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文件
岳森防指〔2021〕4号
南岳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关于印发《南岳区2021年"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南岳区2021年"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已经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南岳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1年4月25日
南岳区2021年"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全区"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根据《衡阳市森林防火条例》、《南岳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重要论述和李克强总理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牢记"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工作目标
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求,确保"五一"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三、基本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重要区域值班单位、值班领导、值班人员,确保做到应急力量准备到位。
2、坚持"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的原则。县级领导带班值班按区委办、区政府办值班表执行。各责任区域值班由各值班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并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带班值班。
3、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的原则。突出以驴友户外登山线路、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以点带面,快速反应,确保发生火情"打早、打小、打了",确保"五一"期间森林火灾"零"发生。
四、组织领导
指 挥 长:蒋炳炎 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常务副指挥长:刘 军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 指 挥 长:何鹤鸣 区人武部政委
邓朝晖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徐红松 区政府副区长
文育林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郑 警 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康培红 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防 火 督 查:谭伟军 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
何 婷 区纪委监委驻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周桂廷 区林业局副局长
王卫健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五、时间安排
2021年5月1日至5月5日,各值班单位逢晴天要全天候值班备勤,森林消防专业队、相关单位的半专业队人员保持24小时备勤,做到统一指挥、分工协作。
六、防火宣传
为营造浓厚的防火宣传氛围,各单位按照《南岳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试行)》要求,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全方位、全覆盖,宣传到位。
区公安分局:协助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重点宣传全市10个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开展违法用火行为的打击处罚。
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森林防灭火宣传、巡护工作;对进入自然保护区的居民和游客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区林业局:监督、指导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督促广大游客自觉扫"防火码"进入中心景区,监督管理森林防灭火工作一线单位的生态护林员、防火信息员开展防火宣传巡护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督导各防火责任单位落实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及时协调督促相关单位消除火险隐患。
区融媒体中心:开设森林防灭火宣传专栏,播放森林防灭火公益广告,每天早中晚三次进行"村村响"语音播放《衡阳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防火规定。
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运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宣传车,进行森林防灭火工作宣传。每个村(社区)在人员集中区域和重点路段悬挂宣传横幅、宣传标语,重点宣传《衡阳市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二、十五、十六、十九、二十四、二十五和二十六条的具体规定。督促村级防火信息员、护林员进行流动宣传与巡查。
南岳林场、南岳树木园:对路段及各工区、护林点范围内的游客、居民群众的防火宣传,利用短信平台、微信群、宣传车进行宣传。发现森林火情,立即组织本单位森林消防半专业队进行扑救。
区景区综合事务中心:负责景区内从业人员、游客居民群众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与火源管理,联合相关单位对景区室外吸烟行为进行劝导和制止。
区水濂洞景区服务中心:对进入景区内的各位游客、居民群众进行森林防灭火宣传和火源管理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对春耕春种、农业生产开荒开种的重点村、区域及林缘耕作地范围内的生产种植户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加强野外用火的监督检查,严格管控火源。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督促中心景区内各宗教活动场所和忠烈祠等文博单位开展防灭火宣传。
区民政局:宣传森林防灭火工作,协助村(社区)做好精神智障人员的宣传教育管理。
区教育局:对全区中小学校的师生,进行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
区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加强康家垅门票所路段森林防灭火宣传,依法开展林(景)区森林违法野外用火行为的行政执法、打击处理工作。
区景区门票管理中心:对进入中心景区的游客、居民进行森林防灭火宣传,引导广大游客自觉扫"防火码"进入中心景区,协助相关部门制止携带火种和危险物品进入中心景区。
区交通运输局:督促各运输企业加强对司乘人员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
七、工作安排
(一)中心景区责任区域值班安排
中心景区责任区域为胜利坊至祝融峰地段(含景区西线范围)。
责任单位: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林业局、林场、树木园、寿岳乡、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景区综合事务中心、景区门票管理中心(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二)乡镇、街道责任区域值班安排
责任区域分为南岳镇区域、寿岳乡区域、祝融街道区域。
责任单位:南岳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局、寿岳乡人民政府、祝融街道办事处(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三)水濂洞景区区域值班安排
责任区域为水濂洞景区。
责任单位:水濂洞景区服务中心(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责任区域为中心景区宗教场所、忠烈祠及邺侯书院。
责任单位:民宗局(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五)扑救力量
负责人:应急管理局局长郑警、林业局局长康培红、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肖伟、人武部民兵应急连负责人李兆佳、南岳武警中队中队长伍国辉。
应急队伍:森林消防专业队、消防救援大队、人武部民兵应急连、南岳武警中队森林灭火救援队以及南岳林场、树木园、南岳镇、寿岳乡、祝融街道森林消防半专业队。
专业扑火力量230人,分别在各单位集结待命,其中:森林消防专业队10人、消防救援大队40人、人武部民兵应急连60人、南岳武警中队森林灭火救援队10人、南岳镇30人、树木园10人、林场20人、寿岳乡20人、祝融街道20人、水濂洞景区服务中心10人。
应急处突一组
负责人: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王卫健。
应急力量:共12人,其中:森林消防专业队10人、应急管理局2人(灭火队员运输车、装备运输车各1辆停森林公安分局待命)。
职 责:主要负责第一时间应对中心景区森林火灾及各乡镇(街道)需要支援的森林火灾。
应急处突二组
负责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肖伟、林场场长张安星、树木园主任彭珍宝。
应急力量:共70人,其中:消防救援大队40人、林场20人、树木园10人(工作车2辆、消防水车3辆分别停放在中心景区内和消防救援大队待命)。
职 责:主要负责中心景区及本管护区域森林防灭火工作。
应急处突三组
负责人:南岳镇镇长旷光辉,寿岳乡乡长周崇武,祝融街道办事处主任尹晖。
应急力量:共70人,其中:南岳镇30人、寿岳乡20人、祝融街道20人(应急工作车辆分别停放在各自单位待命)。
职责:负责所辖区域森林防灭火工作。
应急处突四组
负责人:水濂洞景区服务中心主任胡国顺。
应急力量:水濂洞景区服务中心10人。
职责:负责水濂洞景区森林防灭火工作。
5.应急处突五组
负责人:人武部参谋李兆佳、南岳武警中队中队长伍国辉。
应急力量:共70人,其中:人武部民兵应急连60人,南岳武警中队森林消防灭火救援队10人。
职责:作为全区森林火灾扑救预备队,根据区森防指的指令做好支援扑救准备。
(六)工作协调
责任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局。
职责:负责全区森林火灾扑救协调工作,协同做好值班区域内森林防灭火协调调度工作。
(七)交通管控与运输
负责人:交警大队大队长刘震、交通运输局局长赵生昭。
应急力量:共16人,其中:半山亭交警中队6人、城区交警中队6人、交通运输局4人。
职责:交警大队负责在接到火警调度指令后迅速安排警力部署,确保出警道路畅通及火场临时交通管制。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在火场需要运兵车辆增援时,协调传奇公司车辆投送扑救力量。
(八)医疗救护
负责人:卫健局局长旷国华。
应急力量:共4人(救护车1辆)。
职责:负责制定好相关救护方案,接到区森防指调度指令后迅速安排救护力量,投入医疗救援。
(九)电力保障
负责人:供电公司经理张健。
职责:负责对全区所有林(景)区的供电线路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不因供电设备故障引发森林火灾,制定并落实扑火前线指挥部临时用电保障相关应急预案。
(十)气象预警
负责人:气象局局长龙雄。
职责:及时发布森林火险气象预警信息,做好气象预报,为"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十一)防火督查
负责人:林业局副局长周桂廷、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王卫健。
职责:负责森林防灭火督查工作,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整改火险隐患。对擅离岗位、在岗不履职的工作人员或因不服从安排、不尽职尽责而导致火灾发生,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提请区纪委监委严肃追究责任。
(十二)案件查办
责任单位:林业局、公安分局、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
职责:负责全区"五一"期间森林火灾案件查办工作,对不听从防火管理人员劝阻的野外用火行为当事人及时进行处罚和打击。
(十三)后勤保障
负责人:林业局副局长周桂廷、应急管理局政工室主任石磊。
职责: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期间的后勤保障及调度工作。
八、发生火灾情形处置
如我区境内发生森林火灾,区森防办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按照《南岳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程序(试行)》进行处置:
1迅速通知火场所属单位及最近扑火力量展开扑救,并同时报告区委办、区政府办和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
2区森防办主任或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立即赶赴火场进行现场指挥调度。
3视火场情况,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或区森防办主任)调度公安交警大队实行交通管制,调度相关扑火力量投入扑救。
4视火场情况,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宣布启动全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5如县际边界森林火灾可能蔓延我区境内,应及时向区森防办报告,由区森防办按要求向市森防办报告,并按要求启动相关县际联防机制,区森林消防专业队做好相关扑火准备工作,防止外县火灾蔓延我区境内造成损失。
九、处置原则
1.预防为主,提前准备。为及时处置森林火灾,必须预防为主,提前准备,变被动为主动,及早发现火险隐患,力争把火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统一指挥,快速处置。发生森林火灾,应按相关指挥扑救流程统一指挥,各单位值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在未接到扑火前指命令,不得擅自离开值班岗位,避免多头指挥,服从统一调度,确保快速反应,争取时机,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3.逐级上报,严禁瞒报。发生森林火灾后,第一时间报区森防办,严格落实火灾报告制度,严禁越级报告,严禁将相关火灾信息在微信中传发,森林火灾对外报道一律以区森防办报告为准。
十、工作要求
1.各值班单位必须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值班,根据值班方案安排值班人数,佩戴统一标识,携带扑火工具。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迟到、早退或离岗。
2.森林消防专业队、消防救援大队、南岳武警中队森林灭火救援队和人武部民兵应急连作为扑火机动力量在单位全天候24小时待命。
3.各单位责任包干区域的值班人员安排在安排表总人数基础上按本单位值班方案执行。
4.如发生森林火灾,所在区域管辖单位第一时间向区森防办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报警电话: 5662566,12119或119。
5.值班人员及值班领导安排原则上不得变动,如有变化,必须报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批准并及时通知区森防办进行备案。
附件:南岳区2021年"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值班安排表
区森防办:5666678、5662566 指挥长:蒋炳炎 常务副指挥长:刘 军 副指挥长:何鹤鸣、邓朝晖、徐红松、文育林、郑警、康培红 防火督查:谭伟军、何 婷、周桂廷、王卫健 | ||||
重点区域 | 值班时间: 5月1日—5月5日 | 值班说明: 1、各值班单位必须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带队值班,根据值班安排表值班人数,佩戴统一标识,携带必要扑火工具。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迟到、早退或离岗,乡镇、街道、林场、树木园、水濂洞景区服务中心半专业队24小时集结待命。 2、森林消防专业队、消防救援大队、南岳武警中队灭火救援队,作为扑火机动力量分别在驻地全天候待命。 3、各单位责任包干区域的地段人员安排在总安排表人数基础上按本单位区域值班方案执行,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卫健局、供电公司、气象局等部门按照方案规定职责做好相应准备。 4、值班领导或值班人员安排如有变化,请及时报区森防办进行调整备案。 5、区林业局、区应急管理局按本方案执行。一旦发生火情迅速按程序报告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启动应急预案。 | ||
值班单位 | 责任人 | 人员安排 | ||
胜利坊—半山亭 | 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南岳树木园 | 周和平、彭珍宝 | 6人、20人 | |
华严湖—半山亭—祝融峰(含西线区域) | 南岳林场 | 张安星 | 30人 | |
寿岳乡 | 寿岳乡 | 周崇武 | 20人 | |
南岳镇 | 南岳镇、农业农村局 | 旷光辉、谭呈祥 | 30人、6人 | |
祝融街道 | 祝融街道 | 尹 晖 | 20人 | |
康家垅门票所(横、纵200米范围) | 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 | 肖志仁 | 10人 | |
景区门票管理中心 | 赵和金 | 4人 | ||
中心景区游步道(路边10米范围) | 景区综合事务中心 | 沈正恒 | 30人 | |
中心景区宗教场所、忠烈祠、邺候书院等场所 | 民宗局 | 郭刚毅 | 10人 | |
水濂洞景区 | 水濂洞景区服务中心 | 胡国顺 | 10人 | |
总计 | 196人 |
附件
南岳区2021年"五一"森林防灭火工作值班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