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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6-07-11 16:58:00 作者: 来源:

 

 

 

 

 

岳安监〔20164

 

南岳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

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及时治理事故隐患,通过整治提升一批、整顿一批、搬迁关闭一批问题企业,切实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范围

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企业

三、主要任务

(一)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环节安全生产进行整治。一是对构成重大危险源、周边安全间距不足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区安监局要提请政府采取搬迁、转产、关闭措施,并按照《衡阳市危险化学品企业“进园入市”工作方案》抓好落实。二是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开展安全设施设计诊断工作。要剖析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再次开展“回头看”工作,。对未经正规设计的生产储存企业(含加油站)在年底前要按要求完成安全设计诊断工作,补齐安全设计图纸,对未经安全设计诊断的企业相关许可,一律不得批准上报。三是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隐患。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安委办函〔201589号)要求,对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督促可燃液体储罐按照标准规范的要求合理设置防火堤或防火隔堤。四是完成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检查。对氰化钠等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全覆盖进行监管检查,加大执法频次,严肃查处企业向不具备法定资质、证明的单位或个人销售剧毒、易制爆和易制毒产品的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按规定做好流向台账。

(二)对重点区域、关键环节、特殊作业的安全生产进行整治。一是区安监局要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环节重大危险源再次摸底排查、完善辨识和评估,全面掌握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情况,建立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档案,严格监管;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监总管三〔201653号)要求11各方面的整治内容,对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值班值守安全保卫及日常安全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安装监测监控设施,其中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剧毒化学品场所今年内必须安全24小时视频监控系统,否则,责令停产整改。二是重点监控停产半停产企业安全监管。对停产企业要分类分级强化安全监管措施,履行好报备手续,落实好盯守人员和巡查制度。三是加强开停车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制定开停车安全条件检查确认制度,在正常开停车、紧急停车后的开车前,要进行安全条件检查确认。开停车前,企业要进行风险辨识分析,制定开停车方案,编制安全措施和开停车步骤确认表,经生产和安全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要严格执行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四要严格动火等特殊作业管理。区安监局要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医药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569号)要求,对企业的特殊作业是否按“规范”要求分类制订并落实特殊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作业证样式是否符合“规范”规定、安全作业证填写是否完整规范、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开展全面检查,对违反规定擅自进行特殊作业的要依法处罚,严防特殊作业环节事故发生。

(三)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消防安全进行整治。一是区安监局要在7月份将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安全使用许可证仍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和使用企业名单通报给同级公安、交通运输、环保、工商、质监等部门,并定期提出切实有效的监管意见建议,以后定时通报。二是督促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并执行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三是依法查处涉及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的违法行为,违法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三、步骤及时间安排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从6月份开始,12月结束,为期6个月,分三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20166月至7月上旬)。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周密部署专项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7月至10月底)。区安监局要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内企业逐一进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依据职责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进行查处。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611月至12月)。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进展、成效和经验,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监管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提高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性认识,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行动起来,做好动员部署,动真碰硬,不走过场。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企业进行突击检查、蹲点督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严格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采取断然措施,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实施严厉处罚打击,对典型非法违法案例,要公开曝光,切实强化社会警示。专项行动期间,每月至少在新闻媒体报道1次以上,年度总结要将新闻媒体报道情况作为附件。

 

 

南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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