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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打算

发布时间:2018-06-15 08:44:00 作者: 来源:区食药监局
  201 7 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 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具体指导下, 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己任,齐心协力抓监管,一心一意谋发展,努力 提高全区食品药品安全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管理任务。 现将201 7 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7年工作情况

食品安全关系广大群众和游客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今年4月份区政府召开2017食品安全工作会议部署今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和指标。我办结合南岳区实际制定了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细化了评价要点和评分标准,并实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一票否决。为切实维护全区食品领域的安全稳定,一年来我办定期召开主要成员单位工作调度会,牵头组织重点成员单位,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进行联合执法突击检查,切实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及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在继续深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重点组织开展了南岳区2017取缔农村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网络食品安全“清网”行动、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严厉打击了生产经营病死禽畜违法行为、食品生产经营违法添加行为。全年我区食品安全领域保持平稳态势,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效保障了居民群众和来岳游客的饮食安全。

(一) 以人为本、着力创新,突出做好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1、建立全市首批农残检测室。结合南岳实际,我局按照“六有”标准(即:有场地、有设备、有人员、有制度、有记录、有公示牌),在南岳区两个农贸市场已建立两个农残检测室。同时我区也是衡阳市首个建立了农残检测室。目前,设备全部配置到位,培训了市场服务中心4名检测人员。经食品检测机构技术培训,4名工作人员可开展相关工作;同时制定落实工作职责和检测流程,确保检测工作有序开展。在两个农贸市场显著位置设置LED电子屏,及时将检测结果在LED屏上滚动播放,建立健全食品检测样品原始记录台账。对检测不合格的样品将进行定量检测,不合格样品将立案查处。充分发挥检测结果在监管工作、安全性评价、消费警示、企业自律方面的作用。

2、打造“放心米粉”工程。为全面规范我区米粉生产加工和经营行为,彻底改变传统模式生产,让人民群众吃上真正放心的米粉,根据整改计划,全区8家米粉小作坊负责人经过多次召开整合会议,达成整合意向,整合后的米粉生产厂已于9月份开始试生产,改造工作已完成一大步。接下来,我局将督促米粉生产企业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生产活动,不添加非食用物质,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协助生产企业尽快完成生产许可证办理工作。

)求真务实、明确责任,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

1.开展查处取缔无证经营专项整治。我局按照职责分工,采取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形式,以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为重点,共出动人员384人次,对大庙周边以及各乡镇范围内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摸底。“查无”期间,我局坚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耐心向管理相对人讲解法律法规,对于基本具备条件的,则引导和帮助其申请办理许可证,今年共引导基本符合条件的餐饮单位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43户,在有力的打击了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的同时,又让愿意改正错误的管理相对人能及时办理许可,促进社会稳定。

2、农村食品安全无证经营专项行动。为巩固近几年来农村食品市场整治成果,进一步治理和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净化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环境,今年我局扎实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无证经营专项行动,食品生产环节,重点加大食品小作坊治理力度;食品流通环节,重点加强对乡镇集贸市场、农村赶集、农村食品小超市和食杂店、农村地区食品小摊贩以及农村食品经营者供货商的监督检查;餐饮环节,着力强化小餐饮食品、农村学校食堂、农村红白宴席以及旅游景区、农家乐餐饮服务的整治。行动期间,全区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79家,其中学校食堂及周边21家,食用农产品集市2个、食品小作坊7家;食品销售单位31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87份。

3、日常监管工作根据省、市统一部署,食药监局今年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主体大普查、风险大排查、执法大检查、问题大清查行动。截止目前为止,共检查辖区内803家,其中城区食品生产企业9家;食品加工小作坊2家;食品流通经营主体246家;保健食品流通经营主体18;餐饮服务经营主体476家;药品零售主体20家;小诊所10家;化妆品经营主体9家;医疗器械经营主体13家。通过日常监管,摸清了监管底数,排查了风险隐患,对突出问题进行了有效整治,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风险防控,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四品一械违法行为

1、行政执法。行政许可,按照行政许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年共核发《衡阳市制售分离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1家,《食品经营许可证》158,(其中流通环节92家,餐饮环节66家)《小餐饮经营许可证》54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1家。做到了许可流程简化快捷,服务态度满意,工作高效率。行政处罚,截止目前,共查办食品药品案件21件,其中简易程序案件5件一般程序案件16其中食品生产环节2件,食品餐饮环节3件,食品流通环节5件,药品使用环节2件,医疗器械流通环节1件;现已办结12件,相比去年全年办理案件总数7件有了大幅增长。没收食品原料5251.60Kg,过期(不合格)食品17.3Kg,劣药13盒,失效医疗器械18盒;罚没金额共计226740.20元相比去年全年罚没金额60763.00元增加16万余元,罚没金额增长了273.16%。查办较大案件1件。移送公安机关违法问题线索1件。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标本兼治,注重规范,继续加强四品一械日常监管

【食品生产监管】

1、飞行检查。针对社会舆论及广大消费者高度关注的中秋节后下架月饼去向和处置情况,为积极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10月份我局配合省食药监局对辖区月饼经营企业开展飞行检查。重点检查了月饼的保质期、进货数量、销售数量、未销售月饼的处置情况和数量等。辖区内月饼经营单位销售的月饼共16个品种,其中3个品种的月饼存在未销售完的情况,我局均按要求督促相关经营单位将未销售完的上述品种全部退回供应商,杜绝再上架销售,由供应商作非食品处理。

【食品流通与餐饮服务监管】

1、食品经营许可改革。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把食品经营许可准入质量关。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条件和标准审批、发证,遵循“谁发证、谁主管”的原则,从201711日起,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92家,同时,要求各食品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采购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进台账制度等一系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推进食品经营监管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的进程。

2、食品经营日常监管。根据国家、省、市会议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南岳区情,先后开展了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火锅底料、病死猪肉、违规经营米粉等专项检查共检查了食品经营单位729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55份。坚持严格执法与加强宣传教育相结合,坚持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与增强食品安全意识相结合,确保了食品各个环节的安全。

3、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为保障“星空节”及美食汇、“首届纪念老子诞辰祈福法会”以及党代会、中高考、党的十九大期间等重大活动、重宾接待的餐饮食品安全,我局对每项活动制定方案、安排专人、落实措施,做到事前检查、事中监督、事后总结,强化对重点供餐场所、供餐环节的食品安全巡查先后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落实了节假日期间值班及信息报告制度,在节假日期间明确值班人员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成功保障了800余万来岳游客和区内6万余群众的食品安全,全区未发生一起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

4、食品药品监督抽查。根据省市要求,组织对食品领域的乳制品、饮料、糕点、茶叶、腐乳等,涉及生产和流通环节开展了食品抽样检验,共抽检142个批次,涵盖了糖果糕点、月饼、肉类等各类食品及食品容器其中6个批次不合格。药品环节则重点抽验了医疗单位的药品,共抽验6个批次,其中1个批次不合格。化妆品抽检4个批次,保健食品5个批次。同时,为了做好辖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完善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实现食材合格率为100%工作”,我局积极争取财政专项经费15万元,通过政府采购外包给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截至目前已抽检食用农产品243个批次做到了检查覆盖率100%,实现了食品安全“0”事故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

筑牢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防线,确保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使用安全,我局采取“三化”管理:一是准入标准化,按照有关规定全面推进保健食品经营业主办理标注保健食品的经营许可证工作,指导4家经营主体做好申报材料和现场准备,严把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准入关。二是监管重点化。建立健全保化企业信用管理档案,重点规范小食品店、小诊所、小药店和美容美发机构(店)等经营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重点整治易非法添加、易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以及涉及夸大虚假宣传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等。三是宣传普及化。加强保化品安全知识宣传,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形成合力监管。2017年共检查保化经营使用单位42家,出动执法人员126余人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0份。

【药品流通监管】

1、日常监管。今年日常监管的重点是针对药品零售企业连而不锁、假连锁、计算机系统管控和使用不到位、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药师不在职在岗履职、非法回收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数据造假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共检查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21家次、出动执法人员63人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

2、飞行检查。今年,市局在我区开展了2次药品经营使用单位飞行检查工作。对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严格督促企业必须整改到位,并要求企业提供书面整改报告报送至我局。在确保企业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后,统一报送市局。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家,个体诊所1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吊销药品GSP证1家。

3、开展两非药品和避孕药具专项检查工作。作为区计生综治成员单位,我局积极履行相关职责,根据人员分工及时调整了局机关计生综治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分析当前计生综治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制定了详细措施。继续加大计生药械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对全区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开展计生药械专项检查,加大对国家免费发放的避孕药械和医疗机构终止妊娠药品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销售“两非”药品和免费避孕药具行为,切实加强“两非”药品和避孕药具的规范化管理。共检查涉药涉械单位22家,出动执法车辆22车次,执法人员60余人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对存在的问题均进行了整改后复查工作,确保整改到位。

【医疗器械监管】

重点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从不具有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未按照规定进行整改的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者库房地址、扩大经营范围或者擅自设立库房的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办理延续、仍继续从事医疗器械经营的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共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1家,出动执法人员33人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

食品药品安全生产

我局深刻认识安全生产与可持续发展的内战联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为确保“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落实到位,新修订完善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制度》和《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继续开展领导干部带队检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台账,有效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落实;认真组织开展食品药品“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一单四制”等专项行动,依据本年度我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对食品药品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均进行了全方位的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整治到位;积极参与区“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咨询3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效果。

食品药品社会共治

促进社会共治是食品药品安全的治本之策。我局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全国安全用药宣传进农村、进校园等活动,接受群众咨询2000多次,编印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3000多份举办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人代表和服务人员、药械经营使用单位负责人和质量管理等从业人员、食品药品监管技术检测人员等各个类别、各个层面的专题培训班8期,使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知识深入人心;完善了南岳区旅游举报投诉电话1234512331食品药品举报投诉电话的整合全面畅通了举报渠道实行24小时值班制,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

自身理论学习抓得不够紧,缺乏更为深入的研究;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的滞后,严重影响了监管工作的开展;开拓创新的意识不强,在某些方面存在过于求稳的思想;体制改革的任务还很重,监管人员的专业和职业背景不一,监管执法机构有编无人,监管责任大、任务艰巨。

2018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加快建立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站(所),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充实执法队伍,在人、财、物上做好资源整合。

(二)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强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环节的日常监管,严格许可准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做好重大活动餐饮保障工作;二是继续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监管,推进化妆品备案工作。三是抓好监督检查、计划内抽检和随机抽检。针对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扩大市场巡查、执法抽检的频次和范围,督促企业建立并落实各项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继续开展食品药品整治专项行动。一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和重要时段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二是动员全社会参与、保持上下联动,对药品经营单位以及个人在宾馆酒店等场所涉及保健食品销售、宣传的行为进行突击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惩处。三是采取明查暗访、集中排查、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整治隐形眼镜及护理液、体外诊断试剂、进口类大中型医疗器械等医疗器械在注册、流通和使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继续做好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用药月”、“食品安全周”等活动,深入普及食品药品安全法律知识和科普知识,不断增强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积极营造安全、规范、有序的食品药品消费环境。

                                                      南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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