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及相关单位:
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38万元已经提前下达我区 ,根据省财政厅湘财预[2018]165号和湘扶办发[2018]31号文件精神,并经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此次下达的中央资金中的338万元在元月底前要拨付到位(具体分配额度见附表)。
各乡镇要按照分配的资金额度和《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第八条规定的使用范围,从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中择优选择项目(用于产业扶贫资金的比例不低于80%),并将所选项目报送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项目经批准后,各相关单位要尽快组织实施,区农业农村局、各村产业扶贫指导员应加强对实施产业项目的组织、指导、督促。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扶办联[2018]1号)的要求,落实区、乡、村全面公示公告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对未按期申请拨付资金、申报项目计划和组织、实施的单位将扣减当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分,并进行通报。
附:2020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额度分配表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南岳区扶贫办举报电话:0734-5672026
衡阳市南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1月16日
2020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额度分配表
单位:万元
项目单位 | 项目金额 | 资金用途 |
南岳镇 | 140 | 特色产业 |
南岳镇 | 65 | 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 |
寿岳乡 | 62 | 特色产业 |
寿岳乡 | 40 | 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 |
树木园(梵音谷国有林场) | 30 | 基础设施 |
扶贫办 | 1 | 小额信贷贴息 |
合计 | 3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