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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全区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5 11:09:00 作者: 来源:

 

关于组织开展全区2017年度安全生产

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驻岳和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结合年初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区安委办定于12月中旬组织开展全区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1211日至29日。

二、考核重点

考核按照2017年度南岳区安全生产考核评分细则执行。重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专题研究安全生产,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安委会(办)部署的专项重点整治工作(安全生产活动月、安全生产大检查、一单四制、监管执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等)情况;经常组织开展“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等活动等情况。

三、考核组织

1、现场考核情况。由区安委办负责组织考核,分3个考核小组(人员组成见附件2)。考核现场听取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台账资料,随机抽查辖区或行业监管的1--2家企业。

2、工作完成情况。重点考核年度监管执法工作情况,信息资料的报送、重大隐患问题的整改督办、各专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一单四制”制度、安全生产承诺书签订、“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整治和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

3、生产事故控制情况。辖区内或主管行业发生一般事故的原则上取消评先资格,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事故考核时段为2016121日至20171130日。

4、亮点加分情况。在健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创新安全生产工作、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完成重点工作任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且获得市级以上公开表扬、表彰的,经区安委办认定,给予适当加分。

区安委办综合年终考核、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季度考核结果、生产经营性事故控制和加分情况提出先进、合格、不合格建议等次,报区安委会、区政府和区委审定。

四、工作要求

1、紧扣时间节点。时间紧任务重,各考核组要根据考核要求,认真组织学习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合理安排进度,有序推进考核全面展开,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确保标准不降低,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2、严明组织纪律。考核组要严格要求自己,增强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树立良好形象。

3、坚守安全底线。2017年即将进入尾声,各级各行业监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确保守一方净土保一方平安,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附件:12017年度安全生产考核评分细则

            22017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人员分组及时间安排表

 

                        南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121


附件1

2017年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基础分:120

考核项目

       

考 核 计 分 标 准

加强

领导

落实

责任

20

1、未安排乡镇街道党委成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扣5分;

2、未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区安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无学习和传达会议记录,无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方案、措施,每缺一项扣2分;

3、无故缺席上级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区政府或区安委会(办)召开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缺席一次扣2分,代会扣1分;

4、不按通知计划安排参加区政府或区安委办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其他相关活动,每次扣2分;未建立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制度,扣5分,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每少一次扣1分;

5、未认真组织各节假日及特殊时期安全生产检查及节假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的,视情节扣12分;

6、未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落实主要负责人责任的,扣2分;未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明确乡镇、街道领导和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的,扣2分;

7、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全年不少于4次,每少一次扣5分;

8、乡镇、街道安监站未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扣5分,未建立辖区内企业、个体经营户监管对象台账,或不全面的,扣5分;未建立监管制度,无日常监督检查记录,每缺一项扣3分;内容不全面酌情扣分,日常监管分12个月扣分(当月无监管记录扣1分);不按规定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扣5分。

9、未与村(社区)、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每少1个单位扣2分;安全生产承诺书签订工作,每抽查一个社区、村、门店、企业落实不好扣2分,

10、安监站主要负责人调整未以红头文件上报区监局备案,扣2分;

11、省、市专项行动受通报批评,分别每次扣54分,在全区专项督查、大检查中受通报批评,每次扣2分;

12、区安委办交办工作落实不力的,每次扣2分。

深化

专项

整治

15

1、未认真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农村用电、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农业机械、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专项活动扣3分,未按方案计划开展活动扣2分,未有痕迹记录扣1分;

2、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的,每次扣5分;安全隐患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每次扣10分;

3、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治、查处的,每次扣5分。

4、区安委会、区安委办下达的督办令,落实不到位,回复不及时,每次扣5分;

安全

生产

宣传

培训

15

1、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按要求订阅《中国安全生产报》与《湖南安全与防灾》杂志,未按要求订阅扣2分;

2、乡镇、街道辖区企业为职工办理的工伤保险覆盖率低于90%,发现一处扣2分;

3、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配合做好区安委办统一制作的安全文化宣传牌的布置安装工作,设立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墙、板报,每少一项扣2分,未及时安要求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情况汇总表、总结每少一项扣2分;

4、未按照要求开展安全生产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扣2分;未按照要求创建市级、省级示范乡镇或示范乡镇复查验收工作,视情节扣3--5分;

5、未按市、区两级安全培训通知要求参加培训的,少一人次扣2分;

6、未按照要求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方案,扣5分;辖区(含村、社区)未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栏,每发现一处不到位的扣3分;

7、未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防雷减灾宣传、教育、培训的,酌情扣3—5分;

8、未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扣2—3分。

安全

监管

20

1、管辖区内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非法生产(经营)、道路交通非法营运、非法违规建筑施工等行为没有及时组织打击的,每起扣2分;

2、未分别建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和特种设备(含压力容器)、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森林防火和防雷减灾等安全隐患台帐,每缺一项扣1分;

3、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未专题研究和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方案、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大隐患“一单四制”工作方案,每缺一项扣5分,未按方案计划开展各项活动每项扣2分,开展活动未有痕迹记录每项扣1分;

4、未建立相适应的应急救援制度,无专门机构、无专(兼)职人员、无办公场地、无必需的救援装备,每一项扣2分;全年未组织开展或指导重点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扣2分,查方案和总结;

5、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和信息报告制度扣2分,重大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未向区安委办定期报告本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动态信息每缺报一次扣1分,(以安委办记录为准);

6、区安委办安排的专项行动,未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的,每缺一项扣2分;

7、建立举报信息统计报表制度,每季度报送一次,每少一次扣1分;

8、未及时报送半年、年终或专项工作总结,区政府(安委会)文件规定的各项活动书面情况汇报每缺一项扣2分(以安委办存档为准);

9、不按规定报送自评报告,扣3分;

10、未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方案扣3分,未开展职业病知识宣传、检查工作扣2分;

11、未按照要求做好防雷减灾有关工作的,扣2—3分。

生产

安全

事故

控制

30

1、发生安全事故,瞒报、迟报、漏报、谎报的每次扣10分,相关领导未按规定赶赴现场处置、救援的,每次扣5分,未参与协调处理每次扣5分。

2、辖区年内发生1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扣15分;发生2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本项计0分,并取消评先资格,给予黄牌警告;发生2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一起较大以上事故本项计0分,并给予“一票否决”。

日常

考核

20

以区安委办季度督查和平时检查掌握情况计分。

 

2017年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一类部门20个(基础分120分):

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公安分局、安监局、住建局、农业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商务经科局、旅游局、民宗局、交警大队、质监分局、公路局、食药监局、卫计局、水务移民局、文体广新局、南岳高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建管站

考核

项目

       

评 分 标 准

组织领导责任落实

20

1未安排班子成员排名第二的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扣5分;其他班子成员未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扣3分。未配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人员,扣3分;

2、未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区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无学习和传达会议记录,无配套落实措施,无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每缺一项扣2分;单位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分析各时段安全生产工作,每少一次扣2分;

3、党组中心组未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学习的,扣2分;

4、未建立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制度,扣5分,领导干部带队检查落实不到位的,每次扣2分;未建立健全、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的,扣2分;

5、不按照规定参加区政府或区安委(办)组织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次扣2分;未按市、区两级安全培训通知要求参加培训的,少一人次扣2分;

6、未建立行业领域监管企业、生产经营户台账或台账不全面的,扣15分;

7、未与所属部门、企业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扣5分;

8、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视情节扣4-8分,考核工作台账不规范的,扣1-2分;

9、不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安委会(办)部署的安全生产其他重点工作的,每项酌情扣12分。

安全生产宣传培训

15

1、未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扣3分;

2、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方案,扣3分;未按要求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扣2分,无安全生产宣传台账,扣2分;

3、年度在各类媒体上刊发安全生产的各类新闻报道不少于8篇,每少一篇扣1分;

4、未认真开展机关及所属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扣3分,培训无方案、图片,教材每少一项扣1分。

5、各重大节假日、重点时期、安全宣传月,无方案、无检查记录、无隐患排查整改台账、无宣传载体、无值班表,每少一项扣2分,未按通知要求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红线2017》的每人次扣1分;

6、未按要求订阅《中国安全生产报》与《湖南安全与防灾》杂志,扣2分;

7、未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防雷减灾宣传、教育、培训的,酌情扣1—2分。

8、建立举报信息统计报表制度,每季度报送一次,每少一次扣1分;

9、未按要求上报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情况报告,每缺一项扣1分(以安委办存档为准);

安全监管执法

15

1、未按规定要求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行政执法计划,扣5分,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未报区政府批准并执行的,扣3分;

2、不认真落实区安委办组织或交办的联合执法、安全督查、打非治违、宣传教育、事故调查、隐患治理等重点工作的,视情节每次扣2-5分;

3、未认真按照规定职责要求和“三定方案”对本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视情节扣2-5分;

安全生产重大活动及隐患排查整改治理

20

1、未认真组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的(未专题研究部署、未制订实施方案、未成立组织机构、未按方案计划开展各项活动、开展活动未有痕迹记录),每项扣1分;

2、未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未专题研究部署、未制订实施方案、未成立组织机构、未按方案计划开展各项活动、开展活动未有痕迹记录),每项扣1分;

3、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一单四制”制度的(未专题研究部署、未制订实施方案、未成立组织机构、未按方案计划开展各项活动、开展活动未有痕迹记录),每项扣2分;未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扣3分;对重大安全隐患督查督办不力的扣2分;

4、未制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活动方案,扣3分,未按方案认真开展活动扣2分,开展活动无台账记录的,扣1分;

5、区安委办下达的督办令整改落实不到位,回复不及时,每一次扣3分;

6、未保障必要的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的,扣2分;

7、未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方案扣3分,未开展职业病知识宣传、检查工作扣2分;

8、未按照要求做好防雷减灾有关工作的,扣2—3分;

9、省、市专项行动受通报批评,分另每次扣54分,全区大检查受通报批评,每次扣2分;

10、未按规定建立本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的,扣2分,年度内组织本行业领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并报送情况的,扣2分。

生产安全事故控制

30

1、事故迟报、瞒报、谎报、漏报事故的,每发生一起扣10分,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救援的每次扣5分;

2、监管领域年内发生1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扣15分;发生2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本项计0分,并取消评先资格,给予黄牌警告;发生2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以上事故本项计0分,并给予“一票否决”;

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

1、未依法组织开展对自然保护区、林业企业、木材加工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工作4次以上,每少一次扣3分;

2、加强对中心景区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发生一起森林火警扣10分,发生一起火灾扣15分。

公安分局

20

1、雷管炸药等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前置审批不严,非法采矿火工产品打击不力,每处每次扣5分;

2、会同安监、工商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打击和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行为,缺席一次扣5分;

3未制定或执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的,每个扣3分;未对大型群众性活动进行安全预警、提示加强安全监管措施的,每个扣3分;

4、未开展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等领域打非工作的,扣5分。

住建局

20

1、依法查处未经许可开工建设、挂靠资质违法行为,未将城市工业灾害防治规划纳入全区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每少一项扣2分;

2、未对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含燃气、城市道路、路灯、排水、绿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每少一项扣2分;

3、未积极参与乡镇农村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效果不明显扣15

4、重点项目建设未按要求实施安全设施“三同时”;每起扣3分。

5、未依法委托开展行政执法的扣5分。

农业局

20

1、未认真组织协调种子、肥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安全质量的检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工作的,扣3分;

2、未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故统计报告、事故查处等工作,每缺一项扣2分;

3、未开展农机安全管理督查检查,扣3分,检查台账不全扣2分。

教育局

20

1、未按照规定督促各学校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内容并认真监督检查,扣5分;抽查学校未开展安全教育的,每次扣2分;

2、开展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园安全(校车、校舍、消防)专项检查全年不少于四次,每少一次扣3分;

3、体育运动场所(包括营业性场所)管理不到位,每处扣3分;体育竞赛活动无应急预案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扣5分;

交通运输局

20

1、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管,开展道路安全宣传,积极参与乡镇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每少一项扣3分;

2、场站管理混乱、“三危”物品进站上车,发现一次扣3分;

3、未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区内非法营运车辆,发现一台扣2分;

4、重大交通建设项目未按安全生产“三同时”标准实施的,每起扣3分。

 

商务经科局

20

1、按要求对所管辖的工业、商贸服务业和供电企业、市场、酒店旅馆、引资企业开展4次以上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查检查记录),每少一次扣3分;

2、每半年向区安监局报技改工业项目清单一次,少一次扣3分;

3、负责辖区内引资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查责任状和检查台账,每少1个单位扣2分。

旅游局

20

1、未制定年度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扣5分;

2、未与各星级宾馆、酒店、农家乐,旅行社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每少1个扣2分;

3、宾馆、酒店、农家乐评星、定级未进行安全前置审查的,每发现一起扣10分;

4、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检查全年不少于4次(查检查记录),少一次扣3分。

民宗局

20

1、对所监管的部门单位场所每年不少于4次以上检查,每少一次扣2分;

2、区内大型宗教文化活动无安全工作方案扣5分,不及时报送区安委办扣2分,有年度宗教场所人员安全培训方案、计划、培训内容、培训总结,每少一项扣2份。

交警大队

20

1、未向安委办逐个、逐月报送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和统计资料,每少一次扣2分;

2、全年事故死亡人数超过年度控制考核指标,扣10分;

3、黑车非驾、无牌无照车辆事故每起扣2分;

4、因道路隐患整治不力,导致事故多发,同一路段每重复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扣5分;

5、未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扣5分;

6、未积极参与乡镇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每少一次扣3分;

质监分局

20

1、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全年不少于4次,每少一次扣3分;

2、组织开展打击、取缔、查处非法生产和使用特种设备及无证上岗等违法行为,未开展专项活动扣5分,发现一处违法行为扣2分;

公路局

20

1、公路安全警示标志未按规定设置,每发现一处扣2分;

2、公路、桥梁和乡村道路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每发现一处扣5分;

3、未制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方案,扣5分。

食药监局

20

1、因许可不严、监管不力导致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和药品安全事故每次扣10分;

2、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全年不少于6次,每少一次扣3分;

3、年内未组织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方案、计划、培训内容每少一项扣2

卫计局

20

1、未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并开展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工作,酌情扣2-4分;

2、未督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及时向安监部门通报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扣3分;

3、每季度对重点医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抽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区安委办,少一次扣3分;不抄送有关情况每次扣1分;

4、未制定系统年度安全生产指导意见扣5分;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安全专项检查全年2次以上,少一次扣3分。

水务移民局

20

1、未对本区内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按“三同时”的要求监督管理,每起扣5分;

2、水利工程设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物资,每少一项扣5分;

3、制定辖区内山洪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方案,对山洪地质灾害进行预警预报,少一项扣2分;

4、未开展主汛期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扣5分;

 

文体广新局

20

1、每年对文化娱乐场所、网吧等至少开展4次以上安全检查,每少一次扣3分;

2、未配合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每次扣3分;

3、在文化娱乐场所审批中未严把安全准入关,每起扣5分;

4、未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扣5分;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业内应急救援演练,未开展扣5分;

 

南岳高速交警大队

20

1、未及时查处南岳高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扣5分;

2、每年不少于6次对高速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每少一次扣2分;

3、 对破坏高速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行为不及时查处扣,2分;

4、 不及时报告南岳高速公路段道路交通事故,每起扣10分;

消防大队

20

1、未及时向安委办逐个、逐月报送火灾事故信息和统计资料每次扣2分,缺报一次扣5分;

2、全年火灾事故、事故伤亡人数超过年度控制考核指标,扣10分;

3、全年开展消防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扣3分;

4、未制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扣4分,未按方案开展各项工作扣2分。

 

建管站

20

1、未依法对全区各建筑工程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的,扣2分;

2、 未组织各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计划、方案、内容、影像,每少一项扣2分;

3、未依法开展建筑施工企业执法工作的扣5分,执法文书不规范扣3分。

2017年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二类部门22个(基础分110分):

民政局、国土局、人社局、文物局 环保局、环卫局、电视台、树木园、综合执法局、规划局、景区管理处、国资中心、林场、城建投、交通投、水濂洞景管处、房产处、景区综合执法大队、工商分局、气象局、人防办、公用事业管理处

考核

项目

       

评 分 标 准

组织领导责任落实

20

1原则上未安排班子成员排名第二的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扣5分;其他班子成员未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扣3分。未配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人员,扣3分;

2、未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区安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无学习和传达会议记录,无配套落实措施,无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每缺一项扣2分;单位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分析各时段安全生产工作,每少一次扣4分;

3、党组中心组未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学习的,扣2分;

4、未建立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制度,扣2分,领导干部带队检查落实不到位的,每次扣1分;未建立健全、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的,扣2分;

5、不按照规定参加区安委会组织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及时反馈信息的,每次扣2分;未按安全培训通知要求参加培训的,少一人次扣2分;

6、未与所属部门、企业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扣5分;

7、未建立行业领域监管企业、生产经营户台账或台账不全面的,扣15分;

8、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视情节扣4-8分,考核工作台账不规范的,扣1-2分;未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安全生产专项工作经费的,扣2分;

9、不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安委会(办)部署物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每项酌情扣12分。

安全生产宣传培训

20

1、未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扣3分;

2、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方案,扣3分;未按要求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扣2分,无安全生产宣传台账,扣2分;

3、未认真开展机关及所属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酌情扣1-3分,培训无方案、图片,教材每少一项扣1分。

4、各重大节假日、重点时期、安全宣传月,无方案、无检查记录、无隐患排查整改台账、无宣传横幅或板墙宣传栏、无值班表,每少一项扣2分,未按通知要求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红线2017》的每人次扣1分;

5、未按要求订阅《中国安全生产报》与《湖南安全与防灾》杂志,扣2分;

6、未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防雷减灾宣传、教育、培训的,酌情扣1—2分;

7、建立举报信息统计报表制度,每季度报送一次,每少一次扣1分;

8、未按要求上报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情况报告每缺一项扣1分(以安委办平常督查掌握情况为准);

安全生产重大活动及隐患排查整改治理

20

1、未认真组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的(单位党组未专题研究部署、未制订实施方案、未成立组织机构、未按方案计划开展各项活动、开展活动未有痕迹记录,每项扣1分;)

2未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单位党组未专题研究部署、未制订实施方案、未成立组织机构、未按方案计划开展各项活动、开展活动未有痕迹记录,每项扣1分;)

3、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单四制”制度的(单位党组未专题研究部署、未制订实施方案、未成立组织机构、未按方案计划开展各项活动、开展活动未有痕迹记录,每项扣2分;)未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扣3分;对重大安全隐患督查督办不力的扣2分;

4、区安委会()下达的督办令整改落实不到位,回复不及时,每一次扣3分;

5、省市专项行动受通报批评,每次扣5分,全区大检查受通报批评,每次扣1分;

6、未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方案扣3分,未开展职业病知识宣传、检查工作扣2分。

7、未按照要求做好防雷减灾有关工作的,扣2—3分。

生产安全事故控制

30

1、迟报、瞒报、谎报、漏报事故的,每发生一起扣5分,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救援的每次扣5分;

2、监管领域年内发生1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扣15分;发生2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本项计0分,并取消评先资格,给予黄牌警告;发生2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以上事故本项计0分,并给予“一票否决”。

民政局

20

1、 依法对养老机构、社会救助机构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每年专项检查不少于4次,每少一次扣5分;

2、 每年组织对养老机构、社会救助机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专项培训,有计划、方案、内容、影像,每少一项扣3分。

国土局

20

1、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方案对地质灾害进行预警预报,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工程建设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缺一项扣3分;

2、全年开展矿业专项检查(以检查通知和检查情况通报为准)不少于4次,每少一次扣3分;

3、违法勘查、无证非法开采等行为每发现一起扣5分。

人社局

20

1、未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按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休假制度和女职工、未成年人劳动保护专项督查,扣5分;

2、未落实国家规定的从工伤保险费用中安排工伤预防宣传费用,扣5分,年度未组织开展工伤保险宣传培训(查方案、计划、培训内容、总结),每少一项扣1份;

3、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签订生死合同,未及时纠正并给予行政处罚的,每起扣5分;

4、未认真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农民工培训,扣5分;

5、未开展打击非法用工的专项督查行动(查方案、记录、总结),扣5分;发现一处非法用工扣2分。

文物局

20

1、年度未组织文物保护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扣5分;

2、全年至少开展4次以上对文物单位的安全检查(查检查记录),每少一次扣3分;

3、加强对文物单位和不可动文物的监督管理工作,未建立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动文物管理台账的,扣3分。

环保局

20

1、未组织开展4次以上企业环境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少一次扣5分;无检查记录,每次扣3分;

2、不履行废弃危险化学品和医疗废物处置监督管理职责,扣5分;

 

环卫局

20

1、未组织环卫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扣5分;

2、对全区生活垃圾、特种垃圾清扫、处理、转运的安全监管工作不力的,扣2分;

电视台

20

1、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重要会议、组织的活动不及时进行宣传报道,每次扣5分;

2、未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宣传,扣5分。

树木园

20

1、未开展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的,扣5分;

2、未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的,扣3分;

3、林、景区内发生火灾一次扣10分;

4、全年安全大检查不得少于4次,每少一次扣3分。

林场

20

1、未开展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的,扣5分;

2、未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的,扣3分;

3、林、景区内发生火灾一次扣10分;

4、全年安全大检查不得少于4次,每少一次扣3分。

综合执法局

20

1、未组织开展空中悬挂物专项检查的,扣5分 ;

2、全年进行不少于4次安全专项检查,每少一次扣5分。

规划局

20

1、未将安全生产纳入城乡规划管理,扣5分;

2、未按要求对所管辖的行业、领域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并开展4次以上安全生产检查,每少一次扣3分;

3、对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导致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到位的,每例扣5分(查看举报资料及执法文书);

4、对特别防护地带附近建设项目,未按有关部门意见审批每起扣5分。

景区管理处

20

1、未组织景区轿运、摊位和保洁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扣5分;

2、全年至少开展4次以上安全检查,每少一次扣5分;

3、未对景区旅游设施设备进行及时维护和建设的扣3分。

国资中心

20

1、未将安全生产纳入监管企业业绩考核和薪酬分配的重要依据,扣5分;

2、全年开展安全督查少于4次,每少1次扣5分;

3、未认真扎实督促推进监管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扣5分。

城建投

20

1、未层层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少1个扣5分;

2、未按要求督促重点项目建设认真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的,每起扣3分;

3、未指导重点项目组织建设施工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扣5分。

交通投

20

1、未层层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少一处扣5分;

2、未按要求督促重点项目建设认真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的,每起扣3分;

3、未指导重点项目组织建设施工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扣5分。

水濂洞景处管理处

20

1、未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扣5

2、每个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以上安全检查,每少一次扣5分;

3、对新建旅游项目未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的扣5分。

房产处

20

1、未认真落实城区房屋安全管理的,视情况扣2-5分;

2、未落实危旧房屋、直管公房的安全鉴定与安全管理工作的,视情况扣3-5分;

3、未认真落实城区房屋拆迁队伍、装修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扣5分。

4、加强对全区住宅室内装修、物业管理活动和房屋租赁监督管理,发现监管不到位的,每起扣3分。

景区综合 执法大队

20

1、未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年执法工作重点扣5分;

2、未制定年度执法工作计划,扣5分 ;

3、每年进行不少于4次安全专项检查,每少一次扣5分,未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台账扣5分;

公用事业管理处

20

1、加强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政公用行业(含燃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力度,发现管理不到位的每起扣2分;

2、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城市市政、道路、供气企业的资格审查不严格的,每起扣3分;

7、对区重点工程等项目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监督、指导、协调不力,扣5分。

气象局

20

1、未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每次扣5分;

2、对全区的防雷设施年度安全检测不及时每处扣5分,危化品场站不按要求进行防雷检测少一次扣5分;

3、建筑工程防雷设施审核、检测、验收一处不到位扣5分;

4、对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雷电灾害防御、施放气球、人工影响天气等措施不到位扣5分。

工商分局

20

1、给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前置审批的企业办理工商登记的,发现一处扣10分;

2、对安全监管部门认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请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而不依法吊销执照的,每起扣5分;

3、不积极参与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专项整治,扣5分。

4、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扣5分。

人防办

20

1、未协助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人防工程建设及防汛、防火的安全工作扣5分;

2、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扣5分;

3、未利用人防战备资源为防灾救灾和处理突发性事件提供应急保障扣5分。

 

 

 

2017年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被考

核单

三类部门12个(基础分100分):

宣传部、统战部、监察局、编办、政府办(法制办)、总工会、发改局、财政局、统计局、门票处、旅游发展服务中心、电政办

考核

项目

       

评 分 标 准

组织领导责任落实

30

1未安排班子成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扣5分;其他班子成员未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扣3分;

2、未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区安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无学习和传达会议记录,无配套落实措施,无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每缺一项扣2分;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分析各时段安全生产工作,每少一次扣4分;

3、党组中心组未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学习的,扣2分;

4、未建立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制度,扣2分,领导干部带队检查落实不到位的,每次扣1分;未建立健全、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的,扣2分;

5、不按照规定参加区政府或区安委会组织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及时反馈信息的,每次扣2分;未按市、区两级安全培训通知要求参加培训的,少一人次扣2分;

6、未与所属部门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扣5分;

7、不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安委会(办)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每项酌情扣12分。

安全生产宣传培训

20

1、未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扣3分;

2、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方案,扣3分;未按要求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扣2分,无安全生产宣传台账,扣2分;

3、未认真开展机关或所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酌情扣1-3分,培训无方案、图片、教材每少一项扣1分。

4、各重大节假日、重点时期、安全宣传月,无方案、无检查记录、无隐患排查整改台账、无宣传载体、无值班表,每少一项扣2分,未按通知要求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红线2017》的每人次扣1分;

5、未按要求订阅《中国安全生产报》与《湖南安全与防灾》杂志,扣2分;

6、未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防雷减灾宣传、教育、培训的,酌情扣1—2分。

安全生产重大活动开展

30

1、未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单位党组未专题研究部署、未制订实施方案、未成立组织机构、未按方案计划开展各项活动、开展活动未有痕迹记录),每缺一项扣1分;

2、未认真配合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办)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为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支持保障的,酌情扣5

3、区安委会()下达的督办令整改落实不到位,回复不及时,每一次扣3分;

4、未保障安全生产必要工作经费,扣2分;

5、未按照要求做好防雷减灾有关工作的,扣2—3分。

宣传部

20

1、未将安全生产纳入全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扣3分;

2、未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扣3分。

统战部

20

1、未协调、指导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宗教团体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严厉打击,扣5分;

2指导或组织全区各宗教场所的监督检查,全年不少于4次,每少一次扣5分。

监察局

20

1、不支持、配合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行政监察对象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开展监督检查,扣2分;

2、不依法参加相应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扣5分。

3、不积极配合区安委办对不依法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开展事前问责约谈,扣5

4、不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决定和意见扣2分。

 

编办

20

1、在研究审核有关部门三定方案时,未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作为重要内容统筹考虑,扣3分;

2未建立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或未开展具体工作的,扣2

政府办

20

1、对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有关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不严的,扣3分;

2、不履行对全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委托执法文书进行法制审查把关和备案管理的,扣5分。

总工会

20

1、全年未组织开展劳动保护专项检查,扣5分;

2、推荐、评选生产经营单位或企()业单位管理人员为全国、省级或市级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章、获奖者,未向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征求意见的,每人次扣5分;

3、不依法对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的,扣3分。

发改局

20

1、未将安全生产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同步推进的,扣5分;

2、未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抄送核准、备案建设项目清单的,扣2分;

3、未负责把新建项目安全生产作为审批、核准、备案的前置条件,督促业主和建设单位将安全生产设施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每起扣2分。

 

财政局

20

1、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未纳入预算,扣5分;

2、未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足额保障经费预算,扣2分;

3、未会同安监、劳动部门认真落实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工伤预防费用提取使用政策,扣5分。

统计局

20

1、未提供或协助提供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统计数据,每次扣5分;

2、未在全区年度统计公报中公布上年度全区安全生产相对“四项”控制指标,扣5分。

门票处

20

1、未向游客宣传景区安全、防火知识及发放宣传单扣5分;

2、游客高峰期无应急疏散预案和措施,扣5.

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20

1、未指导督促全区各旅游环境综治成员单位认真履行打非治违职责的,扣5分;

2、未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年旅游环境综合治理督查、考核内容的,扣5分。

电政办

20

1、未积极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相关内容扣3分;

2、未建立健全本级电子政务数据中心、网络机房的应急预案扣3分,未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扣3分。

 

 

2017年驻岳单位及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项目

     

组织领导

安全责任

15

1、安全生产工作未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查看年度工作计划)扣3分;

2、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企业每月召开一次,行政事业单位每季一次(以会议记录为准)每少开一次扣2分;

3、未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精神的扣3分;

4、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扣5分;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扣2分;

5、未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相关工作制度扣5分;

6、年度未研究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扣5分,未按方案计划开展各项工作,每项扣3分,开展活动无痕迹记录扣2分;

7、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少报一次扣2分;半年、年终总结迟报扣3分,不报的视为自行否决;

8、不按规定参加区政府或区安委办有关会议(活动)的,每次扣2分;9、不认真落实区安委办交办的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酌情扣1-3分;

10、企业及分支机构未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每少一个扣2分;

11、未制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标准扣2分;未安排目标管理奖励资金扣2分。

安全投入

15

1、企业及分支机构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的扣5分;未编制安全费用使用计划的扣2分;

2、未及时投保安责险的扣5分;

3、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或者参保人数占应保人数不足90%5分;

4、未组织本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扣5分;

5、未按要求订阅《中国安全生产报》与《湖南安全与防灾》杂志,少一项扣2分。

安全管理

15

1、存在违章生产经营的扣10分;

2、未层层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班组、岗位),发现一处扣5分;

3、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未开展扣5分;检查情况未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区安委办每次扣2分;

4、隐患整改未制定方案或未落实整改责任的扣5分,整改没按要求到位的扣5分;

5、应纳入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的项目未及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或验收,每个项目扣5分;

6、特种设备未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发现一处扣2分;

7、未按要求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扣5分,工作开展成效明显的,加5分;

8、拒不接受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不依法执行安全监管指令和处罚决定,每次扣5分。

9、未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方案扣3分,未开展职业病知识宣传、检查工作扣2分。

基础工作

15

1、宣传工作未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扣2分;不积极参加和支持区政府或区安委会组织的宣传活动每次扣3分;

2、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负责人或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发现1人次扣2分;

3、未建立危险源台帐及监控措施扣2分;未建立重大隐患台帐扣2分;

4、未建立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扣2分;应急救援预案未报主管部门和区安监局审查、备案扣2分;

事故控制

30

1、企业每发生1起无伤亡事故扣10分;

2、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每起扣20分,取消评先资格;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本项计0分,并给予“一票否决”;

3、迟报、谎报、漏报事故每起扣5分;瞒报事故每起扣10分。

日常

考核

10

以区安委办季度督查和平时检查掌握情况计分。

备注:1、“一票否决”按照《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衡发〔201113号)执行;

2、考核细则中的事故,是指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一般事故、较大及以上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规定的标准确定。

 

 

附件2

 

2017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人员分组及时间安排表

 

考核组人员

考核时间

考核单位

 

 

第一考核组

 

曹长林

张小平

联络员:

13762406677

何秋枫

1211

       南岳镇、财政局、旅游局

1212

门票处、国土局、食药监局

1213

交通局、公路局、商务和经信科技局

1214

卫计局、烟草公司、城建投

1215

交通投、景区管理处、水濂洞景区管理处

1218

宣传部、统战部、监察局、人防办

1219

编办、总工会、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1220

质监分局、衡汽集团南岳分公司、附三医院

1221

传奇旅游、索道公司、衡岳运输公司

第二考核组

王焱文

罗海常

联络员:

13575104701

 

1211

祝融街道、住建局、公安分局

1212

交警大队、文物局、民族宗教局

1213

人保财险、农业局、水务移民局

1214

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树木园、林场

1215

民政局、教育局、高速交警大队

1218

城乡规划局、房产处、环卫局、水电站

1219

环保局、公用事业管理处、建管站、

1220

岳云中学、欣景建设、朱雀古建筑

1221

友盛建设、东汇建设、岳盛建设、衡洲建设

1222

衡南第五建筑、衡阳鑫隆文物保护古建

第三考核组

吕九洲

 

 

联络员:

13786496388

 

1211

寿岳乡、发改局、统计局

1212

人社局、工商分局、邮政局

1213

文广新局、电视台、电子政务办

1214

消防大队、国资中心、综合执法局

1215

景区综合执法大队、电信公司、移动公司

1218

供电局、气象局、烟花爆竹公司、

1219

中石化加油站、南旅加油站、寿山加油站、

1220

澳特燃汽、云雾茶叶、怡绿茶叶

1221

正其建筑、楚南建筑、金昇建筑、洞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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