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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组织开展对民调反映的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6-10-18 15:39:00 作者: 来源: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针对当前社会突出治安问题,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工作原则,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社会治安问题,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既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要紧紧围绕机关、团体、农村、社区、工地、卫生院、学校、市场和重点单位、部门等重点区域,扎实开展突出治安问题整治工作,及时排查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工作步骤

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深入动员,充分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排查整治工作。要召开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群众反映。要组织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举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集中排查结束后,要把集中排查情况表报局办公室。

四、措施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排查整治突出治安问题是上级部署的重要工作,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区司法局成立了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各股所室负责人为成员,精心组织,认真部署,确保排查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严明奖惩措施。对排查整治成效突出的个人,将给予奖励;对排查整治工作不力,敷衍塞责、漏报瞒报,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安定重大问题的地方,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要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强舆论宣传,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排查整治活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有效推动排查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要把深入开展突出治安问题排查作为集中活动的重中之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员部署,亲自包案解决问题、亲自督导检查。要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网络优势,动员稳定信息员、综治协管员等平安建设志愿者,组织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行动,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真正把问题底数摸清摸透。要实行日报告制度,每日将排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报局办公室。

 

 

南岳区司法局

20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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