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监字 [2023]2号
关于李沅亮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股(室)、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李沅亮同志任组织人事股股长,免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副股长职务。
陈建光同志任知识产权和广告监管股股长,免去行政审批服务股股长职务。
杨利华同志任行政审批服务股股长,免去组织人事股股长职务。
刘益伟同志任信用和网络监管股股长,免去信用和网络监管股副股长职务。
免去廖水球同志信用和网络监管股股长职务。
免去刘华同志科技和财务股股长职务。
中共南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二0二三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