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区财政局 南岳区林业局
关于增发2019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树木园:
根据衡财预[2019]302号《衡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精神。中央和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发放做出了以下调整:公益林由原14.5元/亩增加为15.5元/亩,增发了14.41万元,为高标准落实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发放工作,请各乡镇、街道迅速督促各村、社区按生态公益林15.5元/亩的标准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落实到林农户头上。经认真核对后,上报区林业局。
国有林场、树木园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按14.75元/亩的标准根据附表数据进行拨付。
附:2019年南岳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发放明细表
南岳区财政局 南岳区林业局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