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南岳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6-11-18 15: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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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岳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2014年,我局被省厅列为首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单位。在配合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的基础上,经选址、规划和设计后,于2014年11月份正式动工,共投入资金100万元,现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位于司法业务用房新办公楼临街一楼,本周,中心建设正着手办公桌椅、标牌标识、空调、监控等设备的安装和最后的调试,预计于本月25号前可全部完工。同时,为配合局本部的整体搬迁工作,中心将于元旦前投入使用。
二、南岳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运行管理情况
南岳区的总面积为300平方米,接待大厅面积约100平方米。中心共设置5个功能区即接待柜台区、等候休息区、法律援助区、人民调解区、法治宣传教育区。在接待柜台设立4个岗位,主要负责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涉军窗口)、人民调解等工作。基本配套设施配备齐全,办公电脑、打印复印机、传真机、电话机和办公桌椅等设施按实际需求配备;LED显示屏、法制宣传媒体机及触摸查询一体机、电子监控、座椅、饮水机、宣传资料架、报架、意见箱、便民服务箱等全部到位。建成后的中心标准高、功能全、能很好的为群众服务。
三、南岳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保障情况
在局领导的关心的支持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主任一名,由分管法律援助和办公室工作的班子成员王鸿宇同志担任中心主任。办公室、法律援助中心、法宣股、基层股等相关股室协助运行,在接待柜台均设立固定工作岗位,人员由局里统一安排和调剂。
同时,在局领导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下,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公经费实报实销的工作制度,为日常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提供有效的保障。
南岳区司法局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