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 | | |
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支出总表 | |||
单位名称:南岳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 | | 单位:万元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决算数 | 项 目(按功能分类)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24.02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
其中:政府性基金 | | 二、国防 |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 三、公共安全 | |
三、事业收入 | | 四、教育 | |
其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 五、科学技术 | |
四、经营收入 | |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 | |
六、其他收入 | | 八、医疗卫生 | 123.36 |
其中:本级横向财政拨款 | | 九、节能环保 | |
非本级财政拨款 | | 十、城乡社区事务 | |
| | 十一、农林水事务 | |
| | 十二、交通运输 | |
| | 十三、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 |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 | 十五、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 | 十六、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 | 十八、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
| | 二十一、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 | 二十二、其他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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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124.02 | 本年支出合计 | 123.36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 结余分配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14.51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1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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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38.53 | 合计 | 138.53 |
附件2 | |
2014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 |
单位名称:南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单位:万元 |
项 目 | 决算数 |
合 计 | 21.26 |
1、因公出国(境)支出 | 0 |
2、公务接待支出 | 17.36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 3.90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 | 0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90 |
注: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南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一、主要职责
(一)监督检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实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消费环节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三)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
(四)负责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过程的质量管理规范。
(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七)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八)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
(九)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等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承担食品、药品等相关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4年单位预算收入138.53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14年单位总计支出138.53万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1.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17.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9万元(含车辆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