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南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坐落于南岳区云峰路7号,系财政全额拨款的政府工作部门,编制人数12人。现有职工17人,其中:编制内在岗10人、其他单位划入2人(组织及工资关系未办理)、借调1人、临聘4人。局机关现有执法用车1台。
一、工作职责
根据岳政办发〔2014〕71号文件,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划、政策,组织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参与起草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政府负总责的机制;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区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审查和监测。
(三)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器械一类产品注册并监督检查;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四)组织实施全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质量公告;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五)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七)负责制定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八)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九)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一)承办区人民政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5年单位预算收入97.1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85.12万元,非税收入12.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5年单位支出预算97.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2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54万元,住房公积金4.25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47.04万元。
2015年全年收支预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