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备案表
发布时间:2017-11-10 16: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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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备案表
报送单位(盖章): 南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7年10月31日
序号 |
事项名称 |
类 别 |
办理依据 |
实施(共同 实施)单位 |
服务对象 |
备 注 |
1 |
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 |
主动服务类 |
在3月份12331投诉举报主题宣传日、5.12应急管理宣传日、6月份食品安全宣传周、9月份药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期间,深入开展涉食涉药涉械质量安全法规“四进”宣传,发布查处涉食涉药重大典型案例、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警示,指导社会公众科学安全饮食用药。 |
南岳区食安委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
个人(公民)、法人、社会组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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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受理 |
主动服务类 |
通过12331、12345电话,受理辖区内生产者、经营者等主体在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中有关食品安全方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经营、使用等环节中有关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涉嫌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
衡阳市南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 |
个人(公民)、法人、社会组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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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
主动服务类 |
贯彻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应急预案,及时发布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开展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
南岳区食安委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
个人(公民)、法人、社会组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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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从业人员培训 |
主动服务类 |
依法依职责对食品药品企业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安全管控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
衡阳市南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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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与监测 |
主动服务类 |
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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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 本表供区直各单位在事项备案填报时使用,表格填写后需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与事项服务指南一并报送区编办(附电子版)。2. 公共服务事项应为具体服务行为,事项名称应规范填写,类别按“依申请类”和“主动服务类”填写。3.办理依据应填写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或承诺书的名称、具体条款及内容,无文件依据的应提供该事项是经常性、常态化为群众认可的公共服务事项理由。4. 实施单位和共同实施单位要填写规范全称。5. 服务对象需填写个人(公民)、法人、社会组织等。6. 备注,填写需要补充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