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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食药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10 15:16:00 作者: 来源:区食药监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南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根据人员岗位变动,及时调整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同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审核和审签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把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个人和每个工作岗位上,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情况。我局严格遵守区政务办制订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公开、保密审查、运行管理、内容保障、应急处置等有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南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制度》、《南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制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与此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目标考核,做到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局机关建立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坚持挂牌上岗,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我局根据区政府办要求重新编制更新了《南岳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及《南岳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南岳区人民政府党政门户网站公布。

二、围绕各级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一是及时公布《南岳区食药监局2017年部门决算》和《南岳区区食药监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对2017年上半年结转和结余以及2018年预算收入预算支出情况进行了公开。

(二)加快推进服务事项公开。全面梳理各项政务服务内容,及时发布修改后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工作纪律、监督投诉渠道等信息,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严格按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制度,及时更新包括机构概况(领导简介、机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设置等)、决策信息(发展规划、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等)、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法规解读等)、规范性文件(上级文件、本级政府文件等)、食品安全事故动态信息、行政审批公开、食品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监管等信息,通过各种有效载体,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2018年,南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我局按时向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供本单位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免费供群众查询。

(三)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2018年,我局按照要求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及时更新,查漏补缺,认真完成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复议、诉讼等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18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力度有待加大;信息分类的科学性和信息数据的规范性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能力和水平亟待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我局目前从事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不是专职人员,在资料收集整理、及时发布等方面还存在不足等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我局将贯彻和执行上级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和精神,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继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进一步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进一步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做好信息公开、信息服务、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整体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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