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公安查处两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发布时间:2019-12-02 0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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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岳公安微信公众号
南岳公安查处两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自《南岳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发布以来,仍有不少居民违反规定随意燃放烟花爆竹。

11月27日,旷某平(男,47岁,南岳区人)庆祝寿宴,在天子山广场某饭店门前放炮。南岳派出所民警速到现场,将其口头传唤至执法办案区,对旷某平予以罚款300元。

11月26日上午,王某华(女,46岁,衡山县人)在家中接待客人为表示客气,在方广路放鞭炮。大庙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其口头传唤至南岳分局中心执法办案区,对王某华予以罚款300元。

小编有话说
燃放烟花爆竹作为一种传统习俗,是老百姓一种表达喜庆、欢快心情的形式,但殊不知,在巨大的声响背后,潜伏着许多的危害。
1、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对空气造成严重污染,同时极易引起呼吸系统疾病。
2、燃放鞭炮所发出的噪音对我们的生理和心理都有很大的影响。它不仅会损害我们的听力,还会损害人的心血管系统。
3、南岳文化古迹众多,森林密度高,城区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起火灾和伤人事故,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禁止燃放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需要居民自觉树立安全环保意识,主动选择安全、文明、环保的方式庆祝节日、喜事,共建和谐文明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