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政方面
1.社会救助精准高效。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力,城乡低保应保尽保,特困供养照料暖心,慈善救助有情怀,困难群众获得的幸福感越来越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科学管理,规范使用,精准发放。自2024年1月起,城乡低保标准由650元/月提到700元/月、残疾人"两补"标准提高到90元/月,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提高到1150元/月,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提高到1600元/月。
2.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成效明显。各项工作机制完善,慰问关爱活动多样化,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不断加强社会资源链接,让留守儿童得到更多更全面的关爱。开展"春节""六一"期间活动走访慰问,为100多名困境(留守)儿童送上了节日慰问金、生活学习用品,同时,通过链接社会资源,与深圳深信服基金会"牵手",让10名留守困境儿童得到深圳市深信服务公益基金会的全程助学资助。
3.社会福利进程加快。2024年,我区销售福利彩票较去年同期相比增幅13.1%,其中电脑票销量同比增长32.7%。区福利院(中心敬老院)提质改造,预计10月底,20多名集中供养老人回院生活,切实为院内老人打造了一方温馨家园。
4.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有序。多元化发展居家养老全面铺开,高龄补助待遇落实落地。此外,我们积极探索打造集中养老的升级版,在省民政厅的关怀和支持下,完成了云鹤老年人服务中心建设,让基本养老加个性化养老模式,成功推行成为现实。同时,我们加大了养老领域风险排查管控力度,始终坚持"公建公营"的模式,真正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
1.坚持就业优先,千方百计加大就业"力度"。一是截至7月,全区新增城镇就业565人,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633人,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02人,实现脱贫人口就业707人;完成就业创业培训6期297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笔,实现创业带动就业3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以内,就业形势整体看好。二是动态了解企业用工情况,摸清用工需求和招聘岗位信息,在公众号推送招聘信息。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专场招聘活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会"等线上线下招聘会9场次,提供了1459个就业岗位,初步达成就业意向530余人次。
2.坚持正向发力,确保人事人才工作"高度"。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对事业单位人员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审核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及指标;协调事业单位做好岗位设置申报、事业单位岗位晋升、专业技能等级晋升等工作;为符合流动调配情况的公费定向师范生、区内调动人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办理流动调配手续;完成2024年5名"三支一扶"用编计划报送。二是优化人事档案管理。对前来办理流动人员档案接收、转递、查询、开具档案相关证明等事项的人员热情接待、即收即办。截至目前,我局在"人社一体化业务经办平台"系统存放流动人员人事档案1778份,完成数字化档案占比100%。
3.坚持社保惠民,持续推进社会保障"广度"。一是举行"温暖社保"系列入企、入村(社区)宣传活动,提升群众政策知晓度和社保基金社会监督力。二是落实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4.坚持标本兼治,打造劳动关系和谐"深度"。一是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和在建工程项目制度落实排查专项行动,确保各项保障农民工工资制度落实落地。二是协调劳动纠纷,国家欠薪平台及政务服务热线的投诉线索均按时办结,办结率100%;劳动仲裁案件结案率100%。
5.坚持协同发力,用心用情提升民生"温度"。一是抓好民生项目建设,督促各单位及时上报任务进度表和经验材料,截至7月20日,我区实施民生可感行动指标已全部超序时进度或提前完成。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清事项、减材料、压时限",落实"一件事一次办",提供贴心暖心的窗口服务及上门服务,优化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个性化服务。三是打造清廉机关,开展党纪学习,强化经办人员法纪意识、精准化管理服务意识和基金风控意识,开展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保基金监督,抓好外部监督。
(三)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
(四)医疗保障方面
1.抓实医疗保障待遇。2024年,全区常住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困难群众及脱贫人口参保率100%。目前,全区参保人数55591人,其中:职工医保参保8441人,居民医保参保47150人。
2.强化基金安全监管。一是严格协议管理,规范服务行为。严格执行"两定"协议管理,依规监管协议医药机构服务行为。2024年,依据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协议,实地检查医药机构50家,暂停医保定点协议1家。二是开展专项活动,营造良好氛围。4月,我局组织开展了"基金监管同参与 守好群众救命钱"集中宣传月专项活动,在全区范围开展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营造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三是完善多方协作,推进共同治理。联合区卫健局制定医药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同时,引入社会监管力量,聘请5名居民代表担任我区第一批医疗保障工作社会监督员,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
3.深化医保领域改革。一是持续开展DRG支付改革。辖区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共6家)全部纳入第二批DRG付费改革,2024年1月起开始执行。二是贯彻落实药品集采。3月28日起开始执行第九批集采,共执行42种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三是开展集采工作落实情况核查。开展了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医用耗材疑似线下采购问题核查整改,依托大数据筛查比对,找准问题根源,堵塞线下漏洞,切实杜绝无特殊理由的线下违规采购,减轻相关风险。
三、工作计划
(一)民政方面
1.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坚持党建+社会救助,建立救助对象入户探访、信息共享、精准救助等机制,实现从物质层面救助到精神层面服务的跨越;抓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强化政策宣传,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精准认定农村低保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按照省市要求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继续推行社会救助"掌上办"。困难群众只需通过湖南民政微信小程序和公众号,填报相关资料,就可以完成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申请,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2.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区中心敬老院提质改造;二是加强殡葬改革,推进公益性墓地及殡仪馆项目建设,解决南岳殡葬改革和发展的瓶颈问题;三是指导寿岳乡敬老院完成提质改造。
3. 落实精融融合项目。根据南岳区情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帮助精神障碍人士在个人生活、职业技能、身心健康、社交、教育、就业等方面发展,让其适应社会,重拾生活信心。
4 .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加强社会福利体系建设,扎实做好民生实事老年人助餐点建设,完成适老化改造任务;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专业的管理与服务。
5. 扎实开展慈善募捐。做好"慈善一日捐"等捐款捐物活动,同时,积极链接社会资源,拓宽募捐渠道,多方筹措善款善物,在扶贫济困、养老扶孤、助医助学等方面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切实发挥慈善"救急难"功能,为困难群众送去最贴心、最及时的关爱和帮助。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
1.打牢基础,扎实推进就业服务工作。一是开展零工市场线上平台上线推广和数据摸底工作,搭建我区零工市场平台。二是举办招聘会活动,开展就业失业政策宣讲,做好农民工返乡回流监测数据的汇总、分析、上报工作,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联系和跟踪服务率均达到100%。三是帮扶旅游交通、住宿餐饮等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发展,加快就业资金支出进度,让援企稳岗政策效能最大化释放。四是加强跨区域劳务协作对接,定期清查就业网上平台就失业登记和核实脱贫人口就业信息,做好职业介绍、岗位推荐、培训指导等方面的311就业服务,失业人员311就业服务率达到95%以上。五是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建设,打造充分就业社区"就业角",营造更加优良的就业创业环境。
2.兜牢底线,稳步推进社保服务工作。一是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宣传活动,促进社会保险全覆盖。二是推进社会保险政务服务事项落实,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充实经办队伍力量,优化经办流程,提升经办数字化能力。三是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保待遇,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四是加强基金警示教育,强化基金安全管理,完善社保经办内控制度,落实关键岗位"双岗双审",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一次社保基金专项审计,维护基金安全。
3.引才育才,积极推进人事人才工作。一是配合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持续抓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推进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二是落实人才引进补助政策,支持我区高质量人才培育,做好流动人员档案转递、管理工作,完成新增、库存流动人员档案数字化100%。
4.扛牢责任,持续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一是落实在建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对区内用人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二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按时办结劳动保障投诉案件,做好根治"欠薪"工作。三是做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上规模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确保我区已建工会的企业均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协议。
5.统筹兼顾,高效推进其他中心工作。一是全面完成民生可感行动任务,加大对落后指标的督导力度,按照验收标准查验佐证材料,确保项目进度数据和实际情况相符;推动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亮码实施",即时更新信息公开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回复群众意见建议。二是完成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异动和晋级晋档审批、退休人员行政审批及福利待遇审批和工资统计工作,动态调整乡镇工作人员工资提高部分。
(三)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
(四)医疗保障方面
1.持续深入推进全民参保。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利用大型活动、会议、赶集、村村通、短信、微信、短视频等渠道广泛宣传医保政策。继续加强职工门诊共济政策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宣传,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等基层开展政策宣讲,提高政策知晓度,扩大政策受益面。同时,提前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参保准备工作。
2.持续把牢待遇清单制度落实。严格抓好"两病"门诊保障、职工和居民门诊统筹、医疗救助制度、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等惠民医保政策落地执行,围绕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医药集采政策落实不到位、医保领域行政执法不规范、"以医保控费为由推诿患者"、医保基金结算不及时五个方面深入开展医保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3.持续巩固拓展医保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严格落实三重保障制度,把做好两类人群参保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协同开展常态化监测帮扶,确保脱贫人口和防贫监测人口应保尽保,实现参保动态全覆盖。
4.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严格日常监管,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市医保局完成交叉检查,督导完善医保智能场景监控,完成市里交办的可疑数据线索及可疑结算数据。
5.持续推进基金支付方式改革。严格落实以总额付费为主,按DRG付费、病种付费、床日付费、项目付费为辅的复合型支付方式,推进全区7家定点医疗机构DRG 实际付费,完成2024年度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总额清算工作(含预留金),进一步完善基金运行分析和风险预警制度,及总额预付的测算方法、监督考核,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6.持续优化医保公共服务。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规范医保服务行为;强化医保智能化监管,通过医保电子支付、刷脸结算等功能,提高电子凭证结算率;落实医保经办管理服务规范化建设,优化经办人员配置,简化申报资料和程序,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