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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岳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6 16:27:30 作者: 来源:南岳区应急管理局

南岳区安监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关于印发《南岳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重点企业,局机关各股室、执法大队:

   《南岳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区应急管理局局务会审议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统一编制年度行政执法计划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参照区应急局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内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法定职责、应急管理局委托权限和本地实际,依法、科学合理、认真编制乡镇街道本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报区应急局批准。

   二、科学合理编制部门执法工作计划。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格按照"管行业、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编制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区应急局备案。

   三、建立各类数据平台,确保执法全过程记录。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法律程序收集的证据、依法采取的法律措施、下发和送达的法律文书等资料,都要及时归档,妥善保存。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编制和执行的情况,作为尽职免责和事前问责、事故追责的重要依据。

  四、及时报送执法工作计划和有关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于5月15日前将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报区应急局备案。区应急局将加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的工作调度。


                           南岳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20日




抄报:衡阳市应急管理局

抄送:区直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南岳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安监总政法〔2018〕3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和《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1号)《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行政检查办法》)(湘安监〔2017〕14号)以及《南岳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开展和我区实际,编制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全面提升安监系统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总体要求,转理念、转方式、转作风、找差距、补短板,深入开展"有计划、全对接、规范化"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突出责任落实、监督执法和源头治理,严格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深入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编制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全面准确地摸清属地监管对象的数量,按照行业、地域、级别管辖的划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执法人员的数量、经费和装备水平实际,综合考虑影响执法工作的各项因素,编制监管执法计划。按照"分层级、分类别、全对接"的要求,明确监管执法对象、时间、内容、方法、频次和措施,确保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科学性。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有序实施,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促进全局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实现三个转变:即由行政管理模式向依法治理机制转变,由运动式集中整治向常态化监管执法转变,由主要代替企业排查隐患向通过执法督促企业自觉排查治理隐患转变,推动安全生产步入法治化、规范化、长效化轨道,坚决防范和遏制一般及以上事故,确保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入全市先进行列。

四、检查重点

对全区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商贸等行业企业进行重点执法检查。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1708天 

目前,区应急管理局机关、执法大队定编在册人数为11人,实际在岗人员11人,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7人(4人无执法证),行政执法人员与在册人员比为63.6%。2020年全年共366天,有52周零2天,双休日104天,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法定假日共计18天。国家法定工作日=365-104-18=244天。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X执法人员数量=244X7=1708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124天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1708-509-1072=124天。 

其中:重点检查工作日75天,一般检查工作日34天,机动15天,重点检查工作日占比执法检查工作日为60%。  

(三)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日:509天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预计需用175个工作日。 

2、实施行政许可:预计需用20个工作日。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预计需用15个工作日。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预计需用40个工作日。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预计需用70个工作日。 

6、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预计需用 70个工作日。 

7、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预计需用14个工作日。 

8、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预计需用105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1072天 

1、机关值班:预计需用210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预计需用271个工作日。 

3、检查指导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工作:预计需用164个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预计需用189个工作日。 

5、病假、事假:预计需用49个工作日。 

6、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预计需用105个工作日。 

7、精准扶贫:预计需用84个工作日。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切实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能,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要求,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负责"、"谁处罚、谁负责"的工作制度。规范使用各类行政执法文书,做到适用法律条款和技术标准准确,执法程序合法,文书填制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得当。建立并完善监管执法档案资料,做到客观、全面、真实,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效能和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水平。 

(二)创新执法手段,全面应用执法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在执行行政检查计划时,发现本部门权限内的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要严格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措施和其他法律措施,并运用《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应用软件及时正确下达法律文书。制作的处罚决定书按"谁主办、谁负责"原则,要及时送交当事人,并在南岳区党政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对采取的现场处理措施、行政处罚措施到期应进行复查的,按"谁检查、谁下文书、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组织复查;对复查仍未改正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及时立案查处。

(三)严守管辖权限,规范移交(送)行为。监督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不属于应急管理部门管辖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及时填写《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移交审批表》,经分管负责人审批后制作《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移交处理函》,连同相关材料移送有权管辖的部门,并建立台帐做好登记备查;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依法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连同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或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移送南岳区公安分局,严禁越权管辖或以罚代刑。

(四)铁腕查办重要典型案件,发挥安全监管执法效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安全生产依法治理的治国重器,安全监管人员要自觉地学法、信法、崇法和正确执法,秉公执法,铁面无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确保依法处理措施严格执行到位。对查办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要典型案件,要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集中曝光,形成强大舆论氛围,让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五)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执法社会环境。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活动的宣传报道,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率,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治意识。督促企业扎实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浓厚氛围。 

(六)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区委三十条规定。坚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协的监督,开展阳光执法。始终做到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努力维护好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权威地位和队伍的良好形象。



附件1


 2020年度南岳区应急管理局监督检查

重点企业计划


一、定点检查对象

从重点检查单位数据库中抽取31家单位纳入南岳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定点单位行政检查对象计划,其他监管行业领域单位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列入年度行政检查对象计划。

1、危险化学品行业(3家):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衡阳分公司南岳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衡阳分公司寿山加油站、衡阳市南岳南旅加油站。

2、烟花爆竹行业(4家):衡阳市南岳区独秀烟花爆竹专营有限责任公司、衡阳市南岳区海哥喜商铺、衡阳市南岳区华丰烟花爆竹店、谭正庚生活便利店。

3、重点工贸行业(24家):衡阳市万家惠超市有限公司、衡阳市南岳区粤客隆商场有限公司、衡阳市生源商业拓展有限责任公司南岳超市分公司、衡阳市南岳区欣胜超市、衡阳市富临建材有限公司、衡阳市南岳区逸山逸水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衡阳市寿岳国际大酒店、衡阳市南岳区东方泉水疗会所酒店、衡阳市南岳区金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南岳财富山庄、衡阳市南岳凤凰宾馆、衡阳市石鼓区银雁装饰经营公司南岳银苑宾馆、衡阳南岳华天假日大酒店有限公司、衡阳市南岳君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缦吉酒店、衡阳万怡清卿酒店有限公司、衡阳市南岳金瑞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南岳金瑞大酒店、衡阳市南岳区财神酒店有限公司、衡阳市南岳豪泰酒店有限公司、衡阳市南岳区南山大酒店、衡阳市南岳区方广酒店、衡阳市南岳区二十一世纪酒店、衡阳秉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南岳怡绿有机茶开发有限公司、湖南省南岳云雾茶业有限公司。

二、检查内容

(一)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五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工作承担领导责任;二是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三是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四是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五是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二)加强落实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措施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各行业提取标准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到位,并保证专款专用;督促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企业必须按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每年及时落实续保工作,杜绝出现脱保。鼓励其他行业生产经营企业投保安责险。确保企业具备应对事故风险能力。 

  (三)加强安全生产源头防范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规定;有关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严禁使用列入淘汰落后技术装备目录的工艺、设备;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四)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企业必须按照有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排查治理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建立"一单四制"(隐患清单,台账制、交办制、销号制、通报制)电子看板,并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按规定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组织评估;已被应急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应急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规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有关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其他企业应当对包括被派遣劳动者、实习生在内的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六)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加强现场作业管理,落实技术防范措施,严禁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从事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涉爆粉尘、有限空间、爆破、吊装及国家有关规定明确的危险作业时,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企业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的,应当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两个以上企业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七)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依法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培训演练;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企业,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八)加强对企业取得许可后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依照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范围、事项从事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在取得行政许可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按照法定期限、条件办理行政许可延续、变更手续,如实提供相关的情况及材料;严禁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现企业不再具备许可条件的,依法责令整改直至吊销相关行政许可证件。企业未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许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三、检查方式和频次

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管理的行政检查以执法检查文书为主,每年应有1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行政检查,以重点场所、关键工艺抽查为主,必要时应进行全面检查,工商贸企业每年应不少于1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单位每年应不少于2次。


















附件2


南岳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


   一、主要任务

局政策法规股牵头负责对全区应急系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统一性和有效性进行动态监督,督导全区应急系统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检查及行政执法方式改革事项落实,对行政执法结果公开情况进行动态监督检查,对局本级机关股室、执法大队查办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行政处罚进行合理性审核。

   二、执法监督对象及主要工作

监督对象为局机关相关股室、行政执法大队和受委托执法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监督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三、执法监督方式方法

执法监督工作按以下方式进行:

专项监管行业领域执法监督。政策法规股2020年至少组织1次专项监管行业领域执法监督,可从局本级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其他工贸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执法情况选择进行监督,具体监管领域的确定采用随机方式进行决定。

对乡镇、街道监管行业领域执法监督。对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2020年实施监督不少于1次。对各乡镇街道执法监督组织和实施,由政策法规股制定专门计划报分管副局长批准后执行。

   四、执法监督要求

1、工作方式以随机检查为主,也可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的重点事项进行重点监督。

2、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公平公正对待和处理问题,注重执法监督与业务帮扶相结合。

3、工作任务完成后要撰写执法监督报告,并提交局务会议进行审议。监督报告评价要实事求是,客观理性。

4、工作结束后应当发出执法监督工作通报,通报问题要事实清楚,中肯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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