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药械从业人员素质,增强药械服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我局决定对全区药械从业人员进行年度培训,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药品、医疗器械从业人员业务素质,规范经营使用行为,消除安全隐患,防止药品器械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公众药品用药用械安全。
二、培训时间:
本年度培训分两批进行,拟定第一批8月3日,约80人;第二批8月4日,约60人,两批共计140人左右。上午8∶30报到,9∶00正式上课。
三、培训对象:
各医疗机构药剂科主任、医疗器械科负责人;药品、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含个体诊所、村卫生室)负责人、质量管理员以及其他从事药械采购、保管、养护、验收、调剂等人员。
四、内容安排:
1、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配套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2、处方药的审核与调配;3、下阶段工作安排。
五、培训形式:
采取自学、集中培训的方式,聘请有关业务方面的专家进行授课。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报到前,要求本年度未进行健康体检的从业人员携带2张一寸免冠照片,经有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年度健康体检。
2、每批培训结束后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统一考试,考试和体检合格者,由区市场监管局发放《健康培训合格证明》。
3、药品医疗器械从业人员考试试题由药品监督管理股负责拟定和印制,并完成阅卷评分。
药品监督管理股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