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其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
其二,侵财和贪利性犯罪突出。
其三,犯罪趋向低龄化。
其四,未成年案犯文化程度偏低。
其五,案犯贪婪,作案频繁,胆大妄为,甚至持枪抢劫。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
首先,物欲的膨胀,高消费的强烈刺激,是未成年人坠入犯罪深渊的主要原因。
其次,“黄、赌、毒”的泛起,暴力文化的渗透,是未成年人走上犯罪歧途的社会原因。
第三,文化素质的低下,是未成年人陷入犯罪泥潭的重要原因。
第四,销赃渠道的畅通,给侵财性犯罪洞开了方便之门。
第五,作案手法的诡秘、多变与刑侦手段的相对滞后形成了反差,给侦查破案增加了难度,从而助长了未成年案犯心存侥幸、有恃无恐、胆大妄为的犯罪心理。
此外,一些中途辍学的中、小学生既难以重返校园,继续学业,又缺乏谋生的手段和能力,因而产生自卑感,对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期望值下降,进而游离于家庭和学校之外,随波逐流,随风飘荡,浪迹社会。这也是当前犯罪走向低龄化的重要诱因。
三、遏制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建议
(—)政法机关要强化严打整治斗争,增强严打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震慑力。
要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和规律,适时调整严打思路。公安机关要强化侦查手段,优化侦查方案,精心布阵,快速出击,提高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破案率,使犯罪分子感到违法犯罪的风险大于机会,从而打消犯罪意图,消除侥幸心理。检察机关审查批捕起诉部门的力量要向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倾斜、快捕快诉。审判机关要依法从快判处,严刑峻法。总之,公、检、法三家务必横下一条心,通力合作,形成合力,打击声威,打出气势,打出成效,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不给犯罪分子以喘息之机。
(二)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不断加大治本力度。
一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特别是在校中小学生的法制宣传和思想道德教育。一方面要发挥好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引导中小学以法治校,以德治校,依法规范教学秩序。要经常走上中小学校的讲台,以案说法,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给在校学生亮“红灯”,示“雷区”,引导和规范学生的行为,逐渐提高在校中小学生辩别是非善恶和自我制约的能力,不断校正在校中小学生的人生坐标和价值取向,引导他们走出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的误区。另一方面,要设立少年法庭或者专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合议庭,利用公开审判,选择典型案件,邀请中小学生参加旁听,以案析法,唤醒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迷梦和道德良知,增强自身的免疫力,发挥好“青少年维权岗”的作用。此外,家庭要主动配合学校和社会教育子女,尤其要注意遵纪守法、艰苦创业、自食其力、诚实守信的教育培养,尽心尽力把自己的子女导入法制和道德轨道。
二要扩大普法的覆盖面,扫除普法的死角,树立和强化全民法律意识,提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动员全体公民主动配合政法机关打击犯罪,孤立犯罪,防范犯罪,减少违法犯罪的因素,堵塞未成年人犯罪的各种漏洞。
三要适时开展扫黄、禁赌、缉毒等专项整治斗争,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环境,引导和教育人们特别是未成年人珍惜生命,远离毒品,铲除滋生违法犯罪的土壤。
四要大力打造“希望工程”,奉献爱心,积极扶持和鼓励中小学贫困学生苦心向学,成就学业,防止他们中途辍学,浪迹社会,滑向犯罪。
(三)要注重回访考察和跟踪帮教。全社会都要针对未成年案犯可塑性大的特点,主动承担起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少年的政治责任,采取回访考察、跟踪帮教等做法,教育他们认罪服法,启发他们告别昨天,引导他们重返校园,回归社会,走向新生。
(四)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特种行业管理,尤其要加强典当、废旧物资收购站点的管理,取缔非法收购赃物网点。一方面要通过侦破抢劫、盗窃等侵财性犯罪案件,顺藤摸瓜,深挖销赃,切断销赃渠道;另一方面要通过办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案讲法,引导教育人们认清低价买赃自用的危害及法律后果,堵住赃物的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