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name="_GoBack"
岳安委〔2016〕4号
南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6年南岳区“安全生产月”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驻岳各单位、企业:
现将《2016年南岳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2016年南岳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南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5月26日
2016年南岳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湘安[2016]8号)和衡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衡阳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衡安委〔2016〕5号)文件要求,为开展好全国第15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特制定2016年南岳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这个主题,突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这个重心,紧扣“一月一警示”这条主线,集中开展社会广泛参与、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治安意识;大力普及安全常识,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文明素养,提高全民安全素质;积极加强安全生产大培训,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发展观念,唱响安全发展主题曲,营造安全发展强磁场,激发安全发展正能量,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提供思想基础和舆论支持。
二、组织领导
区安委会成立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文运芝同志担任组长,副县级干部胡重阳,区政府办副主任沈海平,区安委办主任、区安监局局长郭刚毅担任副组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区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焱文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有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均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果及时报送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四、主要内容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大宣讲活动。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立足推动安全发展、树立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组织开展主题活动。
一是开展“主要领导论安全”活动。通过邀请各级领导和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作专题报告、接受采访等形式,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其中,各乡镇街道及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提供一篇书面稿给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编。
二是开展“主流媒体话安全”活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杂志、广播、网络、微信、微博、短信平台等各类媒体,进行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在区新闻媒体单位设立专栏专刊,开展在线访谈,组织专题报道,刊发言论文章,传播安全发展观念,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文明素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协调辖区内所有户外电子显示屏每天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600秒以上(其中6月16日滚动播放1200秒以上)。
三是开展“人人学安全”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周农书记在全市安全生产大培训开班仪式上的讲话精神,区安委会于5月上中旬在全区举办“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以培训各级干部职工、覆盖全体社会民众为目标,组织了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直机关部门所有党(委)组班子成员,各级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各宗教场所负责人,乡镇街道安监员、村社区以及学校安全管理员进行培训,并邀请了省、市安监局领导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安全知识,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各地要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这一主题,突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这个重心,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一是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区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要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宣传咨询活动,要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展示安全生产成果;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的新举措、新作法,新要求,推动“三个转变”(促进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方式由行政管理模式向依法治理机制转变,由运动式集中整治向常态化监管执法转变,由主要代替企业排查隐患向通过执法督促企业自觉排查治理隐患转变)成为全社会共识;要现场演示安全应急常识和自救互救方法,回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宣传咨询点要做到“五有”,即有宣传展板(或海报挂图)、有现场解答、有实物演示、有资料分发、有志愿者参与,同时要组织和指导本系统单位、本行业企业开展活动。区安委会将采取“大集中、五进入、全覆盖”的方式,直接面向社会群众,进一步增强宣传效果。(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方案见附件1)。
二是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各级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要通过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在线访谈、公益广告等形式深入宣传,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工作。
三是开展微信、 QQ、短信传播安全知识活动。把参加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自拍照,以及对“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安全生产寄语等分享到朋友圈,并“@你最想@的人”,开展“我为安全生产代言”@微信接力活动。
(三)深入开展“一月一警示”活动。
一是区安委办将采购一批警示教育片、安全宣传片,通过网络、微信等平台推出。各单位、企业要组织全体人员及时下载观看或在线观看,以及集体观看。要按照安全生产“一月一警示”活动部署,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富有成效的警示教育活动。区安委办每月利用中国移动“ADC”短信平台发布3-4条警示信息,就区、市、省同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和较大典型事故进行回顾与总结分析,提出工作建议,警示全社会始终绷紧安全生产之弦。
二是各乡镇街道和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企业要组织本单位和本行业企业职工观看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的同时开展谈心对话等活动,要剖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
(四)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大宣传行动。
集中于六月,各乡镇街道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各项部署,结合“两月一行动”、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许可核查、高危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大力开展执法行动,力争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坚持以案说法,组织媒体开展持续报道、跟踪报道、深入报道,曝光一批典型,形成监管执法强大合力和曝光隐患的强大震慑力,并实行“黑名单”制度。要总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好经验好做法,发掘一批监管执法先进单位和个人,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深入开展。
(五)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各乡镇街道和安委会成员单位分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各重点企业至少开展一次以上应急演练,形式多样、简单有效,提高全社会应急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各乡镇街道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组织本行业开展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简单有效的应急演练。邀请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应急救援有关方面领导、专业技术人员、新闻媒体参加演练活动,推动应急救援工作。在全区掀起应急演练活动高潮,全面提高全区应急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特别是交通、消防、住建、质监等主管部门要组织督促各重点企业开展安全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并组织行业人员观摩。区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和相关图文视频资料及时报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
各乡镇街道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动员组织干部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并组织收集相关资料上传至企业微信平台、固定的官方微信平台、邮箱,以及区 “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邮箱(nyqajj@163.com)和微信公众平台。同时督促做好隐患辨识和整改工作,确保即时拍即时传,提高全社会公众参与安全生产积极性,提升安全生产防范意识。
(七)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安全宣传活动。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民爆物品、特种设备、油气管道和消防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部门、企业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平安校园”等活动。交通运输等部门单位要全面开展营运大客车司机“安全宣誓”活动,在驾驶过程中做到“五不一确保”。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作用。
(八)开展“安全生产在行动”活动。
各乡镇街道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狠抓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开展“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和行政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暗查暗访,并邀请当地主流媒体记者随行采访报道,形成上下呼应、纵横联动的高压态势,重点检查各级各部门“五级五覆盖”、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情况,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落实。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曝光,对存在的违法非法行为予以曝光,并跟踪推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和非法违法行为打击查处。
五、有关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整体部署。要明确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落实经费,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
(二)要科学制定方案。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周密策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要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将活动作为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推动法规政策落实、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预防事故发生的有力手段,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活动开展简洁有效,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三)要广泛宣传报道。要组织新闻媒体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微信、QQ、微博等媒体宣传作用,大力宣传报道各项活动。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督促指导本行业企业充分发挥标语、墙报、黑板报、户外电子显示屏、海报挂图等传统宣传方式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要严格总结考核。6月底,区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考核验收。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业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字、视频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活动信息。区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各部门、各企业的优秀做法,以多种途径、形式宣传推介。
(五)要确保活动安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制定安保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负其责,细化任务,严格把关,重点加强治安、交通、消防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全力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六)要做好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于5月30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报送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活动期间每周四17:30前将本单位一周内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6月30日前将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送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 南岳区2016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方案
2.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汇总表(安委会成员单位)
附件1
南岳区2016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方案
一、时间安排
6月16日,上午8:30—下午16:00
二、活动地点
南岳衡山牌坊广场
三、组织领导
6月16日咨询日活动,由区安委办统一组织安排。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宣传活动的治安秩序;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协助安委办安排活动现场布置;区交警大队负责维持活动的交通秩序,区电视台负责现场采访报道。
四、现场安排
(一) 宣传活动场地范围:南岳衡山牌坊广场。
(二) 设立咨询台责任单位:
(1)南岳镇:重点宣传乡村交通、用电、建房、农产品及农药化肥安全知识;
(2)祝融街道:重点宣传城市公共安全知识;
(3)寿岳乡:重点宣传乡村交通、用电、建房、农产品及农药化肥安全知识;
(4)区安监局: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知识;
(5)区公安分局:重点做好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的运输、储存等方面的重点宣传;
(6)自保局:重点做好景区森林防火知识宣传;
(7)区交通局:重点突出危化品道路运输及交通安全,做好车站、重点交通路段的安全知识宣传;
(8)区交警大队:重点做好驾驶员行车及车辆安全行车知识宣传;
(9)区消防大队:重点做好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10)区住建局:重点做好建筑施工、城市灾害、燃气管道安全等知识宣传;
(11)区国土局:重点做好地质灾害知识宣传;
(12)区水务局:重点抓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防汛及农机安全安知识宣传;
(13)区教育局:重点突出校园校车安全、学生遇险自救知识宣传;
(14)区卫计局:重点加强对职业健康、医疗救护等安全知识宣传;
(15)区食药监局:重点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
(16)区旅游局:重点突出旅游安全知识宣传;
(17)区人社局:重点做好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宣传;
(18)区环保局:重点突出环境保护安全知识宣传;
(19)区商务和经信科技局:重点做好宾馆、酒店、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知识宣传;
(20)区电力局:重点做好用电安全知识宣传;
(21)区质监局:重点宣传“锅、容、管、特”等特种设备安全知识;
(22)区气象局:重点突出防范地质灾害、雷电灾害知识宣传;
(23)民宗局:重点做好宗教场所安全知识宣传;
(24)文物局:重点做好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知识宣传。
(三) 咨询台责任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具体实际,突出重点,向广大群众宣传有关安全知识,解答法律法规相关问题。每个单位宣传咨询点做到“五有”:有宣传展板(或海报挂图、动漫画)、有现场解答、有实物演示、有资料分发、有志愿者参与。有条件的单位开展“在线咨询”,通过微博微信宣传咨询。
(四) 现场气氛营造
(1)广场布置16m拱门一座
(2)拱门两边各布置飘空宣传气球2个
(3)咨询台24个(24顶帐篷和48张桌椅)
(4)24幅展台横幅
五、活动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思想认识,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组织抓落实。
(二)要认真组织。各相关单位和企业要紧密配合,在安委办的统一协调指导下,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的各项工作,不得敷衍塞责,不得浮如表面,要项项抓落实,按时到位。各单位的安全知识宣传牌内容要有更新,损坏的要修好,并组织本行业从业人员在8:30以前到咨询现场参加“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安监局、公安分局、综合执法局、交警大队是咨询日活动的现场管理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工作落实,新闻媒体单位要跟踪宣传报道。
(三)要确保经费。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大事,各部门、各单位必须确保安全生产宣传的所需经费。为统一规范,咨询日活动所需的咨询台、横幅、拱门、飘空宣传气球和音响设备等由区安委办统一安排布置。
(四)要精心准备。设立咨询台责任单位,要精心布置,所准备的资料要内容丰富、图文并茂、形式多样,现场咨询员要着装整齐,仪态高雅,解答精确。安全宣传板报、图片、书法、漫画等展品,统一高度为1.2米,宽度2.4米。各咨询台单位至少要有1名负责同志2名咨询人员参加咨询,1名领导负责发动组织本单位、本行业企业管理人员、在岗职工到现场积极参与学习,营造出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
(五)各相关部门,在6月10日前将活动准备情况报安委办,传真0734-5666678 联系人:张小平
6月16日全体工作人员8:00到岗布置现场
附件2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汇总表
(安委会成员单位)
活动名称 | 主要内容 | 备注 | |
1.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大宣讲活动 | 主要领导论安全发展 | 1.请区领导及安委会领导、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作安全生产专题报告 次,接受媒体采访 次 2.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撰写安全生产文章 篇。 |
|
人人宣讲安全生产知识 | 1.安全监管职责干部深入企业宣讲 次 2.安全生产专家深入企业宣讲 次 3.企业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深入企业宣讲 次 4.安全培训机构专业教师深入企业宣 讲 次 |
| |
南岳主流媒体话安全 | 利用电视媒体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 次,报纸刊登“安全生产月”活动文章 篇,广播播报安全月信息 条,网络媒体刊发安全月文章 篇,微信微博发布安全月文章 篇 |
| |
2.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宣传咨询日活动 | 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 | 1.发放宣传资料 份 |
|
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 | 1.邀请媒体 家 1.纸质媒体开设专版专栏 个 2.网络媒体刊登文章 篇 3.微信微博推送文章 篇 |
| |
开展微信传播安全知识活动 | “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微信传播安全知识活动 次 |
| |
3.深入开展“一月一警示”活动 |
| 制作或采购警示教育片、安全宣传片 个,开展警示教育 场, |
|
4.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执法大宣传行动 |
| 开展执法行动 次 组织媒体曝光 次
|
|
5.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
| 举行应急预案演练 次,参与演练人数 人
|
|
6.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 |
| 共收集安全隐患图片 张 |
|
7.开展“安全生产在行动”活动 | 随行采访 暗查暗访 | 参与媒体 家,媒体随行采访 次,暗查暗访单位 家,媒体宣传报道 条,媒体报道公开曝光 家 |
|
8.开展其他特色、创新宣教活动 | 特色、亮点 | 有自己特色、有自己创新活动,需另附资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