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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区交通运输局部门2018年决算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20-04-21 08:56:47 作者: 来源:南岳区交通运输局

、单位概况 

  (1)、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2、组织编制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公路、道路旅客、货物运输、客(货)运场站、物流快递、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城市公共客运等行业规划; 

  3、组织实施全区重点交通工程项目建设及全区县、乡(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客货运场站、招呼站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行业管理;负责全区公路路产路权管理和保护,组织超限运输治理工作; 

  4、承担全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道路运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辖区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客货运场站、物流快递、管道运输、机动车维修企业、汽车租赁、驾驶员培训等方面的行业管理工作; 

  5、负责协调并参与交通建设项目资金筹集,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6、承担全区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监督实施公路、道路运输场站等工程建设项目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监督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7、承担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全区交通重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处置;负责指导全区交通行业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体系建设;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高峰客运;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 

  8、承担对全区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行业的监督和日常管理责任,维护城市客运交通秩序;协调并组织实施全区城市公共交通及出租汽车服务设施建设管理; 

  9、推动交通行业科技进步,负责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全区交通行业的推广和应用;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和管理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指导交通行业职业技能、技术培训工作。 

  10、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机构及人员情况:在职人员12人,行政编5人,事业编7人。长期聘用6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情况:本年总收入1979.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6.05万元,其他收入193.76万元。 

  2017年收入3027.17万元,2018年收入较上年减少1047.36万元,收入减少34%,减少原因重点项目减少。 

  2、支出情况:本年总支出2097.12万元,(1)基本支出121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1 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44万元:(2)项目支出882.12万元。 

  2017年支出3042.87万元,2018年支出较上年减少945.75万元,支出减少%31,减少原因重点项目减少。 

  3、结余情况:年初结余223.20万元,本年末实际结余91.89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240.42万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183.21万元,比2017年增加57.21万元,主要是增加工资及其他交通费用等。  

  2.“三公”经费  

  2018年“三公”经费16.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3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因公出国(境)费。2017年“三公”经费17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比2017年减少0.7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3.会议费 

  2018年会议费开支1.3万元,2017年会议费开支0.15万元,2018年比2017年会议费增加0.8万元。 

  4.培训费 

  2018年无培训费开支。 

  5.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设备购置、政府服务购买全部按政府采购政策办理,共办理采购440.1万元,其中货物采购6.6万元,服务采购433.5万元。 

  6.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18年底,我单位固定资产253.34万元,其中:房屋1500平方米,价值211.57万元,公车0台,价值0万元,办公设备41.77万元。 

   7.政府性基金的说明:2018年我局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支出6.6万元。 

  8.2018年重点项目停止建设。 

  9.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2018年保障了在职11名员工和12名退休人员的正常办公和工生活次序,基本满足在职人员和离退休的正常办公、生活要求,按照单位2018年工作计划,完成年内各项工作组织管理任务,做好各类工作执行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各类项目按计划有效实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机关总成本控制在预算240.42万元内,组织对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没有收入及支出。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单位信息化水平确保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顺利推进促进经济有序发展,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目标任务。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单位从财政部门取得的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所需要的开支,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单位特定的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产生的支出。 

  六、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指保障旅游业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活动等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是指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正常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是单位为完成专业活动或特定的任务的项目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用财政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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