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同意:
吴磊同志任南岳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南岳镇党委委员(挂职)职务;
熊荣同志任岳林乡党委委员;
于乐胜同志任拜殿乡党委委员,免去其南岳区文物管理局副营职干部职务;
周国荣同志任龙凤乡党委委员,免去其南岳区司法局副营职干部职务;
杨柏均同志任祝融街道党工委委员;
沈伟同志任南岳区民族宗教局正科级干部,免去其南岳区民族宗教局党组成员职务;
郭铁梅同志任南岳镇副科级干部;
阳建国同志任南岳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副科级干部;
谷峰同志任南岳区交通运输局副科级干部;
免去何小平同志的龙凤乡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赖向阳同志的祝融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中共南岳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