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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区201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情况

发布时间:2015-06-04 11:14:00 作者: 来源:南岳区审计局

南岳区201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情况 审计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湖南省审计监督条例》等规定,为做好201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审计,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制定本审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省市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总体方案,紧紧围绕区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有效服务改革发展,服务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政府、效能政府、透明政府建设。重点关注财税体制改革、预算管理,财政资金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和效果效益,关注环卫体制改革、民生、救灾、畜牧等资金管理情况,对公共资金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推动新《预算法》的全面贯彻落实,促进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 二、工作目标 在总体把握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客观评价区财政和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上级和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调控政策,发挥财政预算管理职能等方面所取得的工作成效;重点实现以下目标: 一是促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关注单位预算、专项资金使用、转移支付,从中发现新情况和新问题,促进和完善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 二是促进建立统一完整、职能清晰的政府预算体系。重点揭示政府预算体系覆盖是否完整,预算编制是否科学、项目预算是否细化、预算约束力不强、结转结余资金量大、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促进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 三是促进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维护经济安全。加强对公共资金的审计,关注财政资金存量和增量,促进减少资金沉淀,盘活存量资金,促进公共资金有效使用。关注环卫资金的使用情况,掌握地方政府性债务使用情况,注意发现和反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提出解决问题和化解风险的建议。 四是促进改善民生。重点掌握扶贫、畜牧等民生专项资金规模、结构和管理情况的基础上,揭示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的问题,推动建立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及惠及全民的公共服务体系。 五、促进环卫体制改革。围绕环卫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结合我区环卫标准、任务的变化情况揭示环卫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我区环卫事业的发展。 六是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省市区各项规定等要求, 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使用等方面的审计,促进厉行节约和规范公务消费行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推动俭朴政府建设。 三、审计对象和范围 (一)审计对象1.区本级: 2014年区本级预算执行的部门和单位。2.单位预算:区环卫局、区中心景区管理处、区民政局、区农办、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3.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的各单位。 (二)审计范围1.201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主要包括:区级预算编制、批复、调整、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部门预算编制、批复、执行情况;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性基金和其他资金收支管理及使用情况;其他有关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情况。2.2013-2014年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 对于审计中发现重大问题的,可追溯或延伸到有关年度。 四、审计内容和重点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以促进建立统一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规范预算分配和执行、促进财政资金分配公平公正、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与绩效、推动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为主要目标,开展对区财政局具体组织201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总体情况和工作成效。总体把握区级财政2014年预算执行结果,反映财政收支的总体规模和结构、预算执行进度、资金实际支付情况、管理绩效等情况,分析预算执行的总体特点,全面评价预算执行的总体效果。2.政府预算体系的完整性、科学性与规范性。关注区级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编制与执行情况,政府债务预算的覆盖和报告情况,掌握未纳入预算编制范围的资金规模;关注政府性收支纳入预算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体外循环的情况,促进全口径预算管理。3.预算及其执行情况。总体掌握年初预算安排、预算变动、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审查预算分配和执行是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 一是财政收入管理情况。掌握财政收入规模结构,分析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占比及变化情况,税收收入完成结构与增长情况,分析财政收入对门票收入的依赖程度。检查全部政府性收入是否全额纳入预算管理,重点关注国有资产资源经营收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入是否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年底大量非税收入因未及时对账、清理导致滞留非税收入汇缴结算专户,影响预算收支真实性和预算单位用款进度等问题。 二是预算分配情况。检查年初预算编制细化情况和批复到位情况,是否全部落实具体单位和项目,年初预留资金的规模和比例是否明显下降; 三是专项资金管理情况。摸清全区财政专项资金的种类、规模;重点审查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往年结余情况、跨年结转情况。 四是预算批复、变动情况。审查区财政是否及时将人大批准的预算批复到预算单位,是否存在年初支出预算批复比例过低,预留大量待分配指标的情况;有无年初可预计的支出不列或少列预算,年终大量追加预算的现象;财政用超收财力、调入资金、调整预算等财力性调整安排是否按程序报批,有无越权随意增加支出预算的现象;预算资金科目间的调剂使用是否合规。 五是预算执行情况。审查区财政是否严格按区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真实完整地反映区级财政收支状况,分析预算和实际执行差异的情况和原因;审查预算执行进度,着重反映资金未在规定时限内下达或拨付不及时、预算执行迟缓、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年底支出金额过大和突击拨款花钱、擅自扩大权责发生制适用范围、年终结转或结余过多等问题。4.预算支出结构分析。分析“三公”经费及其他行政运行性支出规模和结构,检查区财政在控制压缩行政成本,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区等具体规定方面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5.转移支付情况。掌握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总体规模结构,政策要求、分配方法和结果等情况;审查上级转移支付是否纳入年初预算管理并向同级人大报告,有无延压滞留现象;专项转移支付是否存在延压、滞留等情况。6.财政结转、结余情况。审计上年度预算结转的真实、完整、必要性,检查是否按规定结转,有无虚列结转和超范围、无项目、无资金结转,有无长期结转未及时清理情况。上级财政的专项补助是否按规定用途结转,有无违规用于平衡预算(2014年平衡预算2000万元),重点关注预算结转中具体结余、沉淀资金的情况。7.财政结算情况。抽查上年度上级财政与区财政的结算事项,审查结算事项的计算依据、数字是否准确,有无不按规定的项目结算或擅自提高补助数额的情况,有无乱列项目,虚列支出等现象,有无将应通过预算分配的资金通过结算自行分配的情况。8.政府性债务审计。摸清2014年末政府性债务规模、结构、及增减变化情况;反映2013年6月底至2014年末债务的化解、偿还情况,新增债务的举借、使用情况,以及债务状况评估的其他指标;分析政府性债务总体风险变化情况;发现政府性债务举借、管理和使用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反映违规融资、违规担保、超范围使用等问题,有效揭示债务风险隐患。进一步提出促进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建议。9.财政管理改革情况。 一是预算绩效管理情况。重点关注区财政贯彻落实省政府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的情况,检查是否制定预算绩效管理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科学规范、符合实际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和工作流程,健全有效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循序渐进开展重大民生支出、社会公益性较强以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重点评价、基本支出绩效管理、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和财政综合绩效管理。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是否建立绩效考评制度;区财政是否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专项资金分配依据;考核结果是否按要求公开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落实。 二是国库集中支付和国库管理情况。分析国库集中支付范围与资金支付比例,评价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管理现状。审查是否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达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达商品、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有无截留、转移预算资金和支付不及时问题。审查国库管理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国库动态监控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摸清财政资金在商业性金融机构的账户开设和资金规模及管理情况,以及部门预算单位特设账户的开设和管理情况,关注各类财政专户资金的安全性。 三是政府采购情况。检查区财政局履行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职责情况,反映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执行结果的控制机制是否完善、政府采购审批事项是否合规等情况。重点关注政府采购程序是否规范、采购资金是否纳入预算、资金使用是否合规、非招标采购方式审批是否恰当、采购结果是否节约和高效。 四是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掌握财政存量资金规模和结构,摸清预算净结余、预算结转资金、财政专户结存资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偿债准备金,以及通过虚列支出、收支挂往来等形成的存量资金总体规模,分析存量资金结构,了解存量资金管理情况。10.预决算公开。检查政府预决算报告、报表及相关说明是否全部公开,是否与区人大批准的政府预决算一致,是否按规定公开到最末一级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出预决算是否公开到具体项目。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是否按规定公开,公开时是否将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11、关注以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意见的落实情况。 (二)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重点审计以下方面:1.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从源头上规范单位预算管理,结合每项收支测算的基础数据,主要审查单位预算编制是否完整、科学,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单位预算,有无漏报、少编预算的问题;支出预算是否科学,基本支出能否满足日常运转所需,项目支出是否细化,是否合规,有无虚报、多报的问题。重点关注:一是上年结余未全额纳入预算,造成财政资金沉淀,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上级提前下达的补助资金未按规定编入部门预算,影响了单位预算的完整性;三是基本支出标准过低,不能满足日常运转和履行法定职能职责所需,在年初项目支出预算和年中追加中安排“三公”经费及其他运行性行政经费,造成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界线不清,影响部门预算改革。2.单位预算执行的合规性和合法性。审查区级预算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执行财经法规情况,揭示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法问题。重点关注:一是无依据、超标准征收非税收入,乱收费、乱摊派;二是违规减、免、缓征非税收入,执收不严;三是预算约束力不强,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支出项目之间相互调剂、挤占或挪用;四是巧立名目或利用虚假经济业务,套取预算资金,划转到特设专户或其他实有资金账户,或者违规出借预算资金,统计特设专户及其他银行账户数量及其沉淀资金总量,分析特设专户存在的必要性。3.国有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审查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情况;资产的权属关系、资产的购置、资产资源的管理使用和处置等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程序;是否存在占用下属单位资产,借出使用多年未收回,违规出借、侵吞、贱卖、损失国有资产等问题。应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经营收入和处置收入是否全额缴入国库。4.内控制度健全性与有效性。包括财政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专项资金拨付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财政资金是否安全,有无失控点或薄弱环节,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有无资金账外核算情况。 5.年终决算及存量资金。审查区级预算部门单位的年终决算是否真实、完整。重点关注:一是资产的计价、新购建资产、账外资产、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等情况;二是往来款的真实性及其账龄结构,收支挂往来,以及往来款的收回、核销、清理等情况,统计往来款中虚列支出、应计未计收入等形成的存量资金规模;三是收支的确认是否准确;四是净结余和结转的总量和结构,存量资金规模;五是会计报表附注及说明是否真实。6.预决算公开情况。一是预算公开。关注部门预算是否将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表全部公开,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等,除涉密内容外,是否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区级专项资金是否按要求将制度办法、申报流程、评审结果、分配结果和绩效评价全部公开; “三公”经费预算是否按经济分类细化公开款级科目,是否总额及分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重点揭示预算公开不真实的问题。二是决算公开。关注部门决算公开是否按预算公开事项,同口径进行公开;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重点揭示账面核算数、决算数和决算公开数“三张皮”,人为调整决算公开数及其他公开信息不真实的问题。7.厉行节约及专项治理情况。一是“三公”经费及其他行政运行性经费等专项治理。全面掌握各部门“三公”经费及其他行政运行性经费的总体规模和各项开支情况,重点分析增减变化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包括各项经费总量和人均的增减变化、预算执行结果及差异等情况;检查“三公”经费及其他行政运行性经费的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执行是否到位;分析各项经费上年实际支出、年初预算和当年实际支出的差异,比较判断年初预算编制的标准是否合规,是否切合实际;审查各项经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重点揭示账外列支,摊派或转嫁到下属单位、有关企业或服务对象,张冠李戴或巧立名目等问题;审查各项经费的合规性和合法性,重点揭示未经审批、超预算或无预算、超范围或超标准列支费用,未按规定实行定点消费,以招商引资名义私客公待、变通接待、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利用自建食堂公款大吃大喝、休闲娱乐、超标准接待,过度职务消费、高消费健身和娱乐,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公款送礼(包括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超标准或超编制配置公务用车,以虚假会议、虚假培训转移或套取资金等问题;审查评比达标表彰情况,是否存在自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二是楼堂馆所建设。关注安排到楼堂馆所项目的财政性资金,重点揭示违规新建、改建、扩建楼堂馆所,或假借维修改造(仅指恢复功能或消除安全隐患)之名,装修仍至豪华装修楼堂馆所,或将财政性资金投入经营性楼堂馆所等问题。三是政府采购。关注政府采购预算及其执行情况,重点揭示政府采购预算不实、无预算或超预算采购、以协议供货拆分项目等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未经批准擅自改变采购方式、违规自行采购等问题。五是“吃空饷”。关注人员编制及实际在职人员情况,重点揭示年初预算人员编制不实、在编不在岗(弄虚作假,占编不上班;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已调整工作岗位,但工资关系未按规定转办等)、未经批准兼职领取双份报酬、不在特定岗位而领取特定岗位津贴、已退人员领取在职人员工资、已故人员家属续领工资等问题。六是滥发奖金和津补贴。重点揭示巧立名目发放奖金,利用会议、培训、加班等名义发放或变相发放津补贴,年终突击花钱滥发津补贴、奖金或实物等问题。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201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严格执行“创新思路、改进方式、抓住重点、提高效率”的基本思路,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局长旷国华同志任组长,领导、协调审计工作;副局长刘圆月任总联络员,协助组长抓具体工作;党组成员总审计师蒋玉梅同志任副组长,抓具体工作并参与实施具体审计工作;党组成员工会主席成秋林同志任廉政监督员。 (二)审计组成员及审计分工 审计组成员:旷国华、刘圆月、蒋玉梅、成秋林、李洋、 程响、邓煌、旷章舰 审计分工: 蒋玉梅完成审计实施方案中的第5、7项工作; 成秋林完成审计实施方案中的第 1、2、3、4项工作; 李洋完成审计实施方案中的第6、9.4项工作; 邓煌负责国库数据、非税数据、预算指标系统数据采集工作,并完成审计实施方案中的第9.2 项工作; 旷章舰完成审计实施方案中的第8、9.1、9.3、10、11 项工作; 程响担任主审,负责方案的编制、起草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档案整理工作,协助成秋林完成审计工作。 以上属于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分工,具体情况根据工作进度可再统一调配。单位预算执行审计人员另行安排。 (三)实施步骤1、2015年2月完成审计工作方案初步思路,2015年3月3日全局业务人员讨论并通过。2、2015年3月4日上午8:30在区财政局召开审计进点会并开始现场审计。3、2015年5月20日前完成现场审计并对审计证据签证。4、2015年6月15日前完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5、部门预算审计主审人员在2015年4月15日前完成方案并采集相关数据。 衡阳市南岳区审计局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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