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街道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司法局 > 财政信息

南岳区司法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12-10 07:58:00 作者: 来源:sfj

第一部分  司法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区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和督查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3.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148”法律服务工作,协调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5.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区社会法律服务市场;监督管理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等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及执业情况;协助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做好司法考试工作。

6.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内部法制建设;负责本系统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状况的督促检查;负责承办和受理本系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投诉、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

7.指导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服装、车辆等物质装备;管理单位国有资产。

8.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干部的培训、考评考核。

9.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司法局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根据编办核定,我局内设股室 5个,分别是政工室、社区矫正工作局、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股、基层司法工作股,核定编制人数25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全额事业编制4人,2018年末实际在岗在编人数18人,现有公务用车1台,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台。

第二部分  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01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2表 收入决算表 

公开03表 支出决算表 

公开04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5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73.09万元,本年收入642.78万元,支出657.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8.07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全年收入642.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2.7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398.41万元,占总收入61.9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51.43万元,占总收入8.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7.2万元,占总收入4.21%;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50万元,占总收入23.35%;住房改革支出15.74万元,占总收入2.4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全年支出657.8万元,基本支出353.19万元,项目支出304.6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413.43万元,占总收入62.8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51.43万元,占总收入7.8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7.2万元,占总收入4.14%;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50万元,占总收入22.8%;住房改革支出15.74万元,占总收入2.3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为642.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2.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50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为65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5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为65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5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占全年支出的77.2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为6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3.19万元,占53.69%,项目支出304.61万元,占46.3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3.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6.80万元,公用经费16.39万元。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工资福利支出313.79万元,占总支出88.8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01万元,占总支出6.52%。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6.39万元,占总支出4.6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决算数为1.4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7.06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共支出1.4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共接待13批次,接待人数为126人。比2017年三公经费减少3.43万元,主要严格控制了公务接待,接待人数及批次较上年均有减少;另严格进行公务用车管理,公车使用频率大幅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150万元,年末没有结余。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绩效情况说明:2018年本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执行相关工作并按要求公开,绩效评价遵循规范、公正公开原则,对预算执行全过程实施调整控制,使预算经费的使用发挥最大化作用。

(五)重点项目情况。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