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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区城乡居民医保2020年度新增困难人群参保自缴退返资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08 12:34:18 作者: 来源:南岳区医疗保障局

按照省、市相关文件及南岳区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方案(岳政办发[2019]33号)文件规定,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人,属南岳户籍居民参保由政府资助20元/人,个人自缴230元/人。我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对象、一、二级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个人参保财政全额代缴政策,边缘户则根据湘医保发[2020]32号文件执行50%补助(计125元/人)。经与区扶贫办、区民政、区残联等部门核定,1-6月份我区新增的低保对象、特困对象、一、二级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8人及边缘户1人,因该批人员在未被评定为困难人群前已自缴参保登记,故现退返其个人自缴参保费共计22665元。

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要求,现将我区城乡居民医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参保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缴退返)进行公示,敬请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对该项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南岳区监督举报电话0734-5672026;

南岳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监督举报电话:0734-5681633

地址:南岳区南山街66号

欢迎广大城乡居民群众积极监督,如发现情况请拨打电话,此公示监督电话长期有效。


 

南岳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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