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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区司法局开展“形象树立年”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10-11 15:39:00 作者: 来源: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水平,提升机关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全面提高,结合我局自身实际情况,现就开展形象树立年活动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形象树立年活动,要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在不断巩固提高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巩固、抓完善、抓提高,努力树立好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政治坚定、服务大局的新形象,公正执法、公平正义的新形象,心系百姓、真情为民的新形象,清政廉洁、立警为公的新形象,务实重效、开拓创新的新形象,使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为南岳旅游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和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努力为美丽幸福南岳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形象树立年活动要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在抓好全面完善、提高的基础上,着力树立好以下五种形象:

(一)树立“政治坚定、服务大局”新形象。深入开展政治思想教育,不断强化政治大局意识、开拓创新意识,确保上级党委政府决定决议的贯彻落实;大力加强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用先进文化激励斗志,充分发挥好和谐社会建设参与者、保障者的作用,使司法行政工作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紧密联系起来,积极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好驾、护好航、服好务。

(二)树立“公正执法、公平正义”新形象。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规范执法管理,完善执法程序、推进政务公开,搞好执法监督、加大违规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切实提高公正执法水平,确保无大的违规违纪案件发生,真切体现司法行政人员维护公平正义、自觉执法为民的本色,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的信赖度大幅度提高。

(三)树立“心系百姓、真情为民”新形象。不断强化群众观念、公仆意识和执政为民理念,完善为民服务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司法行政部门、单位和干部联系服务基层和群众制度,对矛盾纠纷实施超前预防和实时化解,对法律诉求实施上门服务,对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开通绿色通道,积极争当密切联系群众的典范、热情服务的典范、执法为民的典范,真情维护群众权益。

(四)树立“清正廉洁、立警为公”新形象。不断深化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坚持做到清廉从政、节俭为民,带头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讲操守、重品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五)树立“务实重效、开拓创新”新形象。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部在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上求提高,在健全机制、提高工作绩效上抓完善,在开拓创新、打造品牌亮点上搞突破,切实增强勤恳工作的责任感、科学发展的使命感、开拓创新的紧迫感,力争在三大品牌建设上求得新突破,实现司法行政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实施步骤

(一)广泛进行宣传发动(4月11日-17日)

414日,组织召开由全体机关干部和各律师事务所参加的形象树立年活动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基层股、法规股分别组织召开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人员动员大会,进行再宣传、再发动、再部署,切实把开展形象树立年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好落实,确保整个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研究制定实施方案(4月18日-24日)

机关各股所室中心根据各自实际,尤其是针对作风建设年活动中查找出的问题,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活动要达到的目标、采取的措施和工作责任的落实。基层股、法规股分别组织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对整个活动做出全面具体的部署。制定的实施方案于425日前报办公室备案,不符合要求的需重新制定。

(三)组织实施(4月25日—10月31日)

1、组织开展政治业务学习。根据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组织全体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科学发展观,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队伍;学习业务上级关于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促进改革开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历史使命;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四代领导核心和习近平同志关于加强党性修养和品德修养等方面的论述,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全面深刻地理解党章的意义,把握党章的精髓。在学习形式上要立足实际、注重实效,坚持集中教育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以集中教育和理论学习为主。通过学习教育,着力解决政治意识不强、是非观念模糊、思想懈怠落后的问题;正确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坚决克服重局部、轻全局,重效益、轻服务的现象;着力解决执法办案程序不规范、不公开、不公正的问题,切实提高公正执法水平,尽力避免涉法涉诉案件发生;坚持清廉从政、节俭为民,带头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讲操守、重品行,努力改进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和拖拖拉拉、满足现状、不思进取等不良作风,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队伍。

2、加强建章立制工作。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对原有的各项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做到立、改、废并重。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任务进行深入研究,结合查摆出的问题及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做到立、改、废并重并举,制定、修改、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对存在漏洞、不合时宜的规章制度,进一步修订补充;对明显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确无存在必要的规章制度,及时予以废除,使各个方面均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基层股、法规股、法律援助中心和各法律服务机构等窗口单位,要研究制定便民服务的新举措,突出便民服务的快捷性、实效性和优质化、特色化。

3、集中开展各类活动。为确保形象树立年活动实效,区司法局将集中组织开展各项专题活动。一是深入开展法律九进主题法制宣传活动,深入各乡镇(街道)、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等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的法制宣讲,通过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达到法制宣传的轰动效应,为法治某某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创新宣传方式,丰富群众性法治文化节目,联合相关部门在游客中开展你学法、我送票特色普法活动,精心策划推出三字经普法代言人(以说唱形式宣传)及动漫短片,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三是扎实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落实便民措施,简化审批程序,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水平开展案卷评查,确保案件依法办理,群众满意。

(四)检查验收(11-12月):11月份,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局活动办将组织专门人员分组进行检查验收。

四、组织领导

局机关成立了形象树立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负责具体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层层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积极探索新思路、新形式、新途径、新载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抓好落实,保证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局活动办将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座谈会等办法,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对形象树立年活动的经常性检查指导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活动开展中,要注意搞好工作总结,认真提炼并及时报送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各级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推广。

 

 

南岳区司法局

2016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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