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30日,南岳区两家商户因销售高价香分别被南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下达责令停业整顿决定书,停业整顿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起至2023年5月5日。
为能在五一期间营业,商户经营者陈某(男、32岁、衡东县人)、周某(男、34岁、南岳人)在未经南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许可,且暂停营业未达到期限的情况下私自拆毁封条,于5月1日、5月2日擅自将其经营的香行、民宿开门营业。
南岳派出所民警聂玉楚了解情况后立即对陈某、周某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陈某、周某对其撕毁封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