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妇科病普查普治
及查环查孕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和市管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为了保障我区女职工的身体健康,满足广大妇女的迫切需求,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筛查和治疗严重危害妇女健康的妇科常见病、多发病,降低妇科病的发病率,进一步提高妇女的健康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女职工妇科病普查普治及机关事业单位查环查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紧密配合,确保这次妇科病普查普治及查环查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普查对象:各乡镇(街道)、区直和市管单位所有妇女。
三、普查时间:起始时间为二0一六年三月二十日,截止时间为五月三十日(具体时间安排表附后)。
四、普查地点:南岳区妇幼保健院(方广路91号),联系电话:5676616。
五、普查内容:乳腺检查(乳房检查、乳腺彩超),妇科检查(白带常规、洁度、滴虫、霉菌、宫颈刮片找癌细胞、淋球菌),阴道B超、TCT。必要时还可加做子宫附件彩超、肝功能、两对半、骨密度等检查。
六、普查费用:妇科病普查费用由所属单位检查完毕后直接支付;查环查孕费用由单位计生专干年底统一结算,结算标准15元/人。
七、要求:
1、按照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方案要求,此次妇科病普查普治及查环查孕工作列入各单位2016年度计生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在规定时限内组织落实,对逾期未实施的单位将全区通报批评。
2、请各单位将妇科病普查对象名单、普查项目、普查费用于3月20号前上报区妇幼保健院邮箱(nyqfyxx@126.com),同时交1份纸质资料。
附:一、普查时间安排表
二、普查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
三、妇科病普查常规检查项目及收费标准
四、妇科病普查自选项目及收费标准
五、各单位上报普查名单表
南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南岳区总工会 南岳区妇女联合会 二O一六年三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