理各类投诉和纠纷304起,其中协调解决驱车赶客行为57起;查处城区车辆非法营运50台;查处运营车辆非指定地点上客85起;查处上路拦车、店外喊客、跟客缠客行为315起,塞佛塞像、吊带索钱行为35起,倒卖门票11起;查处流动叫卖、占道经营336起;查处违规散发广告宣传单10起,没收广告宣传单4500余张。教育中心共引导教育1455人次,其中处罚425人次,封门店进行停业整顿76户。有效遏制了各种违规违章行为的发生,切实营造了宽松和谐的旅游环境,有力地维护了名山良好形象。

(二)开展中心景区交通整治

14日,区委、区政府正式启动中心景区交通整治工作。本人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亲自带队深入各个卡口了解情况,全盘掌握中心景区内社会车辆备案放行和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的重点、难点所在,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工作部署。一是合理调配中心景区内的执法力量。为了应对打击非法营运人员力量不足这一难题,本人一方面向区政府争取了三十名协管员的指标,另一方面精简各门票卡口的执勤人员,充实到打非工作中;二是做好景区执法的后勤保障工作。为解决景区执法条件恶劣的问题,本人积极向区政府争取,在五岳殿处设立了执勤保障点,在祖师殿处设置了执勤岗亭,确保景区打非工作24小时不间断;三是严肃查处非法营运行为。本人对负责中心景区工作的分管副职和中队长进行了调整,充实了人员力量,加强了对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全年共查处非法营运小车74台,摩托车125台,控制未进山社会车辆3.6万台,同时,严格按照《道路运输条例》不低于3万元的标准处罚,至今自愿接受处罚3台;四是严肃内部纪律。针对社会上反映强烈的执法人员与非法营运人员串通这一问题,本人安排局纪检组在各门票卡点设立举报信箱,同时,对主动发现的一起内部徇私舞弊案件进行严肃查处,对一名正式人员予以记大过处分,并待岗1年,开除协管员2名。

(三)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户外广告管理。为适应南岳区旅游城市的发展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局在今年3月出台并颁布了《南岳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广告招牌、户外大型广告和户外活动的形式、字样、位置的具体要求,及审批要求。今年共审批户外广告招牌193起,户外宣传活动128起。对不符标准影响市容的广告招牌、临时招牌共拆除了598块。特别是针对高速连接线和衡山路沿线开展大型广告集中拆除整治行动3次,拆除大型竖立招牌和屋顶招牌61块。严格执行《南岳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二是加强城市牛皮癣治理。牛皮癣是城市管理中的一项顽疾,南岳区是一座旅游城市,对外形象非常重要,为此我局干部职工不畏艰难,认真对待,积极清理这块城市顽疾;今年我局对该项工作进行了改革与创新,为更好的做好清理工作,将工作打包进行招标,由专业公司进行清理,我局进行监督管理,另为规范便民信息,在城区人口密集的小区、主要街道小巷设立了30余块便民信息公示栏,统一规格、规范张贴,对美化南岳形象起到关键作用,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理解。

三是加强对临时摊贩的管理。以整治学校周边店外交易、擅自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加工以及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牵乱挂为重点,共投入人员570余人次,查处流动交易工具(含三轮车)62件,取缔摊位46个,清理占道加工、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牵乱挂54起,收缴违规散发广告宣传单和宣传资料4500余张,为广大师生营造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别是高考期间,我局在各考点学校周边安排定点值守和流动巡查的执法人员,保证高考期间各考点周边无噪声干扰。

(四)开展城乡拆违控违工作

1、农村建设管理。全年共巡查340余天,3000余人次,共查处“两违”建筑108余起,其中现场纠违64起,组织拆除违章建筑26处,拆除面积约2161余平方米。农区选址共118户,城区选址共88户。

2、城区建设管理。城区建设管理主要由规划局牵头,我局每天例行巡查,一旦发现违章建设报告规划局,待规划部门鉴定为违章建设,我局立即对“两违”建筑进行查处,停工并锁住施工机器,并加强监管,防止违章建设再度施工,并对在建的违章建设组织拆除。我们重点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的拆迁安置区在建工程的监管和对南街、庙西、金盆小区的违章建筑的拆除。

(五)开展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14日,区委、区政府同时启动了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我局主要承担对擅自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处罚工作。南岳是宗教圣地,并以旅游立区,燃放烟花爆竹严重影响南岳的旅游形象和城市环境,我深知这一工作的重要性,根据南岳的实际情况,本人对该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是明确专人负责,成立专门班子。我安排一名副职专项分管限炮工作,同时,设立一名专职的城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负责,抽调了5名精干力量实施24小时监管;二是注重宣传教育。本人安排设计了限炮宣传漫画,在各居民小区及楼道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倡议书,并联合南岳镇、祝融街道向全区居民发放告知书,全年共张贴宣传海报1万余张,悬挂宣传横幅50条,发放告知书2万份;三是开展联合执法。对于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不愿意接受处罚的人员,本人安排人员主动与社区和派出所进行对接,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一年,因擅自燃放烟花爆竹接受行政处罚人员达144人次。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1.缺少人员,晋升渠道不畅。我局现有50岁以上的正式人员4人,40岁至5035 人,30岁至4019人,30岁以下10人;本科学历15人,大专42人,高中及高中以下11人。人员老化,且极其缺乏法律、设计、建设、规划等专业人才。其次,我局根据“三定”方案,人员配置不全,现党组班子配备不齐全,缺副局长一名,二级机构《城乡执法大队》也没有完善,大队长空缺。再者,除副科以上干部,其他都是聘用制干部或工人身份,不符合晋升所需的身份条件,严重影响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难以留住人才。

2、缺少依据,处罚力度太弱。一是旅游综治中的被管理对象多为“流动人员”,我局无控制人身自由的权力,不能形成有效震慑;二是仅赋予了我局对景区车辆备案放行的管理权限,却无惩处依据,对一些强行冲卡的车辆不能依法处罚;三是我局在旅游综治执法中多依据工商总局制定的《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办法》,但查处的非法“流动人员”严格上不属于个体工商户,不能依据该办法处罚。

3.缺乏指导,执法能力不强。我局无市级业务指导单位,缺乏业务指导和执法咨询的途径,如:“网约车”改革与非法营运查处息息相关,我局无法得到相应的政策和有效地业务指导,仅靠自身闭门造车,极大地增加了违法行政的风险;再者城乡建设管理工作重点安置区较多,控规控违压力大,风险重;同时拆违控违、一线路面执法都极具专业性,也存在较大的法律和社会风险,行之有效地业务指导才能与时俱进。

4.保障不足,执法信心不强。一是因我局缺少办公场地,现部分党组班子成员还在过期的板房内上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中队在各自管区租房办公,特别是组织学习、召开会议都要靠借、租场地,严重制约了我局人员开展法制和业务学习,以及建设信息化指挥系统;二是因我局管辖区域涉及景区、城区、农村,执法所需车辆不足,特别是公车改革中执法车辆保留与车辆补贴是否发放的问题需特殊政策支持;三是因一线路面执法的现实,我局经常面临暴力抗法和报复,如查处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违法人员多为社会闲杂人员和吸毒人员及涉黑人员,查处流动叫卖和三无人员行为,这部分人多为老弱病残弱势群体,面对现实的执法环境,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严重影响人员执法的信心和决心。

 三、2017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

 我局将结合《衡阳市南岳区综合管理条例》,根据现有的职能职责,争取区委、区政府、人大和政协的支持,确保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二)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我局希望通过全面招考的形式,招聘高文化、高素质的执法人员;同时加大对现有队员的法制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与知识。

(三)进一步完善机制结构

我局下一步将工作区域进行包片分段划分,实行责任到人,同时加强日常管理机制,确定党组班子领导轮流值班制度,增强领导责任,提高科学管理,健全各项科学管理、执法监督制度。

(四)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

在科技执法方面,利用现有的电子监控网络平台和各娄信息渠道及举报平台,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便于查处、取证,有利案件的办理和处置,提高办案效率;同时成立专职的督查队伍和机动打击中队,加强对执法、作风等行为的督查考核,加大对非法营运和“黑导游”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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