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街道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区食药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08 17:37:00 作者: 来源:

按照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及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共分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全面落实公开内容、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等方面加大力度,收到了明显成效。一是通过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短信平台等载体公开政务信息,保证了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的及时有效,没有发生因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的事故或群众投诉。二是积极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流程网上公开工作。按照区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全面开展了行政审批权清理工作并将清理后的行政审批项目办事流程在网上进行公开。三是印制《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信息有工作动态、食品安全警示信息、行政执法信息、食品安全宣传信息等。

   (二)公开形式。

1.按照公开目录向区政府门户网报送。

2.通过宣传活动发放办事指南等资料。

3. 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

4.在办公地点设立首问责任岗、24小时值班电话。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6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一)机构人员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办公室兼任,兼职工作人员2人(局办公室2人)。

(二)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经费全部由局办公经费支出,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需要改进的方面:一是政务公开时间应该更加及时;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项目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还需进一步完善。

2016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以“便捷、亲民、高效”为准则,结合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二是继续构建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进一步清理、精简和调整各项行政许可项目,继续加强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扩宽公共信息来源,拓展公众参与监督途径,保障公众知情与诉求渠道的畅通;三是继续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长期公开、定时公开与及时公开相结合,积极发布政务信息,确保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