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区农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检查监督农业农村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全区农业、农村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和指导。
3、协调、指导区直农口单位及涉农部门的工作。
4、拟订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第三产业、农业产业化等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5、研究拟定全区农村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对从事农村能源用能产品经营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从事农村能源工程施工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抓好农村能源开发利用,农村节能工作。
6、指导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工作;指导全区土地承包、农村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检查监督惠农政策的落实,查处加重农民负担、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案(事)件;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建设与发展。
7、指导、协调全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管理、监督扶贫项目和资金;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发展政策与规划,指导区域经济的发展;指导农村第三产业的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检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
8、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9、拟订农作物有害生物与植物检疫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控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农作物有害生物测报防治、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防控负责全区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承担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防疫、检疫检验和技术指导工作。
10、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建议,负责全区农业环境与农业资源保护、检测和管理,指导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指导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业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污染源治理有关工作。
11、研究提出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农机抗灾救灾工作。
12、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农业局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根据编办核定,我局内设股室 8个,分别是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新农村建设股、农业综合开发股、扶贫开发股、农业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机股,核定编制人数44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全额事业编制35人,差额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3人,2017年末实际在岗在编人数35人,退休人员25人,临聘人员3人,现有公务用车2台,其中定向保障车辆0台,接待调研用车0台,执法执勤用车2台,其他公务用车0台。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我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45.5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45.5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转移支付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2018年收入预算较上年预算增加114.71万元,主要是由于职能职责增加,人员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4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2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交通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部门项目支出153.2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农技推广、农、畜牧产品检测、能源、农机、农业行政执法方面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5.5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14.71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职能职责增加,人员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减少2.5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6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13.6%。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名下固定资产143.1625万元,其中:房屋100.84平方米,价值26.9014万元,公车2台,价值32.5206万元,办公设备92.4855万元。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均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单位单价50万(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5.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六、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收入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3.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一般预算拨款支出科目汇总表
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6.一般预算拨款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9.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0.经费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11.经费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2.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13.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4.收支预算总表
15.政府采购预算表
16.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