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街道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农业农村局 > 工作信息

关于印发《南岳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区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3 16:28:00 作者: 来源: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岳政办发〔201669

 

 

南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岳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区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和市管有关单位:

《南岳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区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62   

 

 


南岳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区推进工作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省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59号)以及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湖南省财政厅联合发函《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区推进工作督查情况通报》(湘环函201623号)的指导性意见,为加快推进我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我区农村环境质量,解决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落实全省整区推进、区为主导、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市场驱动、村民参与的总体思路。

(二)统筹规划,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注重长效,构建有效并可持续的农村环保工作机制和运行体系。

(三)充分考虑南岳区旅游产业发展的需求,把提升村容村貌、改善旅游整体环境的建设内容纳入建设规划。

(四)计划周全,分批启动,分步完成。

(五)突出共性,打造亮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建设项目示范点,展示治理成果,提高农村环境意识。

二、整治范围和目标要求

(一)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覆盖南岳区南岳镇和寿岳乡各行政村,以当前急需解决的现实突出环境问题和关乎村居民民生改善的问题为重点,在所有行政村全面深入开展生活垃圾整治,打造兴隆村、烧田村和红星村的综合整治工作亮点。

(二)目标要求

通过实施整区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使辖区内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治理,面源污染得到明显缓解,村容村貌更加整洁,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具体指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5%;垃圾分类减量化达到85%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以上;农村污水处理率逐步达到80%;畜禽养殖农户自主参与率达90%以上;污染治理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广大农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

三、整治任务

(一)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

1、强化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依法对农村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保护范围,采取建设必要防护设施,设立警示标志,依法拆除排污口等设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源。

2、建设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对缺乏饮用水水资源或水源被污染的地方,采取新建、扩建、配套、改造、联网等方式,保障安全供水。逐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供水保证率和工程运行管理水平。推进区域供水,积极将城镇供水服务向周边延伸。

(二)强化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污染治理

1、全面推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广泛发动群众,推进农户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建设集中收运、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处理服务体系。对存量垃圾进行全面清理整治,配备一定数量的垃圾设施,并加大垃圾的清运力度,减少垃圾堆积。

2、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立散居户、聚集区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和后续服务体系。散居户以简易标准化粪池加小型人工湿地为主,聚集区以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为辅,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和化粪池加人工湿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效果,量力而为。

(三)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强化农业污染源控制

1、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开展畜禽水产养殖废弃物集中式综合利用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示范工程建设,积极引导畜禽养殖专业户适度集约化经营。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推动养殖户建设治污设施,废弃物统一收集、集中处理。

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以化肥、农药、农膜污染治理为重点,优化肥料结构,加强秸秆粉碎还田、生产有机肥等综合利用工作;削减化肥、农药使用量;强化秸秆禁烧的监督管理,鼓励采用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从源头控制农村生活空气污染。

(四)加强河道治理

对流经项目重点建设村区划范围内的河道进行治理,如清理垃圾和淤泥,修筑护坡,美化绿化等。

(五)推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充分发挥我区自然生态优势,因地制宜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加强村庄绿化美化建设,在项目重点建设村住户的宅前绿地和自种菜地,修筑木(竹)质栅栏;村道入口处和住户宅前空地栽种植被,美化环境。

(六)加强基层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1、加强基层农村环保机构队伍建设。充实优化区级环保监管执法队伍,提升监管能力。通过合理配置乡、村机构和人员力量,确保乡镇(街道)有机构、有人员负责农村环保工作,村级根据需要配备保洁员。将必要的经费保障列入区、乡常年预算。

2、加强农村环境监测。建立和完善农村和农业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区级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重点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土壤环境质量详查及土壤环境监测,并及时公布监测区域农村环境信息。

(七)加强环保宣传与监管

收集、整理切合村民想法、通俗易懂的宣传标语,制作宣传牌、宣传栏、标语墙、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发放资料,开设知识讲座,及时发布环境信息等。

四、实施内容

根据全区农村的环境现状及保护要求,分别确定各村及三个重点村工程实施的主要内容。

(一)全面开展生活垃圾整治

结合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全区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处置进行深化和提升。添置可卸式垃圾箱,合理布设;根据清扫面积每村聘用2-5名保洁员;加大垃圾清运力度,不让垃圾过度堆积发臭;试行农村垃圾整治管理、维护整体打包购买服务等。

(二)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

根据南岳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实际情况,结合兴隆水库水源地保护和城郊村自来水供给工程建设,山区村主要对山泉饮用水进行有效保护,农区村主要是打深井进行相对集中供水,城郊村主要拉通自来水管网,从城市供应自来水,全力确保我区农村饮用水安全。

(三)全力整治农村生活污水

对兴隆水库库区的居民生活污水建成集中收集管网,将污水引出大坝,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其它村采取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或标准化粪池加人工湿地方式进行有效处理。

(四)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根据我区畜禽养殖规划,对禁养区的养殖户进行淘汰和退出,对限养区的养殖户采用建沼气池、干湿分离、污水净化处理池、病死动物化尸池、人工湿地或氧化塘等设施,对养殖污染进行全面整治。

(五)突出整治重点

1、兴隆村。重点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保护兴隆水库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取缔区域内的三个农家乐经营场所,并对相对集中的兴隆村123组的居民户建污水集中收集管道,将污水排出大坝排入城市管网;对散户建单独化粪池加人工湿地处理系统。二级保护区(集雨区):对该区域内集中的农家经营场所建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散居户建化粪池加人工湿地处理系统。

    2、烧田村。重点开展安全饮水工程,针对该村实际情况,从城区引水,自来水联通每家每户;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养猪场进行治理,建设治污设施,猪粪干湿分离,有效利用。

    3、红星村。重点开展畜禽污染治理工程,特别是对长冲组的养猪场进行治理,以奖代补为主;同时结合该村现有的乡村旅游优势,开展河道治理以及环境绿化、美化、亮化工程。

五、实施步骤

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和规划要求,结合项目特点和资金情况,初步安排如下:

准备阶段20162月-3月。成立组织机构,开展实地调研,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宣传发动等。

设计阶段20164月-5月。完成项目摸底、设计,工程量和资金量的测算,开展招投标。

实施阶段20165月-8月。开展项目施工建设等。

检查验收阶段20169月。上旬,区内自检自查,完善台账资料,初定验收线路等;下旬,正式申请省、市专项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项目的施工建设和后续验收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环境保护局,由区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长:文运芝

副组长:黄顺发  熊创贤(常务)

  员: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环保局、区农办、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规划局、区自保局、南岳镇、寿岳乡。

(二)加强队伍建设

各乡镇人民政府也应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并保证人员工作经费。对于基层环保机构队伍要作出一定规定。

每个乡镇配备1-2名乡镇环保员,每个村、居委会配备1-2名专职保洁员,并配备保洁工具。

(三)明确职责分工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对相关单位实施的各项目资金进行审核,统筹和整合各类涉农资金,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奖励资金以及长效运行经费的预算,并统筹考虑后续管理、维护总体打包购买服务等。

区环保局牵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区推进项目的建设,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参与对相关单位实施的项目设计及资金进行把关、审核,对相关单位开展项目实施的效果进行监管;负责责任制考核,督促项目实施进度,组织开展项目验收;负责该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负责城市供水水源地保护的建设;负责负责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环保队伍建设、项目宣传、农村环境监测等工作。

区水务移民局负责河道治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等。

区农办负责生活垃圾的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沼气工程建设等。

区发改局负责指导该项目招投标工作。

区自保局负责实施乡村的美化、绿化工程。

乡、镇政府负责协调工程实施过程中村民关系及纠纷处理。(任务分解详见附件表)

(四)强化资金整合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以区人民政府为主导,统一规划、统筹整合,要积极整合环保、财政、农业、发改、林业、水利、国土、住建等部门的涉农资金支持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发挥项目资金的综合效应。农村环境整治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污染四大方面,河道治理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等工程主要是把涉及农村能源、医疗卫生、农业开发、水利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的资金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加强整合和协调,提升整治成效。

(五)强化宣传教育

通过举办讲座、新闻媒体宣传、相互观摩、普及乡规民约等形式,提高乡镇干部和村民参与村庄保洁的积极性。村民环保意识宣传普及率超过90%

(六)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建立科学有效的农村垃圾、污水收集处理维护和服务体系,区财政预算安排长效运行专项支出,不搞项目式的短期行为。村组要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引导农民日常参与和履行责任。建议污水处理设施维护参照其他地方先进经验交由污水处理厂托管公司托管。

(七)加强调度督查

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责任单位、乡镇、街道、村建立定期调度督查制度,不定期的组织抽样调查、交叉检查、问卷调查等。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自觉、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志愿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八)严格考核与奖惩

全面推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将农村环境整治整区推进工作纳入全区绩效考核内容。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