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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区水务农机移民局农村饮水工程一体化净水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询价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15-08-19 10:27:00 作者: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南岳区水务农机移民局的农村饮水工程一体化净水设备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NY2015-A016,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请你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南岳区水务农机移民局农村饮水工程一体化净水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

预算(万元)

A032402

农村饮水工程一体化净水设备

2台

¥14.5万元

3、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A032402

农村饮水工程一体化净水设备

日产水200-300吨,处理水量10-15M3/h,具备反应、沉淀、过滤于一体的自动化重力式一体化净水设备。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生产厂家或经销、代理上述产品的证明;产品适用农村一体化净水工程的证明。                      

三、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明)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2015年7 月24日下午5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分别递交衡阳市南岳区水务农机局和南岳区政府采购办。

 

 

 

 

采购人:南岳区水务农机移民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34-5677666

联系地址:南岳区南街87号

 

采购监督机构:南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罗主任

电  话:0734-5677543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有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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