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旅警大队民警在巡查工作中发现,胡某(男,42岁,南岳区人)于3月4日至5日间,多次驾驶摩托车在南岳区金沙路路段追车缠客,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陈某仁(男,43岁,南岳区人)驾驶摩托车在南岳区独秀路、祝融路路段追车缠客,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
民警将违法行为人胡某、陈某仁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询问,两人对其驾驶摩托车在南岳城区内追车缠客,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南岳公安依法对胡某、陈某仁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