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盖章):南岳区司法局 单位负责人(签名):何文利
部门名称 | 衡阳市南岳区司法局 | |
年度预算申请 | 资金总额:387.87万元 | |
按收入性质分 | 按支出性质分 | |
公共财政拨款:387.87万元
政府性基金拨款: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资金: | 基本支出:218.13万元
项目支出:169.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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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职责概述 |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区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和督查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3)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148”法律服务工作,协调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5)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区社会法律服务市场;监督管理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等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及执业情况;协助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做好司法考试工作。 (6)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内部法制建设;负责本系统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状况的督促检查;负责承办和受理本系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投诉、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 (7)指导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服装、车辆等物质装备;管理单位国有资产。 (8)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干部的培训、考评考核。 (9)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
整体绩效目标 | 目标1:保障司法局在职人员23人、离退休人员11人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 目标2:切实做好普法工作,提升公民的整体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目标3: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目标4:确保社区矫正人员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目标5:依法依规及时进行人民调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具体指标(指标内容、指标值) |
基本经费 | 产出数量指标 | 保障司法局在职人员23人、离退休人员11人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 | |
产出质量指标 | 基本满足在职人员和离退休的正常办公、生活要求。 | ||
产出进度指标 | 在2018年度完成各项资金支出进度要求,保障司法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 ||
产出成本指标 | 总成本控制在218.13万元内,其中:在职人员经费210.93万元,离退休人员经费7.2万元。 | ||
项目经费 | 产出质量指标 | 组织实施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相关文件要求、有利于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 | |
产出进度指标 | 按照司法局2018年工作计划,完成年内项目组织管理任务,做好各类项目执行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各类项目按计划有效实施。 | ||
产出成本指标 | 全年计划项目总成本169.74万元,其中: 普法宣传经费12万元;基层司法业务工作经费17.5万元;法律援助工作经费10万元;社区矫正工作经费33万元;政法津贴33.1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万元;党支部活动经费2.6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5万元。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精神,通过政府采购等多种方式,合理安排资金投向。 | ||
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通过项目的实施,确保各项业务工作有序推进,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发展。 | |
社会效益指标 | 通过项目的实施,提升全区人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区内矫正人员的监管;依法、及时调处区内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体现政策导向,长期保障工作平稳进行。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通过项目的实施,力争使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司法局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达到较高水平。 | ||
其他说明的问题 | 无 | ||
填报人:李娉婷 联系电话:5676575 填报日期:2018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