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扶贫办: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的实施意见》精神和我省“十三五”脱贫滚动规划,经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意,我省 2017年减贫 110万人 (不含兜底一批 ),系统标识上限数为
135.95万人。根据这一目标任务,省扶贫办制定了各地年度减贫指导性计划 (见附件 )。为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全省减贫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分解减贫责任。为将年度减贫责任落到实处,确保今年贫困退出任务完成,我们确定了各县(市区)年度减贫人口系统标识下限数 122.85万人,各市(州)和 2017年摘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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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标识下限数与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签订《2017年减贫责任书》(见附件),责任书一式贰份,签好后于 2月 16日前交省扶贫办。各市 (州)扶贫办要按照省下达的指导性计划,迅速将任务落实到县(市区),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将任务迅速分解落实到乡镇、村,并到户到人。 3月 31日前,市、县、乡、村四级必须完成责任书签订工作。
二、扎实推进精准帮扶。各地要根据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的要求,坚持 “缺什么、补什么 ”的原则,逐户逐人制定详细的脱贫方案,落实脱贫增收的保障措施。一是落实帮扶责任人。要按照 “两个全覆盖 ”的要求,一户一户落实帮扶责任人,明确帮扶任务,实现精准对接;二是落实帮扶措施。要围绕 “两不愁,三保障 ”的脱贫目标,因户制宜、因人施策,制定帮扶计划,实施帮扶项目;三是落实帮扶资金。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重点支持贫困农户,要积极引导吸纳行业部门资金、金融资金、社会资金参与帮扶,切实帮助贫困农户增加收入,确保帮扶实效。
三、严格脱贫标准和程序。要严格按照《湖南省贫困退出验收细则(试行)》要求,坚持脱贫标准、注重稳定脱贫;坚持退出程序,避免被脱贫、假脱贫、数字脱贫现象发生。要做好贫困户从识别到脱贫的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结果准确、有据可查。各市州要对所辖县市区的减贫工作实行全面监督、全过程督导,各县市区要组织专门督导组,深入到乡镇、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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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农户,具体指导,帮助解决减贫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联系人:规划财务处龙雷鸣电话: 0731-82213077
附件: 1.《2017年减贫人口指导性计划》 (分市州下发 );
2.《2017年减贫责任书》样本
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 2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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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2017年减贫人口指导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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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2017年减贫责任书
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监制 2017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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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减贫责任书
为确保完成全省 2017年减少 110万以上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攻坚任务,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与市(州)人民政府签订 2017年减贫责任书。
2017年市(州)减少现行国家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人;县市区实现脱贫摘帽。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力量对减贫情况进行抽查。市(州)人民政府要落实扶贫责任,层层分解任务,与县(市、区 )人民政府签订年度减贫责任书,实施精准扶贫,并按照规定程序要求,实现精准脱贫。
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与市(州)人民政府各持壹份。
负责人:负责人:
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州)人民政府 2017年月日 2017年月日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 2月 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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