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岳公安从严整治扰乱旅游环境乱象,加强对旅游市场治安秩序的管控力度,严厉打击扰乱旅游秩序行为。
旷某华(男,41岁,南岳区人),5月11日11时许,旅游警察大队民警在视频巡查中发现其在南岳区金沙路与祝融路交汇处的路中间追车缠客,严重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被南岳公安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旷某文(男,47岁),5月11日在南街城区道路上追车拦客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被南岳公安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刘某欧(女,49岁),5月11日在南街牌楼处拦车缠客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被南岳公安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阳某芝(女,61岁),5月11日在南岳镇将军桥处给游客塞佛塞像、强买强卖,被南岳公安依法处以警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