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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区金月小学教学设备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7-23 10:42:00 作者: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衡阳市南岳区金月中心学校 的委托,本招标代理机构对 衡阳市 南岳区金月中心学校教学设备 政府采购项目 进行 国内 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意愿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采购编号:NY2015-A014
委托代理编号: HNXX-2015HYZF023
二、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 南岳区金月中心学校教学设备 政府采购项目(具体服务质量及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八章内容)
三、采购项目预算: 开标前七天予以网上公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1.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1.3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
1.4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近半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5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1.6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2、特定资格条件:
2.1要求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主要产品(主要产品:台式电脑、触摸式教学一体机、手提电脑)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 9 日至2015年 7 20 日工作日上午8:00时~12:00 时,下午15:00时~18:00时,持 本招标公告第四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 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质证件 原件 进行审核,并将整套复印件留存招标采购单位备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5年7月2 9 9 : 0 0分在 南岳区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衡阳市 南岳 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罗主任
联系电话:0734— 5677543
 
名称:衡阳市 南岳 金月中心学校
联系人: 唐先生
电话: 1587349558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新星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地址: 衡阳市华新开发区中信花苑D栋302室(中信大厦后面)
联系人: 欧阳斌   徐毅之   罗成栋
电话:0734— 8345949
投标保证金帐户
保证金汇至: 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 招商银行长沙松桂园支行
银行帐号: 73190 233 411 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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