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南岳区委南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岳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岳发[2015]4号)和《中共南岳区委南岳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岳发[2015]5号)文件精神,设立南岳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加挂区版权局牌子),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基本情况
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机关核定编制为11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领导职数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正股级领导职数5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事业编制1名,从下级单位借调3名工作人员,临聘人员2名。实有人数16人。
(二)主要职责
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版权管理(以下简称文体广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文体广新工作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2016年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6年单位预算收入143.81万元,全部为经费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2016年单位支出预算143.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1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42万元;住房公积金4.24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87.50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7.5万元。
2016年全年收支预算平衡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用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